※ 引述《roockie (Magnifizenz)》之銘言:
: ※ 引述《coldeye (ㄎㄎ)》之銘言:
: : 然而,西哲版版主既然舉出了理由來說明為何規定「禁止第二人稱」,
: : 該理由是否有道理為何不能檢討??
: 雖然推論有點問題,不過說得很好。有時候是該檢討規定。只是現
: 在該檢討規定與否,或許可以看看新規定試行情況再說?
我知道,「你」較具有針對性,容易引起紛爭;
版主之前說得很清楚了,是為了避免之前一連串接近擦槍走火的爭論。
我個人是接受新規定,看看運行如何。
只是覺得妖西發言並無不妥罷了(除了某些較為激烈的用語之外)。
可否指出推論哪邊有問題?我真的想知道,以後可以避免同樣問題再犯。
: : 另外,「題外話」寫成「提外話」確實是錯別字。
: : 不過,「板主」寫成「版主」就不會是個錯別字了。
: : 詳見教育部國語辭典:http://0rz.tw/b43us
: 錯字歸錯字,別字歸別字。請見國語辭典說明。
我查過了,錯字包含別字,別字是指字音相近而導致的錯字。
但錯別字合稱時,一般用法指的就是錯字。
請見:http://0rz.tw/303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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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oldeye 來自: 59.104.57.171 (01/04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