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chemist ( )》之銘言:
: 有關第二人稱的板規似乎引起蠻大的爭議
: 行事有點不周全,我跟各位道歉
: 試營運期間你可以忽略這條板規,照以前的方法發文
: 或者你也可以選擇實踐這個方法
: 試營運期後我想就以投票兩週表決決定是否存留
: 感謝
您好,我有些問題想要問問:
請問一下關於是非對錯、合理與否,用投票這種方式來決定是好的嗎?
用看似民主,不得罪人的方式處事,但卻不保證此法是消弭爭議的最好方式。
在做討論的時候,本來就會有劍拔弩張的時候,
容忍是做討論,尤其是哲學討論時很需要的態度,
你可以要求要有理據,不要針對人等,
但是把人家牙尖嘴利說成態度差,挑雞毛蒜皮的小事來釘人,就有點遜。
(就像是本來是正經討論,變成毛小孩姿態哭訴:「阿,他欺負我啦~」)
討論歸討論,態度歸態度,
那學海浩瀚,有些論辯的基礎是要靠修行的,
當你無法理解、程度不夠的時候,別人是沒有義務要為你的理解力負責的。
可能還需要學著不要以人廢言吧。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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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一輩子當死用功的乖孩子來報答我的父母與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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