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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之銘言: : 另外在你不斷堅持說明我和你的立場並無一致的「企圖」之下,我還是不懂 : 你的主張到底是什麼。 : 一開始你透過大熊的例子打算宣稱「一個人即使在被脅迫做出道德兩難的選 : 擇時,做出了以只考慮生命數量的效益論來看比較糟糕的選擇,因此他必須 : 為『以只考慮生命數量的效益論來看比較糟糕的事發生』負責」。 : 現在你做出的宣稱似乎只有「一個人不會在任何被脅持的情況下,都不用為 : 自己做出的選擇負起責任」? : 你明白兩個宣稱的差別嗎? 我並不企圖使用後面的宣稱來證成前面的宣稱。我的企圖是,使用後面的宣稱 (以及例子)來反駁被你用來反駁我前面的宣稱的原則。 : 關於阿條,或者關於車道被裝了引爆器的傢伙,如果你必須堅持他們要為了 : 「多少多少人死」負責,我可以讓步,但這個讓步會在「這兩個傢伙事實上 : 並沒有被脅迫或挾持」的前提下做出。兩難的局面讓人「無法做出正確的道 : 德判斷」*1(否則根本不算是兩難),而不兩難的局面並不會讓人做不出正 : 確的道德判斷(除非身在處境中的人沒有道德機制)。 : 畢竟事實上在大熊的例子裡,主角嚴格說起來也並沒有受到「威脅」(如果 : 別人的人命可以算是一種威脅的話)。但上一篇文章也已經表達過,你後來 : 的例子和原先的例子的關鍵差別在於主角的處境並非「道德兩難」。你要透 : 過「被壞人強加不兩難的選擇處境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來說明「被壞人 : 強加兩難的選擇處境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嗎? 是的。我企圖透過「被人強加不兩難的選擇處境者可以因自己的選擇受到譴責」 來說明「我企圖透過被人強加兩難的選擇處境者可以因自己的選擇受到譴責」。 雖然當兩者造成一樣糟糕的後果時,後者受到的譴責可以被減免。 : 1.你當然已經做出了判斷,你用了一種只把生命的數量視為考量標準的效益 :  論當成在這個例子裡唯一可行的道德判準;甚至宣稱「如果本務論會導致 :  多一個人的死亡,為什麼我們要接受這種本務論?」,但你的「為什麼」 :  的主張依然必須預設你這種的效益論為正確。 :  這就好比我主張因為聖經上這麼寫,所以上帝存在,並且宣稱「畢竟聖經 :  記載的是上帝的言語,還有什麼比這更強的證據證明上帝存在?」,這顯 :  然不是支持上帝存在(或反對無神論或不可知論)的好理由。 嗯,在這裡我使用了我沒辦法證成的道德直覺。 不過我想問,在原來的例子裡,不管兩組人數差距有多大,各種本務論給出的 道德建議都依然會一樣(不可以殺人)嗎? --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35.173
nominalism:就我所知的本務論?是的。 06/24 23:31
nominalism:就我個人的道德判斷?我不敢說。任何實際情況中出現的 06/24 23:31
nominalism:不同元素都可以影響我們的道德判斷。 06/24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