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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1Yoshi (寂寞上圍35E(♀))》之銘言: : 算你倒楣! : 我決定破棄前面的承諾!你這種滿口胡說八道腦子亂七八糟糾結的傢伙,不給 : 你趴到底怎行呢? : 我是妖西耶! 這樣才對嘛 :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你完全搞錯所謂「結構問題」的意義 : : 結構問題就是在告訴你 : : 真正控制每個個人的整體結構,與個人努力、設計、實踐是兩回事 : : 甚至改變與人數增加之間的關係也不見得是線性的 : : 你當然可以「改變」它 : : 但基本上結構並不受限於你的控制 : : 甚至你也搞不清楚,是你要改變結構、還是結構正在改變你 : : 這種東西,不是直線式因果可以完整解釋的 : : 畫虎反成犬,這完全是可能的事 : 你一直都跟瘋子一樣跳來跳去,講話翻來覆去。所以你現在是進入了「扮演結 : 構問題專家」的狀態嗎? /嘲笑/ : 可是,你看起來對於動態系統不怎麼瞭解耶....這樣子要如何當結構問題專家 : 咧? : 你顯然搞不清楚狀況。我沒有認為單憑個人就夠改變結構;我也沒有忽視結構 : 與次結構甚至個人之間可能的互為因果關係;我更沒有自限於什麼「直線式因 : 果」....看來我文章太多所以你不知道我有多麼博學多聞,我關心的議題有多 : 廣。 這是我說的: : : 首先 : : 你生在什麼國家、你受誰統治 : : 這一點只是純事實 : : 換句話說 : : 並不是因為中華民國保障你的人權,所以你接受其統治 : : 即使中國大陸比中華民國更能保障人權 : : 你也無法「選擇」你要對岸政權在這塊土地上統治你 這是你說的: : 移民中國?在2012投票給主張兩岸統一的總統,或投票給不明講統一,但讓兩 : 岸往促成統一條件達成方向前進的總統? : 這些都是可能的選擇啊。怎會無法選擇? 看到了嗎? 我說的就是「個人的意圖及選擇」與「命運實際的走向」之間不見得會一致 而你根本沒有討論到選擇後、出現意圖外結果的問題 : 不過,反過來問,你真的知道談論結構與次結構甚至個人之間的動態性的互為 : 因果關係時,會有相關的複雜形上學問題嗎? : 給你以及其它版友一些關鍵字,有興趣可以去查查:top-down causation 我什麼時候說了「互為因果關係」? 我是說你很難說哪個是主體、哪個是客體 是「你將去改變結構」還是「你正被結構改變」? 你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 : : 話當然是我在講 : : 難道你是我嗎 : 我不是你,但你說的語言並不是只屬於你的私有語言。你連這梗都看不出來啊 彼此彼此 : .... : : 我說「選擇對岸在這塊土地上統治你」 : : 就是在說只因為我做出選擇、我的命運就改變成我所選擇的樣子 : : 你誤解這個意思,我提出解釋有何不對 : 你談誤解本身就相當可笑。你什麼時候有誠意理解我說的話了? : 我什麼時候宣稱單憑個人就足以改變結構? 之前Krisnight寫了一篇你評為 "nice work" 的報告放上來讓大家指教 (On the Principle of Undominated Diversity) 當有人質疑他誤解了Dworkin時 你還記得你說了什麼嗎? 「我還是建議盡量『問題導向』而非『權威作者』導向」 這是你一貫的問題點 你根本不在乎別人到底說了什麼 而只是提出你幻想之後發現的問題 你當然可以問題導向 但你應該有自知之明:你是在另起爐灶 而不能把你的幻想內容歸責給這位作者 --- 那根本不是他的本意 今天你批評我所說的東西 問題是,你真的知道或有誠意知道我說了什麼、我的本意為何嗎? : : 啊 : : 不過依據你一貫的風格 : : 你不太在乎別人真正要講什麼、而只是想別人針對你的提問做回答 : : 那也由得你啦 : 你只是在做幼稚的抵抗,以為不針對別人提出的問題回答就是自主與自由而已。 : 這種情況在青春期比較常見。 呵呵,那也要看看你有沒有真的針對我的陳述做回應 我想,我沒必要對你的幻想作回應 : 長大一點吧~ 提問題本身也是學問歐!在我看來,你在提問題,使人產生較 : 好的問題意識的能力是有問題的。而這一部份源自你的語言使用習慣不佳。 : 你在行文時不會顧慮到讀文者的感受,不懂從讀文者角度思考。這使得你在做 : 出"cogent argument"這件事情的能力上很弱。