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risnight (krisnight)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請益] 譴責被迫選擇的人
時間Wed Jun 24 20:36:44 2009
※ 引述《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之銘言:
: 另外在你不斷堅持說明我和你的立場並無一致的「企圖」之下,我還是不懂
: 你的主張到底是什麼。
: 一開始你透過大熊的例子打算宣稱「一個人即使在被脅迫做出道德兩難的選
: 擇時,做出了以只考慮生命數量的效益論來看比較糟糕的選擇,因此他必須
: 為『以只考慮生命數量的效益論來看比較糟糕的事發生』負責」。
: 現在你做出的宣稱似乎只有「一個人不會在任何被脅持的情況下,都不用為
: 自己做出的選擇負起責任」?
: 你明白兩個宣稱的差別嗎?
我並不企圖使用後面的宣稱來證成前面的宣稱。我的企圖是,使用後面的宣稱
(以及例子)來反駁被你用來反駁我前面的宣稱的原則。
: 關於阿條,或者關於車道被裝了引爆器的傢伙,如果你必須堅持他們要為了
: 「多少多少人死」負責,我可以讓步,但這個讓步會在「這兩個傢伙事實上
: 並沒有被脅迫或挾持」的前提下做出。兩難的局面讓人「無法做出正確的道
: 德判斷」*1(否則根本不算是兩難),而不兩難的局面並不會讓人做不出正
: 確的道德判斷(除非身在處境中的人沒有道德機制)。
: 畢竟事實上在大熊的例子裡,主角嚴格說起來也並沒有受到「威脅」(如果
: 別人的人命可以算是一種威脅的話)。但上一篇文章也已經表達過,你後來
: 的例子和原先的例子的關鍵差別在於主角的處境並非「道德兩難」。你要透
: 過「被壞人強加不兩難的選擇處境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來說明「被壞人
: 強加兩難的選擇處境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嗎?
是的。我企圖透過「被人強加不兩難的選擇處境者可以因自己的選擇受到譴責」
來說明「我企圖透過被人強加兩難的選擇處境者可以因自己的選擇受到譴責」。
雖然當兩者造成一樣糟糕的後果時,後者受到的譴責可以被減免。
: 1.你當然已經做出了判斷,你用了一種只把生命的數量視為考量標準的效益
: 論當成在這個例子裡唯一可行的道德判準;甚至宣稱「如果本務論會導致
: 多一個人的死亡,為什麼我們要接受這種本務論?」,但你的「為什麼」
: 的主張依然必須預設你這種的效益論為正確。
: 這就好比我主張因為聖經上這麼寫,所以上帝存在,並且宣稱「畢竟聖經
: 記載的是上帝的言語,還有什麼比這更強的證據證明上帝存在?」,這顯
: 然不是支持上帝存在(或反對無神論或不可知論)的好理由。
嗯,在這裡我使用了我沒辦法證成的道德直覺。
不過我想問,在原來的例子裡,不管兩組人數差距有多大,各種本務論給出的
道德建議都依然會一樣(不可以殺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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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ominalism:就我所知的本務論?是的。 06/24 23:31
→ nominalism:就我個人的道德判斷?我不敢說。任何實際情況中出現的 06/24 23:31
→ nominalism:不同元素都可以影響我們的道德判斷。 06/24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