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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引進「結構」進法律,可能在因果判斷、究責判斷時引發種種問題,我想 到另一個我一直以來感到困惑的問題:法人。 如酒童你所說,「法人」是在法律裡面被認可且常用的主體單位。 但,法人到底又是什麼鬼?舉公司為例。公司到底是什麼?負責人不難理解、 想像,但誰是XX公司?XX公司又是誰? 初步看來,似乎公司本身就是一種結構或類似結構的東西,只是它相對比起來 邊界要更明確一些,因此在法律裡,在因果、義務承擔、究責等實務判斷上, 滑坡效應等問題並不大。可是,比方說,跨國公司好了。當公司這樣的結構或 類結構大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算不明文引「結構」進法律條文內,但實際上 法律已經在處理關於結構(比方說,某超巨大跨國公司?)所引發的問題了吧 ? 總之,就我目前所看到的部分,法律是不是明文使用結構一詞,根本不重要。 巨大的農產公司壟斷食品,決定我們只能在某個範圍內選擇食物,並在此意義 下限制了食物選擇的多樣空間,並在同時間造成對在地小農經濟利益的侵害 — 這種食物選擇自由上的限制、小農受到的迫害,和女人在許多地方受到父權結 構限制(如,穿衣、對性的反應行為模式等),真的有那麼不同嗎?只因為父 權公司找不到負責人?可是,巨大的跨國農產公司也可能在實務意義下找不到 真正的負責人歐(他可能有錢到在月球上蓋別墅,或他有一堆代理墊背的執行 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75.151 ※ 編輯: A1Yoshi 來自: 58.114.75.151 (12/02 16:26)
passaway:你第一次用到"父權"的時候在我看來有些奇怪,那連結好像有 12/02 20:16
passaway:些不自然,有些刻意 首先父權結構是什麼? 12/02 20:16
passaway:為何說巨大跨國公司找不到負責人?比爾蓋茲你就能找到他呀 12/02 20:18
krisnight:「就算是滿嘴笨話的傢伙也有可能其實是有腦袋的」 12/02 20:41
krisnight:「為何說滿嘴笨話的傢伙有腦袋?我就沒有呀」 12/02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