(cogent argument = soundness : recognizable & sound argument) 哈哈哈哈 那我可以說你的理解習慣很差嗎? 我說真的 以你的這種問題導向的理解方式,能看得「懂」的書,可能真的有限 當然啦 不是每一本書都值得你去讀懂、去理解他真正的涵義 但歪曲他人的話是一回事,你把歪曲的話底下簽上該作者的大名又是另一回事 前者是改作、是創意;後者則是偽造 從讀文者角度思考? 嗯,希望你說的「讀文者」不是你自己 : : 呵呵,談因果 : : 好啊 : : 你知道因果關係是要討論兩個實際上發生事件之間的關係嗎? : 我還真的沒有這知識呢!(請參見前文我的推文) : 原來,S存在導致W存在,S和W一定得要是事件,不可以是物體、不可以是 : 性質啊! : 話說回來,你知道什麼是「事件」嗎?不知道,給你一個關鍵字,有興趣自己 : 去查一查:event ontology 呵呵,為什麼我所說的「事件」非得是你所謂「event ontology」的「event」? 為什麼光「事件」兩字,你就可以知道這裡面排除了物體、排除了性質? (好險你不是學法律的) 碰到Krisnight,你怎麼不要求Krisnight去查查德沃金大百科? (還大讚他誤讀得好?) 好啦,姑且不論你這個誤讀的壞習慣(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可能很難改) 你還記得你是宣稱哪兩樣東西之間有「密切的因果關係」嗎? 「透過民主選舉的方式選出領導者」、「要對岸政權在這塊土地上統治你」 是這兩項 我對前一項沒意見 問題是後一項,這東西是什麼? 「透過民主選舉的方式選出領導者」:S 「投票者主觀上想要讓對岸政權過來統治自己」:W S 存在、 W 存在 S 存在導致 W 存在 問題就在於,你憑什麼可以聲稱 W 存在? 發現了嗎? 人家不想,你也可以硬說成想 還大言不慚的去討論它的因果關係 這裡才是問題的重點 ---- 然後最後、也是最好笑的部份就是 我的提問主軸是什麼? 我是在批評你以下這些說法: 1. : 台灣維持完整獨立自主,才可能在體制內讓台灣的人,無論哪一行哪一業,當 : 需要時,有一個請命訴願的空間。 2. : 主權完整是保障人權的必要條件 3. : 一個正常人會知道與其仰賴中國,仰賴台灣的 : 政府是實際上較為明智的選擇。至少對我們自己選出來的政府,我有比較多的 : 資源、工具可以制衡它、影響它,讓它長成我們希望它長成的樣子。 當我質疑你,當你大聲疾呼要大家多扶植保護少數言論(譬如A1yoshi的台獨立場)時 你自己真的有做到「保障少數言論(的市場)」嗎? 你沒做到(你甚至打壓少數言論) 然後塞給我上面的123點,交代你為什麼沒那麼做的理由是因為: 「國家是言論保障的前提,所以我優先談國家定位,也是為了保障他們」 如果你說「沒有國哪裡會有家,所以我只能先顧國」那也就算了 結果你只是要說「保障必以保障的主體存在為自己存在的邏輯前提」 我文中一再提醒你 提醒你注意,你的論證風格與結構,跟威權統治者的模式竟然十分的相近 如果你痛恨台籍菁英教授被冠上莫須有或羅織的罪名遭殺害及污衊 或行為符合罪名沒錯,但權力者並未深思罪本身的合理性問題 那你呢? 有沒有覺得自己很像上面那些加害者? 你怎麼對待異己? 因為國家定位很重要、最重要 你對少數的壓迫或不自我一致的冷漠就是合理的? 還有 而且你的論證方法上有先天的缺陷 就是你無法妥善處理或描述多元或多極、多邊主體的動態互動問題 這一點是我討論至今的想法 如果你認為你自己不是這樣,你可以反駁我 但得拿出實際的證據,而不是耍嘴皮 : : 你還是把兩個問題混為一談:公共利益、私益 : : 或許我應該說 : : 你並沒有真的從「公共」出發去討論過一個問題 : : 而總是站在某個利益團體的角度出發 : 全世界的人類、全宇宙的生命 — 這些何嘗不是「某個」利益團體? : 我覺得你反對的不是某個利益團體而已耶.... : 你反對的根本就是"quantifying"這樣的動作。 : 建議你可以參考羅素的確定描述詞理論,或許可以抒解一些你那個明知自己渺 : 小不特別,但又很希望自己獨一無二的焦慮。 整體與部份都是集合,所以整體與部份就沒必要區分? 你的邏輯真是高明。 至於你說我反對量化 那是完全的誤解 為了配合你,我已經把標準降得很低了 你可以說整體利益才是公共利益 你也可以說全體利益也是公共利益 你也可以說各種書數量的部分人的利益也是公共利益 最後,我甚至也不反對你說你個人的利益就是公共利益 我只是要求你說明: 你所說的這種部份人的利益,它與公共(也就是「我們」)的連結如何建立? 