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rpark (風之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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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R: [問題] 誤判作為反對死刑的理由的條件
時間Fri Dec 18 23:57:04 2009
※ 引述《agnosia (agnosia)》之銘言:
: ※ 引述《kuopohung (風之過客)》之銘言:
: : 應該判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 所謂法律, 人權等觀點, 什麼樣的罪該判什麼刑
: 本來就是共識約定下的產物
: 沒有"天經地義"這回事
: 因此, 當我說某些特殊個案我認為應當以公權力處以死刑
: 並且提出我的理據
: 並非認為我的論證有"必然性"
: (請問有哪個反死刑的論證有"必然性"呢?)
: 而是個人認為道理上應該如此
: 別人當然可以不同意, 但請提出明確理由
: 而不是泛泛的說"那些論點早已經被反駁了"云云
突然想到納粹
認為猶太人都該死
猶太人就要死了
話說納粹一切作為都合法呢
: : 該問的是
: : 誰讓他假釋?
: : 這是假釋的問題不是判決的問題
: 如果已經連續死了兩個無辜的人, 為什麼不能將"死刑"列入考慮呢?
: 反死刑論者堅持無論如何都不能判死刑
: 又有何堅強的理據?
那你有什麼理據非堅稱死刑不可?
: : 要扯到經濟
: : 我也可以拿凱因斯出來
: : 以公共投資增加就業
: : 養一個重犯可以增加很多就業
: 要增加經濟可以用其他方法, 有什麼理由一定要為罪大惡極的人服務?
這也就是說你的經濟角度站不住腳
: 經濟論點也沒有必然性啊....
: 如果站在教育, 感化的立場
: 我們已經過給他一次機會了
你怎麼知道不可能?
再者無期徒刑終生不得假釋那他也沒有幾會出來在害人
: 一再原諒殺人累犯, 相信他會改變, 結果造成更多錯誤
: 犯一次錯可以說是無知, 犯第二次就是愚蠢
: 不得假釋?難道不會有大赦嗎?不會逃獄嗎?
: 不得假釋也沒有必然性的保證吧....
監獄管理的問題,問判刑?
: : 國家法律規定不可以殺人
: : 但死刑本身就已經殺人了
: : 這如何解釋?
: 所以他應該付出代價
為什麼你認為的代價才算代價?
: : 再者
: : 犯人殺人和國家可以殺人的必然性在哪裡?
: : 假如是持報復論
: : 那說不過去吧
: : 法律不是給某些特定的人拿來報復用
: : 有無期徒刑可以用
: 那請問為什麼國家就不可以殺人?(在特定條件下)
: 原則上不可殺人, 但有特殊例外, 這樣本身並無邏輯矛盾
: 有什麼必然性的論點支持國家(公權力)絕對不可殺人?
: 例如, 筆者的觀點是反戰,但若對方先侵略, 理性溝通無效, 難道你也坐著等死嗎?
對那些死刑犯而言
國家要殺他
她們有生命危險
難道不能把國家幹掉嗎?
: 無論如何都要使用非暴力手段嗎? 這是慈悲還是愚昧?
我說阿
你要拿人權出來支持死刑是行不通的
死刑本身就是殺人
殺人這點哪來的人權的言?
: 這樣的觀點並非報復, 而是要保護將來可能受害的更多無辜的人
無期徒刑不可假釋的替代方式不也可以?
: 我反對某些人拿人權的觀點來反對死刑
: 這些人認為生命至上, 且一旦誤判就不可回復
: 但"生命至上"並非絕對的價值, 只是目前的共識(如果不考慮宗教觀點)
: 對於無故剝奪他人生命的人理應付出代價
砍一隻手也是代價
讓他當奴隸也是代價
可以用的代價一堆為什麼一定要死刑?
: 至於誤判, 本來就是人類社會運作之中要付出的代價
假設誤判率只有1%
那全台灣2300萬人
一次誤判可能有23萬的人被判死刑
一次殺23萬人
科科科~~~~~
: 只能說盡量謹慎, 無論怎麼做, 都不可能將誤判減至零, 除非都不判
: (有犯罪事實爭議的個案我當然不贊成貿然施以死刑)
: 那麼, 如果針對特定殺人犯個案, 犯罪事實明確(沒有誤判)且累犯的情況下,
: 為什麼不能處以死刑呢?
: (大規模統計能不能減少犯罪是一回事, 個案應視具體情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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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indlogos:最後一段,所謂的1%應該是指殺100人裡面會錯殺1人 02/13 00:18
→ windlogos:所以你是說把全台灣人都殺光,只會錯殺23萬人嗎?不懂 02/13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