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MWSTW (半心不遂)》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亂入一下。
: 先不談你的想法如何,但「天經地義」這個修辭(姑且這樣說吧)真的是太糟糕了
: ,就算不願意或是沒有相關訓練,而想使用日常語言,至少修辭上要審慎一點吧,
: 特別是我想你的「論述方式」原本就高度依靠修辭。
: 隨便找幾個網站看看「天經地義」這個詞的使用情境:
: 其實,根本不需要勞委會的法規解釋,這本來就是天經地義。有服務,當然該繳
: 交服務費,服務多少,就給多少;而若沒有服務,仲介憑什麼收服務費? ..
: http://migrant.coolloud.org.tw/node/22247
: 欠錢還錢乃天經地義(這個一堆網站上都有)
: http://dict.moe.gov.tw/chengyu/pho/fyb/fyb00132.htm(教育部成語典)
: ……天地間原本如此而不容改變的道理。「理所當然」
: 我無意思說有絕對正確的用法,但在第一段(服務費)、第二段(債務)的使用中
: ,天經地義本身並不是無關乎理由,而是「已經有理由了」。服務費背後是公平的
: 信念,欠錢還錢背後也有理由支撐,而教育部成語典的說明中,類似於「理所當然
: 」並不是指不涉及理由,反而是指其理由「不能被質疑」。
這段我看不懂。
我明白「還錢」的理由是「欠債」,「繳費」的理由是「有服務」,
但是你所舉的這兩個例子裡使用「天經地義」一詞,都是在宣稱:「欠債還錢」或
「有服務該繳費」是有效的norm(道理),而它們之所以有效是「不需要理由」的。
這是在表達,如同「豬被稱做『豬』」,而不需要問「為什麼豬被稱為『豬』?」,
事情就是如此,沒有什麼理由。
否則,請教一下,在你所講的兩個例子裡,「欠債還錢」和「有服務該繳費」
兩者「原本如此不容改變」的理由何在?你有對其中「有服務該繳費」有提出
理由,即,這是基於「公平」的信念,但我不明白,如此的話,你如何在你所
引用的「使用情境」裡讀出「天經地義」這種意思?畢竟,如果「不公平」,
則不會「有服務該繳費」,那麼「有服務該繳費」怎麼會是「天經地義」?
juotung使用「天經地義」時是這樣使用的。
國家行使主權拒絕外國人入境
這不是天經地義嗎?
: 表現出來的事情。而說真的,由於這種「天經地義」的修辭,會使得所有權力的行
: 使都「天經地義」,無怪乎有人攻擊了,而不談哲學,只談日常語言的使用來說,
: 我覺得你被攻擊是「天經地義」的。說真的也不必把問題愈回愈複雜(奇妙)了。
這三行我也看不懂。
juotung所說的「天經地義」修飾的對象是「主權的行使」,而不是所有的權力行使,
並非所有的權力的行使都是行使主權,所以不會使得所有權力的行使都「天經地義」。
我認為他用詞並沒有問題。他說的在我讀來,他只是說X國有拒絕外國人入境的權力
(power),「事情就是如此」,這沒有什麼理由可言。這並不會與道德上批判「X國
拒絕外國人入境」這件事,也就是提出「論據」、「理由」,來證成這件事道德上為
好或壞,為對或錯,有所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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