它為什麼不是一種私益或私益的累加? 這個「部份人的利益」,對「我們」究竟有何好處? 又,「我們」真的在乎這個好處嗎? : : 就以白痴罪來說好了 : : 如果白痴入獄能增加公共淨利 : : 那政策就有公共上的正當性,沒錯啊 : : 你心愛的台籍菁英教授們,不就是這樣入獄的? : : 那是時代問題,本來每個時代就有自己的考量 : 喔!所以正當性是一個因時因地不同而會有所不同的玩意兒。 : : 那個是幻想 : : 而且,你叫那些不善論述的人怎麼辦? : : 我不覺得你那種東西是「好的」 : 你要不要區分一下對話、討論和論述的差別? 你要不要針對問題回答? : : 如果照你的說法 : : 台灣人不能、也不用去思考身為地球公民的權利或責任? : : 你喜不喜歡、認不認同這個說法是一回事 : : 但有人把對岸當「同胞」這件事,我覺得並沒有什麼本質惡 : 照我說法好像不會得到這樣的結論。 : 此外,單只是把中國人當同胞一事,是好像沒什麼惡不惡可言。 : 但在中國人+台灣人吃飯,卻期待甚至只要求台灣人買單的這種情況,就有惡 : 不惡可言。 這裡的台灣人如果理解成「部份中國人」不就在論理上解套了? 你不能享受利益的地方把兩邊的「人」定義成一樣 然後負擔義務的時候又指出兩邊的人並沒有一樣 提出這主張的人,真的實際上那麼不一致嗎? 還是只是你的羅織? 不過我還是覺得你這種說法只是一種把戲 因為真正的問題並不限於此 ECFA對台灣到底有沒有利、有沒有淨利,這是可以討論的 而你提出的「百萬勞工受害」 也並沒有回答「台灣是否受(淨)利益」的問題 換句話說,如果你認為百萬勞工利益已經說明了一切 那你只不過是想把勞工利益混充台灣利益罷了 : 回到地球公民。正因為是所有地球人都吃到飯,也因此才會期待甚至要求所有 : 地球人一起買單。 這裡你還是預設了「台灣人不是部份中國人」這個對方並沒有的前提啊 : : 乞丐是一個極端的例子 : : 告訴你不要去任意的界定「我們」這個詞 : : 除非你們真的有共同的利基 : 說我任意....真奇怪,我視兩千三百萬人為同胞你稱任意,其它人視兩千三百 : 萬加上十四億中國人為同胞沒有本質惡? : 這和我視兩千三百萬人為同胞沒有本質惡,其它人視兩千三百萬加上十四億中 : 國人為同胞是任意,兩者怎麼區別? 這有衝突嗎? 基本上,你們都很任意 但這個任意本身,並沒有本質惡(也就是不因為任意就隱含錯誤), 只是需要進一步說明、並澄清一些問題 你不是去質疑大陸勞工吃香、台灣勞工吃屎 這一點很不合理嗎?---->所以把對岸稱同胞不合理(因此很可笑) 那你吃香、台灣乞丐吃屎就很合理?--->把乞丐稱同胞不可笑? 你質疑的很好啊(雖然細節有點似是而非) 蘭嶼核廢料的情況的確我也覺得有問題(雖然走的論證和你不同) 台灣人吃香、蘭嶼人吃屎,這就有問題啊 當你利益的實際分配有強烈的特定團體傾向時 你就不能隨便去建立「我們」這種有問題的指涉 同樣的標準我也拿來質疑你 : : 不像你 : : 只會討論死的東西 : 原來「我們」是死的東西.... 是你把它當死的東西討論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71.166
qiusan:還滿好奇有"保障少數言論"的想法又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 12/01 05:41
qiusan:是不是有雙重人格? = = 12/01 05:41
我哪裡說了我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 你要不要對你的錯誤指控,向我道個歉?
A1Yoshi:所以,你不只任性幼稚,你還相當無聊。 12/01 18:43
對對對,你最不幼稚、最不無聊 不要躲起來啊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18.167.168.37 (12/02 03:13)
qiusan:我沒說你是阿= = 12/02 03:28
juotung:那你要說清楚啊......囧...怎麼不是說我的都推在我文下 12/02 09:05
frostfinger:樓上的他也沒說你不是阿XD 這就是推文的藝術? 12/02 09:25
A1Yoshi:我沒有躲起來啊。只是覺得你寫的東西太無聊了沒那麼想回文 12/02 10:15
A1Yoshi:而已。 12/02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