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otung (想飛)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討論] What is Law?
時間Fri Dec 4 03:22:27 2009
※ 引述《A1Yoshi (寂寞上圍35E(♀))》之銘言:
: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連我這種對統獨沒興趣的都會被他誣指為統派了
: : 我想,你也並沒有搞清楚狀況
: 酒童果然只有在把對方成功拉進「法律專業語言遊戲」時,才會看到他展現比
: 較「分析」、比較複雜,同時也比較清楚一些些的語言。這在我看來有點可悲
: ,但終究也可以算是一種「(強調專業化的)結構」下的產物、結果,所以可
: 悲歸可悲,卻也是無奈的。
當糯米諾提及法律問題的時候
我基本上很少去直接攻擊他要捍衛或者爭取的權益
而只有針對他「在法律體制中實現的方式」做質疑
這和我針對你、反對你是不一樣的
當然啦
我還是覺得你不會懂這種務實及善意的個性對於各種實踐(尤其是法律)有多麼重要
: 我是覺得,與其被酒童誤導陷進預設許多專業知識、專業「語用習慣」、專業
: 的規範性考量(如對法律從業人員來說重要的,某種特別的法律內部一致性要
: 求)的脈絡中,不如還是後設,往後跳一層,來談談古老的法律哲學問題:
: What is Law?
: 否則,當酒童說:
: : 檢察官的「不自然呈現」真的是你說的這個意思嗎?
檢察官所說的「不自然」呈現
指的應該是說「性器官成為呈現焦點」這件事
(對照可愛的嬰兒露點照)
而不是糯米諾指的「男性對男性勃起」
我覺得糯米諾或許對同志的處境有些袒護
才會對這句話如此敏感、以致做了過度的解讀
這是不說他錯、只要求他再思考的理由
: : 基本權的義務人是國家
: : 不是你我,也不是結構
這是好心的提醒
如果他對象搞錯了,是不能達到目的的
: : 國民主權原則和你說的「形式的consensus」不太一樣
: : 你這個講法是很危險的
: : 我是說,在法律上很危險
: : 你若非濫用了「結構」、就是濫用了「侵害」
: 等斷言時,實在很難再繼續下去。理由主要是因為這些句子牽涉到法律專業,
: 引用了許多法律用語。若沒有其它法律人出來指正,其它非法律人基本上也只
: 能聽酒童給出這一堆斷言,就算他其實根本在唬爛。
: 從旁觀察,就我粗淺的「法律學」瞭解,法律的確是一門專業;就名詞使用來
: 說,許多的名詞使用與一般日常用語已然有著顯著的差別。比方說,「因果」
: 。我曾陪著我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小女娃兒讀過幾篇關於tort的案例文章,其中
: 有一篇提到一個概念:法律因果(legal cause)。 細節我並沒有記得很清楚
: ,但我清楚記得的事情是:對法律人來說,會或不會被視為因果的東西,和一
: 般人或哲學家視為或不視為因果的東西,不大一樣。其它如「過失」、「侵害
: 」、「(法律)事實」等法律概念,也和一般用語在使用上有著不小的出入。
: 這或許可以部分解釋為什麼法律演進至今,變成一種需要「學」的東西。
: 如果談的是法律哲學,那麼,當酒童說:
: : 法律要保障的,是自由,有限的自由,而不是你的這種解放
: : 而自由絕非你這種結果導向的東西,而主要是抽象的機會導向
: 的時候,其它人就有至喙的空間了。
: 是「誰」說法律要保障的,是自由,有限的自由?
: 是(假?)法律人酒童說的?是妖西說的?是糯米諾說的?
: 法律到底要保障什麼?
: 法律,到底是什麼?
你或許想從把問題轉向法律哲學來降低我的專業度
這很好啊,正合我意
我要是想討論法律也不會來這
其實我真的很少主動去提法律(尤其是在這個版)
除非你去提、我看不下去,才會去談
就算談到,也會很保留
重點都在使對方可以順利把他的想法組織成有用的法律論述
而不是去質疑他心中想要實現的願望本身
針對方法、而不針對內容
我就算反對你,我也從來不會說台獨是白痴
頂多只是告訴你,你想透過法律來減輕自己言論所遭受的白眼與歧視
這是有困難的
對於糯米諾也一樣
我甚至還會幫他想其他的管道來達到他的目的
這是我身為法律人的性格
我建議啦
如果你真想「討論」法律哲學的這些問題(而不是有其他轉移焦點的目的)的話
不妨把你的想法貼去法理學版
那裡十分歡迎有意義、有禮貌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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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isus:你用掉好多生命在回這些東西 我的同理心覺得你好像沒有更接 12/04 06:34
→ Nisus:近真善美 善意建議你要不要考慮假裝認栽回頭繼續過積極且可 12/04 06:36
→ Nisus:能有意義得多的生活? 反正人只要告訴自己永遠都贏就永遠不 12/04 06:38
→ Nisus:會輸 你假裝一下雖然尊嚴上有點損失 但也省了觀眾每天都要 12/04 06:38
推 Nisus:看可怕的散文體自傳 你不覺得浪費這麼多時間更能體會追求真 12/04 06:43
→ Nisus:知的樂趣嗎? 我旁觀這麼久也終於稍微懂得理智的稀有價值 12/04 06:45
→ Nisus:所以你的纏鬥雖然最終沒有人被理性說服 但大概也不是理性的 12/04 06:46
→ Nisus:錯 大概是因為知識沒有那麼一蹴可幾吧 誠心希望你考慮一下 12/04 06:47
→ juotung:我的目標只有一個人,只要他收斂他的無禮與語言暴力 12/04 07:06
→ juotung:我也沒這個興趣跟他繼續討論 12/04 07:07
推 Nisus:好吧 希望你的意志力跟毅力能讓你當上這個版的的Tom Cruise 12/04 07:13
推 Esgibt:專業.. XDDDD 12/04 10:51
→ somedoubt:你說你很少談法律,但我覺得你可能很多法理都會混淆呢。 12/04 13:11
或許你可以明確的指出來
哪個法理被我混淆了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18.167.169.43 (12/04 15:35)
→ somedoubt:你知道,感覺這種事很難說的。 12/04 15:49
→ A1Yoshi:像你這樣有禮貌、有意義嗎? 12/04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