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uzishan:唉 腦袋快爆了 11/07 00:19
※ 引述《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之銘言:
: : 1.
: : 這意味著言論自由的範圍只限於「表意的自由性」,而不及於「意見的多元性」
: : 只限於「『表意者』的人身自由」,而不及於「『意見』的生存自由」
: : 多元意見事實上的並存,只是民眾大鳴大放後的「反射利益」
: : 保障言論自由,結果反而事實上變一言堂可不可以?當然可以。
: 「『意見』生存的自由」如果沒有被保障,其直接結果或許就是「『表意者』
: 的人身(表意)自由」無法獲得保障。
: 也就是說,如果「言論自由」的意義是保障「表意者的表意自由」,意味著盡
: 可能地排除任何能夠限制表意者的言論表達自由的現實條件的話;當一個社會
: 中對於某種「意見」的生存具有威脅性時,企圖表達該意見的表意人,將不具
: 有表達其意思之實質自由,而僅具形式自由。
我問你一個問題:
我昨天去買唱片,最後我買了王力宏而不是北原山貓的CD
照你的說法,這是否意味著我「侵害」了北原山貓的言論自由?
北原山貓出了CD卻沒人買(威脅到兩人的生存與以後能否出唱片的機會)
所以說,出CD對他們而言只是某種形式上的、表面上的言論自由?
你考研究所分數比我高,我在學術界混不下去
這代表你、或者閱卷老師侵害了我的言論自由?
台獨的言論我覺得狗屁不通,
我不但自己不信這一套、還發表言論要別人別信這套
這表示我侵害了妖西的言論自由?
: 此時,究竟是要堅持不干預「言論市場」,而僅維持一種形式的言論自由;還
: 是要為了保障實質的言論自由,而做有限度地干預言論市場,這不是毫無商榷
: 餘地的問題。
: 因此,
: : 小結一下,所以言論自由的範圍是否及於「扶植瀕臨絕種言論」的地步?
: : 我想這是十分有爭議性的
: 既然你也同意,這是「十分有爭議性的」,在一開始就主張「誤用」似乎超過
: 了你所願意承認的程度?
我想,我並不排除你可以去扶植少數言論(干預市場)
但你不去濟弱扶傾這件事本身,並沒有侵害到他人「實質的」言論自由
這是我爭辯的重點
如果你對言論自由的實質定義是這樣
那我只能說
很可惜實質的言論自由並不能光靠「保障言論的行動自由不受干涉」來達成
我們甚至或許還需要犧牲一些「(某些人的)自由」
、犧牲一點「平等」來讓某些少數人「更自由」
而這是一種基於對弱勢的保障而實施的救助措施
另外,我所謂「有爭議」,意思是說「將惹起非議」的意思
只是一種客氣的說法
不用在這上面過度解讀
: : 2.
: : 另外更進一步的問題是,即使你的這個說法成立
: : 如果你把焦點集中在「統一獨立」二者
: : 那也不太符合實際上的現況
: : 事實上,統一、獨立,或許二者都是少數
: : 維持現狀、別去談統獨才是多數
: : 據我的了解
: : 比起獨立,我想統一的言論可能更需要你我關愛的眼神
: : 要不要率先捐款贊助愛國同心會?
: 我不同意妖西的立場,但他的立場也不同於你所理解的。
: 首先,妖西關注的除了是言論自由的問題之外,更是一個經驗問題。他的推論
: 是,以經驗上的現實條件來看,「不統不獨維持現狀」的結果就是「統一」。
: 可以做的一個類比是,在支持女性能否墮胎的議題上,沒有不支持與不反對的
: 中立立場,因為一旦女性懷孕,不採取任何立場,以經驗上的現實條件來看,
: 其結果就是「生下來(不墮胎)」。
這一段我就完全不同意你的說法了
拿你討論墮胎的類比來說
我們當然可以採取中立的立場:「不干我的事」。
我當然可以拒絕認同墮胎的議題可以被當作一個公共議題
我當然可以主張墮胎與否應任其自便
我理解的中立,是自外於爭議、或至少擱置爭議
而非在極端中總是取其中庸(像你以為的那樣:生一半、墮一半)
這只是表示願意去涉入討論與決策的人,其實是少數
維持現狀的「現狀」,本來就不是固著的、靜態的現狀
本身並不排斥以後自然的、非意圖地統一或獨立;甚至是第三路線
: 因此,給定上述經驗條件,任何採取「不統不獨維持現狀」的立場,都是一種
: 等待「統一」的立場。
: 當然,你可以去質疑那些經驗條件。也可以質疑,即使經驗上不採取立場的結
: 果就是偏向某一個方向,「不採取立場」的立場依然有其實質意義。不過那個
: 實質意義是什麼,可能也需要再明確指出。
實質意義就是:
這根本就不該是個公共議題
如果對此說法有興趣就另開討論或私下討論吧
這邊我希望只針對言論自由本身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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