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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1Yoshi (寂寞上圍35E(♀))》之銘言: :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我問一個問題: : : 我可不可以排斥與「認同同性戀」有關的言論? : : 我可不可以選擇不接觸與「認同同性戀」有關的言論? : : 當國家實際上並不干預我的上述兩項自由時 : : 請問國家這個作法有無侵犯到同性戀者某甲的「言論自由權」? : : 這才是我要和A1Yoshi爭辯的重點: : : 當我,做為一個私人,對我不喜歡的言論、我放任其自生自滅 : : 這個私人的不作為本身,如果國家不加干預,是否等於侵害了言論者的言論自由? : 誰在和你爭辯這蠢問題?你自己在講而已。不過你要講這個也行:我認為一個 : 人,當政府對於自己排斥、選擇不接觸的言論種類(或價值立場)恰好也加以 : 限制(在此先不限制這裡的「限制」的形式;無論此限制是以法律法條規定的 : 方式呈現,或者其它(比方說在教育體制內,預設立場,透過材料的選擇造成 : 實質限制的效果)都暫訂在此「限制」之指涉範圍內,如有必要再做進一步的 : 區分)卻完全不作為時,這人有著道德上的瑕疵,是一個缺乏道德勇氣的人。 那我覺得你也應該針對醫療詮釋權被學院體系的醫生獨占這件事 發揮你的道德勇氣 替無照醫師、乩童、占卜師、江湖術士請命 你的道德勇氣呢? 碰上台獨,勇氣就特別強烈? : 不過,我試圖提出的問題基本上也不在這裡。你一直都還是只在國家/政府與 : 人民這樣的對偶架構下思考問題,可是眼前的現實是,跨國的國外力量的確已 : 然透過種種方式(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介入國家/政府與人民之間 — : 這才是我試圖提出的問題。 : 講白一點,今天限制某種言論存在空間的不只是台灣政府;中國政府透過各種 : 方式,藉由台灣政府之手,造成在台灣某種言論的空間被限制、被壓縮。台灣 : 政府的獨立自主性,或一般所謂的主權,正在逐漸消失中。台灣的政府逐漸一 : 步步變成傀儡政府,聽北京的中央行事。 你覺得中國在干涉台灣內政 中國也覺得是美國在干涉台灣(中國的一部分)的內政, 她只是把她扭轉回正常的狀態罷了 咦,會不會覺得這個論證似曾相識? 不是跟你前面那個悲情歷史的說法很像嗎? 半斤八兩啦 我最討厭聽控制慾強的人跟我談自主性 其實我真的不在乎你的台獨言論的內容到底是啥、或它對我有多重要 我只是要告訴你 不是每個不重視它的都是笨蛋,或,不是每一個人都得領你的情 其他我都沒意見,你愛怎麼想都好 : 你忽略了,台獨言論和其它種類言論有一點相當不同:這言論本身直接與國家 : 的主體性、尊嚴以及存在維繫有關,所以對於這類言論空間的限制或壓縮,就 : 結果來看,就像「學生應該聽老師的話,包括當老師說『不要聽老師的話』的 : 時候」。 這就是定性問題了 你覺得台獨言論是有關「國家主體性、尊嚴、存在維繫」的問題 我則覺得這是「個人認同問題」 所以說 當這樣的言論宣傳空間被壓縮時 並不會有你說的矛盾問題 因為認不認同,這本來就是每個人自己的問題 無論哪一種說法,都只是試圖破壞這個狀態,硬把某個人劃到自己這一邊而已 由此觀之 統一、台獨、維持現狀,從抽象的方法來看,並沒有什麼兩樣 : 今天保障你所欲求的消極(言論)自由的是台灣政府,不是日本政府不是美國 : 政府,更不是中國政府。你可以一廂情願地排斥所謂的台獨言論,但你無法逃 : 避保障你的是目前還算保有一定程度獨立自主性的台灣政府。 國祚遷不遷移,比的是實力,不是嘴砲講道理 我想 你太看得起台獨言論 也太低估人民自主性 沒有台獨言論 人民就不會尋求自主? 