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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chemist ( )》之銘言: : 我要為新板規辯護一下, 妖西提到對話。 : 以歷史板,戰史板warfare板裡面的文章都十分優良 : 裡面也都是討論的形式,一篇文章開題之後,眾人對於這個題目 : 各自表述,遇到不同意的地方也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 : 我一直翻閱她們的文章,很少看到有提到你或是他的還是ID,幾乎沒有。 : 這也證明我們不一定要提到發文者也能就事實做一番深度的討論。 : 就妖西來說,提到你或是他其實沒什麼分別,重要是脈絡,我也同意這一點。 : 但是我覺得寫第三人稱有更多好處,第一讓板友有親切感,至少感覺這個話題是 : 開放的,加入話題不會突兀。當然脈絡很重要,但是如果用第三人稱的話這個脈 : 絡會更容易被理解。比起同一主題A回B,B回C,C再用A回B的內容回C,我相信會 : 更清楚的多。 期刊上有的論文不就常如此?你這兒只是把你換成「A」這種第三人稱字母 而已耶。你沒有發現,對吧?期刊裡頭常常就是A回B,B回C,然後C再 用A回B的文打B。 : 既然技術上沒什麼不同,為何不選擇這種方式。 我不在此質疑你說「文章用第三人稱,文章會更容易被理解」這樣的說法, 雖然我認為這是可以論辯的事情,討論空間顯然還很大。 我想談的是你這兒最後幾個字:為何不選擇這種方式? 似乎至少這裡有兩種解讀方式: 一、做為波文者,那是一個可以自由選的選項。 二、做為波文者,那是一個被迫做的選擇。 我想請問的是,你是哪一種意思?還是你是其它意思? 如果是第二就很有趣了。被迫的人哪有選擇可言呢? 我甚至可以同意你說第三人稱有許多優點,且總得來說優於第一人稱文。 但從此到接受所有人都應該被強制只能寫那樣的文,我想還有不小的gap 喔。簡單說就是,從這兒還推不到那兒。 其它人我不知道,我看到這樣的論證覺得很沒說服力就是了。 吃飯有營養、飯很好吃,而有營養和好吃是好事,所以我們通通應該都 吃飯。甚至更強一點:所以我們應該通通都被強迫要吃飯。 ???吃麵的人怎辦? -- PTT2 自然就是美 => 百慕達群島 => 漩渦 => PinkParti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6.2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