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minalism:我覺得很奇怪,單純的一個想法"如果殺了他被抓到,我會被06/19 02:13
→ nominalism:判死刑","如果強暴她我會名譽掃地","如果搶了銀行我可06/19 02:13
→ nominalism:能得一輩子躲躲藏藏"。06/19 02:13
→ nominalism:像這些"嚇阻"事實上連對我都有效,我不懂這種考慮需要什06/19 02:14
→ nominalism:麼程度的"懂法律"才能擁有??你認為呢??06/19 02:14
所以我說很多的情境不能憑空去想
我們需要很多的背景資料來模擬那個真實殺人的情境
而不是幻想一個沒頭沒尾的理想情境
想像一個忍受丈夫家暴十年的妻子
想像一個中年失業被老婆整天罵窩囊廢的丈夫
想像一個夢想開賓士、但只能在社會邊緣求生存的討債公司小弟
想像一個極端迷信、相信吃了對方就可以使對方的厲鬼不找自己復仇的人
如果你的人生一直順順利利
又缺少一些移情入戲的感覺訓練
可能真的很難模擬那種殺人、犯重罪的情境衝動
要模擬它
你必須「認真的」想殺人,然後測試一下,死刑在該衝動下對你的嚇阻力
而不是泛泛的隨口說說、憑空想想
我強調一下
這裡談的是「死刑」有無嚇阻力
而不是「所有的刑罰」有無嚇阻力
或許,輕度的刑罰相較之下反而是有嚇阻力的
當然,這也是因為它對應的是輕罪
法律裡,重罪對應重刑、輕罪對應輕刑
這是以罪行造成的損害大小做標準的
而不是以罪行該有多大的嚇阻力做標準
其次
我相信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樣的行為會被判死刑
很多人也不知道,嚴格的來說,什麼樣的行為是法律上定義的犯罪行為
當然,如果有人要把對法律的誤解、幻想、刻板印象所
產生的效果都算在法律頭上的話
我也不反對
只是這裡面的不同處,還是要分辨一下
→ nominalism:回到嚇阻力有沒有作用的部分,你並不是混淆了有沒有和能06/19 02:14
→ nominalism:不能,我認為你對有沒有的判斷或許根本是錯的。 06/19 02:15
→ nominalism:當我們宣稱"死刑沒有嚇阻作用"時,這個宣稱是個強烈的否06/19 02:15
→ nominalism:定宣稱,它宣稱的是"死刑不成為一個放棄犯罪的人考慮的06/19 02:15
→ nominalism:因素之一",而不是"死刑不是一個放棄犯罪的人所考慮的唯06/19 02:15
→ nominalism:一因素"。06/19 02:15
→ nominalism:就算不是唯一,只要它成為因素之一,它就有"作用"。06/19 02:16
→ nominalism:在我看來你似乎把所有"有其它因素加入"的case都當成是06/19 02:16
→ nominalism:沒有作用的案例,我的理解有誤嗎??06/19 02:16
我覺得你說的我可以接受
在非操作的意義上,我或許也會認同你的說法
我只是懷疑,在檢驗這個說法的時候
如果我們無法以某些方法把這個因素特定出來
我們何必先入為主地假設他是某個獨立的因素?
甚至,你是否有主張如果他是「因素之一」
這表示他在每一個殺人情境中都有其作用?
而不是case by case?
這點我是十分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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