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表明一下我的立場
: 廢除死刑,不妨一試
: 嚴刑峻罰,也不妨一試
: 這只是能讓我們更了解自己身處的社會的一個嘗試
又是這種廢話和屁話。請問,當廢除死刑和嚴刑峻法之中只能擇一嘗試時,我
們要怎麼選擇?依據的判準為何?又,選擇此判準的理據為何?
面對兩個互斥的選項都說不妨一試,基本上講了跟沒講沒什麼太大的差別。
此外,這似乎並不只是讓我們更瞭解身處的社會的一個嘗試那麼簡單而已。無
論是廢除死刑的嘗試或嚴刑峻法的嘗試,都有著不可逆的結果、效應,以及相
映的代價必須由整個社會(及其成員)承擔。
當瞭解身處的社會的嘗試的代價非我們所能或所願承擔時,這樣一種為了瞭解
而進行的嘗試本身就是相當可議的了。
你不要因為自己進行先驗思考的能力低落,就把事情都丟到後驗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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