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引述《A1Yoshi (我是妖西)》之銘言:
: : 就好像我把一個原本「站立的」東西推倒之後它變成「平放的」一樣,
: : 那個東西處在「平放的」(類比「毛毛的」)狀態,無法在任何意義下
: : 理解成那個東西同理我,不管是我推導這動作背後的的動機或意圖。
: 那我把它稱為Hello Kitty好了
: 不要叫同理心
: 這樣我們可以把焦點集中在其他的論證了吧
: 改人家的定義不能算是反駁
呵呵,語言又不是你的東西,你愛定義「同理心就是毛毛的感受」,同理心
就因此是毛毛的感受嗎?
如果這樣可行....那還有什麼好討論的?你說了就算囉。
: 這我也認同啊
: 我前面就說了
: "可能激發為善的傾向"
重點在於,如果只是這樣一種經驗上的可能,妳怎能拿來合理化道德原則?
: : 中包括完全違背該道德律的行為。
: 我是希望你真的曾經真的體會過這種感覺
: 才來發問
: 因為我沒辦法跟你解釋這一點
: 光是憑空想像永遠不會有定論
這不是想像而已啊。唉。妳好像對於分析哲學家常用的方法(a priori
reasoning)十分不熟悉呢。
: 我竊以為
: 如果你真的曾經有體會過Hello Kitty
: 你不會認為他是中性的感覺
你依據什麼這樣以為?或者,我這樣說好了:如果你可以這樣子以為,
那我可不可以也這樣以為:如果你曾經有過毛毛的感覺,你就會知道它
根本沒有辦法合理化任何道德原則?
我不知道你這樣的回應到底提供了什麼有意義的資訊。
: 不過你說的對
: Hello Kitty可能根本不是同理他人的痛
: 這點我也贊同啊
這不是你的定義嗎....冏
好吧,我現在可以理解為什麼馬英九會有那麼多支持者了。
: 但是重點不在這裡
: 重點是它被有些人當作同理他人的痛的表現了
: 我也是其中之一
當作?喔。所以這是我們目前討論位處的層次。嗯。
: : 也就是說呢,如果說你說毛毛的可以用來解釋該道德律的合理性,只因為它
: : 的確有時候是我們有動機去遵守某道德律的原因,那麼,毛毛的感覺一樣可
: : 以用來解釋完全與該道德律違背的另一種行為規範的合理性,因為它可能也
: : 是我們有動機去遵守另一條道德律的原因,也就是:
: : 毛毛的感覺可以合理化「我們不該拿刀割人讓人痛」;
: : 毛毛的感覺可以合理化「我們應該拿刀割人讓人痛」。
: 或許我應該要求你舉一個實例
: 告訴我的確有人是你說的這樣
我以為人現在是怎樣、把什麼當作是什麼並不是眼前重要的事。人現在是
怎樣,以後可能不是這樣;人現在把A當作B,以後也可能不這樣想。
還是你覺得人現在是怎樣就表示人「應該」是怎樣?
: Hello Kitty的確讓他傾向補刀
: (或許是你自己?)
: 如果根本舉不出例子
: 根本找不到這種傾向的人
: 那我們也無須杞人憂天在這個問題上打轉
喔,這樣啊。以前的人,喔,不,現在的人也還是找不到能夠超越光速的
物體,所以物理學家不必杞人憂天地思考到底是否有物體可能超過光速運
動,不需要討論「超越光速的物體」這樣的句子到底是不是有意義(在物
理理論的範圍內)。
科科。
: : 我覺得妳混淆了cause和justify的差別。
: ^^^^^^^^^^^^^^^^^^^^^^^^^^^^^^^^^^
: 我根本不認為這兩個有差
: 或者應該說
: 我根本不認為有嚴格意義上的cause
喔。蘋果和橘子你也可以當作是一樣的東西,或者,你也可以定義成一樣
的東西吧。
: : 是這樣,不過在此是非感只能與其中一個命題相容,不可以與其否定命題也相容。
: : 和上面的差別是,是非感在此不會同時合理化兩個互斥的法律。
: 不見得
: 是非感哪有那麼邏輯化, 它不會, 也沒必要
: 我當然可以感覺殺白曉燕是錯的也感覺殺陳進興是對的
: 很顯然我的是非感的意思也跟你的意思不一樣
: 你的是非感似乎是一種理性的計算
: 我則強調在觀察事件時當下的直接感受
: 就跟Hello Kitty的意思一樣
這樣嗎?那我的是非感告訴我你錯的很徹底。理由?理性?我不需要。我
就是這樣感覺。
請問這樣我們還要談什麼?
: 一個理論何須非得放諸四海皆準才能主張?
: 如果一個理論真能被證實其符合50%的人的想法
: 我們應該要偷笑了
: 而不是急著另起爐灶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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