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risnight (krisnight)》之銘言:
: 我相信這世界上不會有太多人即使死也不願意在任何情況下揹任何
: 黑鍋(即使結果只是被婊/丟臉)。我也相信原初立場裡的人知道這件事。
: 因此,我相信他們知道,自己只有很小的機率會變成那種人,就像他們
: 知道自己只有很小的機率會變成一天不殺人就會死的人因此支持殺人罪一樣。
你相信我也相信,但前提是,我們在討論的對象是目前事實上存在於世界
上,有自己的生活、工作、教育背景、感情、社交……等實際條件的所有
人們。
但是如果給定了原初位置,蓋上了無知之幕,多數人會擁有怎樣價值觀該
如何確立?除了直覺之外?
: 如果我在以前使用了什麼敘述讓你覺得我支持「我們應該選擇有客觀上比較不糟
: 糕的結果」的選項,抱歉是我沒交待清楚造成混淆。
: 根據上面的討論,我僅支持「如果我們必須在兩組隨機選出的人a和b之間
: 選擇一組受死,我們應該選人少的」(下面你會看到,我在這裡也沒有表
: 達得很好)。然而這個原則,對於你提到的例子,不會給出任何建議。
在#1AEj_TE6的那篇文章裡你提供下以下原則:
「當s需要為在t時做了p受到譴責,若且唯若,在t時,比起s的至少一個其
它可能的行為選項,p在道德上比較糟,而且s自己也知道這件事。」
這裡的敘述沒有提到客不客觀,但是你提到了「道德上比較糟」,可是如
果僅用「道德上比較糟」來描述那個選擇,就預設了結論所主張的道德判
斷,也就是說,我們並不能透過「因為選項B在道德上比較糟糕」來說明
或證成「選擇B便應受道德譴責」,這只是同義反覆。
所以,後來的討論開始進入效益論的福祉計算,選項B「在道德上比較糟
糕」,是因為選項B「造成的福祉比較少(相較於當時行為人所知的其它
可能選項)」。
我們姑且不論這個選項B所造成的「福祉」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我質疑
的是你計算福祉的正當性,為什麼「一人一命,一命一值」的計算方式是
你唯一採納的計算方式?
一人一命這個可能無法反駁,至於一命一值呢?對於那些不認為生命可以
計量的人,你要怎麼遂行你的道德責任理論?對於那些認為命命不等值的
人而言,你要怎麼遂行你的道德責任理論?
也就是說,你的道德責任理論當然不必然可以或不可以處理阿竹所面臨的
處境,因為你的道德責任理論並沒有說明「道德上比(當時行為人所知的
其它可能選項)較糟糕」的判準;然而,當你企圖主張透過某種效益論計
算福祉量多寡來做為道德價值的判準時,你就不免需要面對許多對於某種
情境應該如何計算福祉的問題。
在大熊的例子裡面,你要面對「為什麼一命一值?」的質問;在阿竹的處
境裡,你要面對「誰會坐多久的牢是否可被計算福祉?以及為什麼?」的
質問。
: 抱歉,我一直到上兩篇的推文才看懂你在這裡的想法。
: 我之前的描述是誤導的。事實上,如果其它條件都相同,我才會主張少死一個
: 人的選項是比較不糟糕的。
: 之前會使用「如果兩組人都是隨機選出來的,而且一組人比較少...」
: 是因為它原來是在死刑討論的脈絡裡被使用︰當我們討論本年度要不要
: 維持死刑時,沒辦法知道那兩組人到底是哪些人。
: 我相信這個會是比較恰當的說法︰
: 如果我們得在a這群人和b這群人之間選擇一群人去死,而且我們(至少,
: 在做這個決定時)無法知道a和b裡面到底有哪些人,我們應該選人數少的。
對於相信「命命不等值」的人而言,這個說法似乎不足。
假設A群有五個人,B群有四個人,由於命命不等值,所以A群人活下來
的福祉是「v+w+x+y+z」,而B群人活下來的福祉是「W+X+Y+Z」。
我們不知道v,w,x,y,z分別代表的福祉量的多少,也不知道W,X,Y,Z分別的
福祉量是多少,因此我們就無法在「只知道分別會有多少人活下來」的條
件下判斷選擇殺掉五個人比較糟糕,還是選擇殺掉四個人比較糟糕。
除非今天的主角是個相信「如果不能判斷各別的生命的價值,就當做每個
生命的價值相等」的人,但為什麼主角要採納這種觀點?
並且,如果今天的主角根本是個認為「生命的價值不可以量計」的人,他
要如何採納你的道德責任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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