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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是我自己杜撰的,不過這考題據說是真有其事。雖然這考題因為太過八股而在 網路上被大家嘲笑,不過我倒覺得這裡面好像有點邏輯的趣味,所以編了這個故事。 ======================== 郵政特考謬論 小王是一位糊塗的郵差,經常把郵件投錯地址。他的另一個壞習慣是愛耍嘴皮,因為今 天他打算要說服他的上司,他把信投錯可是有道理的… 「您說我老是犯錯,那是因為上頭規定我們郵差一定要把信投對地址。可是我看啊,這 個規定很快就要改了,接下來上頭說不定會規定我們郵差非得把郵件投錯地址不可。」 長官氣得吹鬍子瞪眼睛。「這是什麼道理!」 小王陪著笑臉,從身後拿出一疊文件。 「先別生氣,您看看這個最近的郵政特考考題吧。」他指向其中一題。 是非題 ( )各類郵件,得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 「我可看不出這有什麼問題…」 「嘿,別急,或許您對法條有點生疏了。翻翻資料吧。」小王拿出一冊郵政四法,找到 相對應的條文。 郵政法 第三章第二十二條 各類郵件,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 「您看到了,一字之差,所以這題公布的標準答案是╳。」小王微笑著說。 「那又怎麼樣?」長官有點不耐煩。 「您先仔細想一想,所謂是非題,不就是要決定一句話的真假嗎?真的寫○,假的寫╳ ,是這樣沒錯吧?」 「那當然了。這不是廢話嗎?」 「好,如果我們說一句話是假的,那就代表了這句話的否定就會是真的,對吧?例如我 們說『十月九日是國慶日』是假的,那麼這句話的否定,也就是『十月九日不是國慶日 』這句話就會是真的。如果我們說『昨天台北下雪』是假的,那麼意思就是說,『昨天 台北並不下雪』這句話是真的,對吧?」 「這個當然。這邏輯連小學生都懂。」 「所以,」小王清了清嗓子「既然依考試院公佈的標準答案,『各類郵件,得按其表面 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這句話是錯的,那麼,我們得到結論…『各類郵件,不得 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這句話會是對的。」 「什麼?」長官的腦筋一下子轉不過來。 「我想這是說,我們郵差不可以把郵件投對地址吧。」小王笑嘻嘻地說「您知道的嘛, 上頭那些人,朝令夕改,會做出什麼規定都不奇怪吧。」 長官氣得直跺腳。他明明知道小王說的是謬論,但卻不知道要怎麼反駁他。各位聰明的 看官,你知道小王的這番謬論究竟是哪裡有問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4.73
Searle:得 跟 應 程度差別? 07/11 23:23
krisnight:那個不是那個的反面 07/11 23:58
somedoubt:文中的"得"是唸成"ㄉㄜ2"還是"ㄉㄟ3"? 07/12 02:12
TMWSTW:如果是法律用語不會用三聲的得 07/12 04:32
InAMinor:我想應該是二聲ㄉㄜˊ 07/12 23:14
fairy:「得」:可以這樣做(也可以不這樣做)「應」:一定要這樣做 07/13 13:22
fairy:郵差沒有可以選擇要不要正確投遞的權利,所以答案是╳ 07/13 13:33
fairy:"得"(可做可不做)的反面是"不是得",而不是"不得"(不可以做) 07/13 13:50
nominalism:你可以解釋一下「不是得」和「不得」的差別是什麼嗎?? 07/14 12:56
e1q3z9c7:同義字吧 07/15 13:49
e1q3z9c7:「得」或「應」都不夠,不如用「必」 07/15 13:50
hawls:"得"指得是「可以或不可以」 所以否定會是「不可以或可以」 04/10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