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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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最近的墮胎議題 忍不住想要上來討論
時間Sat Mar 14 22:50:13 2009
※ 引述《flybell (PC is not HOT)》之銘言:
: 我找到了天主教百科全書關於墮胎(abortion)的文章
: http://www.newadvent.org/cathen/01046b.htm
: 裡面關於「母親受到生命威脅」的部份強調幾點:
: 在考慮母親安危與孩子安危的選擇方面,需考慮下列幾點:
: ‧ That we do not wish the evil effects, but make all reasonable efforts to
: avoid them;
: ‧ That the immediate effect be good in itself;
: ‧ That the evil is not made a means to obtain the good effect; for this
: would be to do evil that good might come of it -- a procedure never allowed;
: ‧ That the good effect be as important at least as the evil effect.
: 文中說若是以母親+孩子的性命為優先,完全沒有殺孩子的意圖,但是在治療兩者的過程
: 中意外死亡以及間接的在沒有意圖的情況死亡,則可。
: 而一轉成這方面,我認為其實天主教仍然可以符合道德的處理。
: 當任何一個人生命遇到危險時,醫生努力搶救下仍然不幸喪命,這不算殺人。
: 當然如果母親與胎兒兩者都努力搶救,某一個不幸喪命了當然不是殺人。
: 但是沒有搶救而直接先為了某一個而殺了另一個呢?
: 我們大部分的人都無法接受不搶救就直接讓他死吧。
: 這是我認為天主教的決定還佔得住腳的地方。
: 到時候母親和胎兒都有危險時,兩者都努力搶救。不把任何一個性命看得比另一個還重要
: ,因為一旦開放了某些命比其他命還有價值時,那麼人都可以因為「自己」所定下的各種
: 規矩而定人價值高低與生死?
你的論證必須奠基在這個前提之上才能成立:
「當醫生企圖兩個都救,但最後只能救活一個,這不算殺人。」
但是你忽略了一個情況:
很多情況我們的醫學科技已經能夠精確推斷出,
母親與嬰兒的生命,兩者只有其一能活。
也就是,如果讓小孩誕生,不管救不救得活,母親一定會死;
反之,如果先讓母親人流,再盡力搶救母親,無論是否有用,嬰兒肯定不能活。
在這個兩難的情況下,
你上面所謂的「兩者都努力搶救」的意義就不存在了,
因為不會有兩者都能搶救的可能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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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etro:有些以前的絕症,今日有醫療法,完全認定?我以為只有宗教會提 03/27 05:17
→ Pietro:完全這東西 03/27 05:17
→ nominalism:有些"以前"的絕症,"現在"有醫療法;這是妳的說法。 04/04 13:23
→ nominalism:放到今天的案例來看,這個九歲女童有多少時間可以讓醫學 04/04 13:23
→ nominalism:從認定為不可能救活兩者的"前在",發展到有醫療法的"未 04/04 13:24
→ nominalism:來"?? 04/04 13:25
→ nominalism:如果這個發展只需要再兩、三個小時或兩、三天的話,或許 04/04 13:25
→ nominalism:還有等一等的價值;但這個發展如果還要兩、三個星期呢?? 04/04 13:25
→ nominalism:妳覺得還來得及嗎?? 04/04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