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lf0202 (wolf)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心得] 不做的罪惡
時間Wed Jun 24 05:22:26 2009
在法治的社會裡
A想行使他的權利 (深夜走在幸福城市的街上)
而飆車族B~Z一夥人把A砍死
可以說是他自找的嗎? (大家都說晚上不要單獨在幸福城市遊盪)
我認為把錯怪給受害者是不對的
犯罪行為本來就是不被允許的
今天A'跟B'在街上架起機槍陣地火拼
C'明知道他們在火拼仍然走過而被打死
在行為上我們不得不責備C'是笨蛋
但在道德上我們能怪他是自找的嗎?
火拼本來就不是能存在街上的行為
責備的重點應該著重在於A'跟B'在街上火拼
而不是笨蛋C'行使他走過大街的權利
雖然你是想討論特定情況下的特定事件
但如果你只拘濘在那特定的假設中
你反而會陷入鑽牛角尖的黑洞裡
我們今天該責備的是恐怖份子
而不是被迫做選擇的人
一開始的"強迫"就已經錯誤了
我想這時就算他是故意選擇害其他人被殺光
我們也不能譴責他 因為他在一開始就是"被強迫"的
如果被強迫做選擇的人也必須承擔為惡者的錯
那麼強匪搶銀行的時候
叫人質甲選擇要搬光金庫裡的錢 還是搬一半就好
人質甲選擇之後他也變成了搶匪的共犯了嗎(不論選一或二)
不過最重要的問題是
旁觀者有什麼資格評斷他(註1)的對錯?
註1:文中所有受害者以及被迫選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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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做和該怎麼做 本來就是兩種不同的東西
校規規定不能遲到 但在實務上卻仍是一堆人遲到
這就是道德與行為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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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學長!那邊有飆車族 學長學長!那邊剛好像有女生 學長學長~那邊有人紅燈右轉
砍人 被壓上車 ψQSWEET
鴿 ◥ 鴿 ◥ 鴿 ◥ 鴿 ◥ 鴿 ◥他媽的◤ 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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