事實上,我私下認為,在台灣, 台獨議題和主權問題結合、台獨議題和弱勢保障掛勾 是台灣的不幸 : 這和同志議題非常不同。你可以不喜歡交同志朋友、你可以聽到同志相關言論 : 轉頭就走;但你無法逃脫政府對你言論的保障,除非你變成另一個國家的人, : 受另一個國家的言論保障。你將統獨言論訴諸市場,結合現實條件,就效果來 : 看就是將你的言論保障訴諸市場。但,你的言論保障有市場性可言嗎?在市場 : 中,誰在乎你的消極言論自由有沒有被保障? 你言下之意就是如果不照台獨論的方向走 國家就會滅亡就是了? 喔,那很好啊 我記得呂秀連說過同志亡國論 她也認為如果放任同性戀發展,台灣會亡國呢! 所以,為了避免亡國後自由失去保障 我們應該未雨綢繆地限制同性戀的言論? 也有很多人認為台獨會激化中共迅速解決台灣問題的決心呢! 這樣一來,為了保護「保障我言論自由的台灣」 我們是否該積極地限制台獨言論? 意下如何? : : 請問 : : 為什麼一個路人單純放生的動作會被你認定為「歧視」? : : 我不喜歡台獨言論、我任其自生自滅,這表示我歧視台獨言論者? : 你犯的根本錯誤在於將統獨言論與,比方說,國內的性別族群(歧視)言論相 : 提並論。 : 你把國際(國與國之間的)事務當國內事務處理,放在國家/政府與人民的對 : 偶框架下。 其實,所有的複雜問題幾乎都不適合以多數決處理 不只是國際事務 但我們認同多數決,本來也並不是因為覺得多數決「會給我們一個正確的方向」 多數決的結論當然並不總是對的 它只有在「眾人之事由眾人決定」這個角度上才有合理性 國際事務,只要你還認為它是個公共事務 把它當國內事務一般、由眾人決定它的方向,這就是無可避免之事 當然,你可以選擇以暴力、或有樣學樣勾結其他的強權...等方式來影響它 這又是另一回事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68.3
A1Yoshi:先不論我其實有還是沒有,或到底應不應該替無照醫師請命, 11/17 20:52
A1Yoshi:你應該沒替任何你自己以外的人請過命吧? 11/17 20:53
A1Yoshi:如果說所有人都像你這樣,不先檢討自己啥都不做,還反過頭 11/17 20:55
A1Yoshi:來挑剔其它有在替自己以外的人請命的人,那這會是一個怎樣 11/17 20:55
A1Yoshi:的社會?簡單說,你自己都站不住腳了,哪還管得著別人到底 11/17 20:56
A1Yoshi:是走鋼絲,還是走獨木橋? 11/17 20:57
我不幫台獨請命,就等於我是個不會替他人請命之人? 你的普遍性概念真的很詭異 Yoshi 面對你思考與經驗的局限性吧 以我來說 我不會像你那樣,對普遍性的聲稱如此草率 我常常都要把我的思考密度降到很低才能得到和你差近的結論 普適性? 我會告訴你,如果你能找到一項聲稱對一半的人都適用無誤 不,可能對百分之十的人都適用 那你應該偷笑了 別的不說 光「台灣人」三個字 你的理解就十分的狹隘 更遑論由此引申的議題
A1Yoshi:你的挑剔由於無法普適於所有人,所以本身就很有問題。 11/17 20:58
A1Yoshi:可是,我的主張就不一樣了歐。我的主張是具有普適性的。 11/17 21:05
這可是為你量身訂做的批評呢 普適性很了不起,如果能達到的話 不過,目前來看,是超越你能力所及了 相較於我小心翼翼的去照顧特殊性 我想,你那種輕率為之的普適性,並沒有比較厲害 記得去替乩童請命啊 不是要普適性嗎?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18.167.173.91 (11/18 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