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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真好。只有一點點地方,我有不一樣的意見。 ※ 引述《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之銘言: : : 1. : : 這意味著言論自由的範圍只限於「表意的自由性」,而不及於「意見的多元性」 : : 只限於「『表意者』的人身自由」,而不及於「『意見』的生存自由」 : : 多元意見事實上的並存,只是民眾大鳴大放後的「反射利益」 : : 保障言論自由,結果反而事實上變一言堂可不可以?當然可以。 : 「『意見』生存的自由」如果沒有被保障,其直接結果或許就是「『表意者』 : 的人身(表意)自由」無法獲得保障。 : 也就是說,如果「言論自由」的意義是保障「表意者的表意自由」,意味著盡 : 可能地排除任何能夠限制表意者的言論表達自由的現實條件的話;當一個社會 ^^^^^^^^ 如果是要我講,我不會講「一個社會」,我會講「一個世界」或「我們所在的這 個世界」。畢竟我在意的問題基本上座落在國與國之間(中國與台灣國),或社 會與社會之間(中國社會與台灣社會),或政府與政府之間(中國政府與台灣政 府),它無可避免有著跨政治、文化、經濟邊界的特性,因此並不適合以在某個 相對靜態、封閉的邊界的前提下,以(殘暴的)政府對其人民自由的限制....等 ,「內部的」框架或內部的視角來看待之。 不過這基本上就是台灣統派論述的根本矛盾:只會打台獨,說台獨會傷害國內其 它的自由平等(比方說性別啦、族群啦(特別是針對原住民)、勞工啦....等) ,但卻完全忽略,當我們在「政府 vs. 人民」 這樣的框架下談自由談弱勢談壓 迫的時候,基本上需要預設一個具有獨立自主性的國家或政府。另一個毛病則是 選擇性地只會批評台灣民族主義,面對中國那個更惡質的、侵略性更高的民族主 義卻噤聲不語。 : 當然,你可以去質疑那些經驗條件。也可以質疑,即使經驗上不採取立場的結 : 果就是偏向某一個方向,「不採取立場」的立場依然有其實質意義。不過那個 : 實質意義是什麼,可能也需要再明確指出。 墮胎這類比好,借我拿去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3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