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risnight (krisnight)》之銘言:
: ※ 引述《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之銘言:
: : "In choosing between principles each tries as best he can to
: : advance his interests. But I have also assumed that the parties
: : do not know their conception of the good."
: : 給定一個原初位置,每個人都不知道自己進入社會之後的社會位置,
: : 可能遭遇的處境都不知道,對於自己的價值觀也沒有概念。
: : 既然如此,你透過「自己因此死亡的機會較小」做為唯一的價值判準
: : 來證成「原則p優於原則q」的結論,依然沒有解釋,為什麼「死亡
: : 機率的大小」會是被處於原初位置的人優先接受的原則?
: : 為什麼不是認為「自己不用為他人的罪行揹黑鍋」優於「自己被挾持
: : 時死亡的機率小」,因此提出「被迫做出道德兩難選擇者不用為選擇
: : 負責」的原則?
: : 原初位置的概念對你的「道德直覺」恐怕沒有幫助。
: 如果這種黑鍋的代價是凌遲處死,可能就會受到比較少人青睞。不過如果
: 這種黑鍋的代價是,被大家婊、丟臉,可能就比較能被接受。
: 我們可以慢慢加減這種黑鍋的處罰,我相信一定會有一個限度內的版本
: 受到大多數人支持。
我現在不知道是我問問題的技巧很癟腳,還是你我的立場差異大到
無法讓彼此互相理解?
原初位置的幫助是預設最小限度的價值觀,以儘可能地保證社會規
則的「正義即公平」。
所以我的問題是,「保存愈多生命」或者「愈大機率地保存自己生
命」的價值觀為什麼可以直接被你預設在原初位置的前提之中?
Rawls的原初位置對於理性的要求只有「選擇能最有效達成目的之手
段」,並沒有設定哪些目的是人必定會追求的,也就是說,追求自
己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有最大活命的機率這個目的者有之;追求在任
何情況下都要保留最有值得活下來的人這個目的者有之;追求即使
死也不要在任何情況下揹任何黑鍋(即使結果只是被婊/丟臉)這
個目的者有之。
你用了什標準來排除某些目的,保留另一些目的?(顯然原初位置
的概念是不足的)
: : ──
: : 另外,我還是很好奇,你的「道德直覺」在阿竹的處境裡,要如何幫
: : 助阿竹做出決定?
: : 如果你是阿竹,你認為你必須選擇嗎?你認為哪個選項在道德上才是
: : 正確的?
: 我並不覺得我的理論必須要能對阿竹的case給出建議,那並不是我的理論宣稱自己
: 能處理的case。
: 如果你是在問我自己的道德直覺,我覺得阿竹不應該選擇自己開槍。(在我的sense
: 裡面沒有不選擇這種事,只要我們對行為選項的描述夠周全)
只是說你的理論不能處理這個case好像不夠。
你還得說明為什麼你認為你的理論無能處理這個case?因為你的理
論並沒有辦法判斷,「阿達有前科,所以被判刑會坐牢比較久;我
沒有前科,所以被判刑會坐牢比較短」兩者在客觀上何者比較好?
如果你是因為你的理論無法判斷這兩個選項所造成的結果,在客觀
上來看何者較好,因此無法透過「客觀上導致比較糟糕(或比較不
糟糕)的結果」來判斷哪個選項是道德上錯的(哪個是對的)。
那麼,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大熊的例子裡,你的理論怎麼說明「少
死一個人」是「客觀上比較不糟糕的結果」?因為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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