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taro (最哲學的部分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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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哲學的分科
時間Sat Nov 15 18:15:33 2008
※ 引述《romacapri (romacapri)》之銘言:
: 何謂「分類」的本質,本身就是一種哲學大問題。我可不同意「是一
: 種工具」、所以把關於分類性本身的哲學思考都扼殺的說法,但同意
: 只要透過較多的詮釋、敘述、定義或彌補,可以暫時接受分類的「必
: 要之惡」。巧克力蛋糕究竟有幾種切法?我們要給予切好的蛋糕何種
: 分盤方式、我們要怎麼為好吃的蛋糕打上燈光、貼上品名標籤……
很同意你寫的!但,感覺有點啦哩啦雜。僅就不同意處談一些。
首先,分類不一定是必要之惡吧?
除非你能說明人對存在的分法必定不完滿,
但沒有分類又無從接近存在 - 它才是必要之惡。
問題是,如果 Foucault 的案例正如你所描述的那樣
他無法歸類,可是他又有接近存在,而且直挺挺站在那兒等著我們向他學習
那這就是一個反例 告訴我們 分類其實不一定要。
再者,你的文字透露一種態度我覺得很可疑
就是你似乎覺得任何將哲學分科的方式都是相對的,是觀點性的
亦即,它總是某個 perspective 造成的結果
就這一命題本身來說,我不反對,而且是對原發問者很好的回應
但你忘了追問下一個問題:我們目前所知的觀點中哪一種最好?
西方對此一直有一個空間式的隱喻:智者從高處俯瞰眾生
(宗教最明顯的就是耶穌的登山寶訓,哲學最難忘的大概是查拉圖斯特拉)
這個隱喻很好,同時指出它是最不偏私的觀點但仍然是一種觀點
不能說服所有人不代表它就比較不真或者沒有好壞
你似乎認為,任何一種分類法在某種前提下都有其道理
我覺得這種說法混淆了兩個東西:理解與判斷。
比方說,了解某個人的生活困難引發他犯罪
會讓我們對這個罪有同情 但我們還是可以責備他不該犯下這等錯誤
同樣的道理,了解為什麼在十八世紀後德國思想開始有了美學這門科目的設立
或者在十七、十八世紀後政治經濟學為何脫離了倫理學自成一門學問,
甚至今日不再算是哲學分科之一,這種歷史化的理解模式本身不能證成
這一學問這樣子區分就有其哲學上的理據
也就是說,我們不能預先認定以前的分法有問題
我們甚至應假設:以前的分法可能比較好,只是我們現在連它怎麼個好法都忘了
所以我們才會努力研究它。 (既然你都講了一堆 Foucault,那我就補個例子:
Foucault 晚期對希臘化時期的主體性研究,事實上就是在找尋某種比現代主體
建置更「有趣」 (因為 Foucault 不肯承認它更「好」,更「真」
甚至不肯承認他是在試圖給當今的思想--行動開啟更多的可能性;
所以,為了尊重他對自己的解釋我只好說「有趣」) 的方案)
這說到最後是相對主義的問題。
我只承認,不同的傳統/觀點/取向/環境/etc.會帶來不同的分類
且任何一種分法在這些條件下都有一定的道理 - 亦即我只承認「相對性」
但我不承認「相對性」表明「絕對」不可得 - 這是相對主義。
更何況,正是因為「相對性」的存在才讓我們想去叩問絕對在哪裡
因此不管我們是找尋一種廣包眾相對者的絕對,還是尋找諸相對者中的共通點,
或是在諸相對者中尋找隱藏的絕對者 (彷彿在眾生中尋求名師)
這都是從相對性開始出發的工作。在工作還沒結束前就宣告絕對者不存在
不啻如 Zizek 講的那個故事:在戒嚴時間快開始前就先幹掉路人,因為
知道他不可能準時回家。
當然,這是我單方面的疑慮。也許你根本沒這樣想,但我覺得
即使如此 你的看法也未見明朗,不如我挑明著說好一點:D
最後一點 比較不重要的,就是你講那個沙特的。
這是我感覺很多餘的地方。因為知道每個分科各自相關
不構成任何反對分科的理由。只有確定在分科的狀況下
這種相關性必然 (或者有極大的可能) 會遭受忽略,
(而且這種忽略必須出於分科本身的緣故,而不是分科帶來的制度性因素--
因為那樣子要改的不是分科,而是制度)
而且這種相關性還很重要的時候
你才需要提出這個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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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笑死吧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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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2.217
推 romacapri::) 11/16 01:04
推 sommerbrisen:連zizek跑出來了,ㄎㄎ 11/26 15:53
→ david1003:借轉 01/03 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