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中 ivanos 問的那個問題還不錯。剛好可以繼續補充些論點。
這課題在西方傳統上就是所謂神義論問題
而這一探討至少會區別討論兩種惡:
自然惡 [天災像是地震 龍捲風] 和道德惡 [有意地作壞事]
在康德那裡,這一區分都還留著
而尼釆對 boese 概念的歷史分解雖與這區分不一樣
卻也是因著這一區分 (當然還因著他對古代世界的研究) 而轉化出來的
亞當斯密所謂「看不見的手」,人人自私導致集體利益的最大化
亦是自基督教救贖學 [舊稱 providence or oeconomics] 世俗化出的經濟學
不管怎麼說,「邪惡」這個詞的涵蓋範圍窄了些
要更細緻一點的話,也許用「惡」或「壞」一詞較能包容此概念隱含的二義
啟蒙時期因為比較傾向自然神論 deism,所以比較在乎自然惡的問題
里斯本大地震一事,震掉的不只是人命,還有當時知識分子對神的理性化信仰
然而,畢竟自中世紀以降,西方現實生活的道德規範很大程度上是由基督宗教
在維持的,等到啟蒙完全拆解了基督宗教的信仰根基
後(I mean socially, not theoretically),它自己提出的道德信念
卻又受到歷史哲學問題的困擾 (即,人人皆充分發展理性的自由、
平等、普世世界如何保證能實現) ----它發現時間本身的演進並沒有想像中「理性」
(也就是說,黑格爾代表了啟蒙信念的高峰還有其破產)
這時候,人會作惡的問題反過來讓人想:在這個世界裡,神意味著什麼?
所以從思想史上看,儘管問題的骨架確實是上一篇中的論證形式
但側重點,運動的方向是非常不同的。
第一次對神義論的討論預設啟蒙理念的有效性,神也是預先定義的,
反過來問「惡的意義」;第二次的討論則預設啟蒙信念的破產,
神的內涵已然無存,這時乃依據「人作惡」的現實回問「神的在或不在有何意義」
回顧這一切有啥意思呢?鑑往未必不能知來。
我的想法是,我們仍然處在「啟蒙破產」的時期,而且已經從破產初時的「絕望」
轉變為一種不知有無光明未來的「冷淡」或甚至「嘲諷」。
so, 在這一時期中維護理性,是非常艱難的,也要求我們有更完善的新啟蒙方案;
在這個階段下討論惡,仍然離不開自然惡的問題
因為 nature's indifference to human needs and interests 並非自明
偏偏對第一次神義論的「解決」(「發現」它是個假問題) 又以此為預設,故,
也許我們要重新審查這一預設是否絕對正確----當然,道德惡的問題還是重要。
蘇格拉底著名的「美德即知識」「無人自願為惡」的詭辨,在此脈絡下重新審查,
也許對於道德惡與道德進步的探究有相當的幫助;
最後,在這個時期中討論神,恐怕有點做作 (我想到維根斯坦「哲學研究」後來刪
掉的前言…),如果真的要談,也許談「神是什麼」遠比「神是否存在」更有幫助一些
但我還是覺得可以不提也罷 畢竟現今的無神 與偶像的不斷繁殖增生,這個一體
兩面的現象讓我們談起神來真是容易臉紅脖子粗,不知所謂
不如老老實實面對理性傳統理念的困境,還有道德與理性的關聯
神的問題,放在背景,不要忘記,也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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