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如果你要反駁我
: 你應該去證明,這個反死刑又反戰的反國家殺人者
: 如果他反死刑容不下一丁點的例外:主張死刑從法律中整個拿掉
: 而你要說他對於反戰的強度也是(相較於自己的反死刑)相仿的、並沒有比較溫和
: 那除了他自我不一致之外
: 還有什麼好理由可以說明他並沒有一併主張將戰爭權拿掉這件事
如果你一開始是寫:單就針對法律而言,一個是針對法律主張廢除(反死刑)
,一個是針對法律根本沒有主張(反戰),且我們不論憲法與刑法法律位階的
差異、也不考量修改憲法和刑法在實際難度上的差異,那麼,我可以理解你講
的相仿、比較溫和、不一致是在講什麼。
不過,作為一個人(無論是反戰者或反死刑者),可以作為主張間相仿與否、
比較溫和與否、一致與否的判準的絕對不只法律一項而已。
: : 也一併反對之的反戰者。)
: : 所以,麻煩你告訴我,你用來判斷一致與否的反對強度比較,到底比較的基準
: : 何在?
: 我知道人跟人很難比
: 所以我一開始就有說了
: 這是某個人自己和自己的問題
你只要把那「看起來」的兩個人疊成一個人就好了。
: 所以啊
: 我要爭論的是:
: 某A反對國家殺人,他主張「國家不得殺人」
: 戰爭和死刑都是國家殺人
: 所以某A主張廢除死刑
: 但某A不主張廢除國家主動發動戰爭的宣戰權
: juotung:某A「國家不得殺人」的標準,在死刑和戰爭問題上貫徹的強度是不一致的
: 在死刑問題上,是國家「絕對」不得殺人
: 在戰爭問題上,是「原則上」國家不得殺人(或其他溫和的主張)
唉。主張「國家不得殺人」時,某A有說這裡的「人」是無論情境、對象都指
「在當下時間點,全世界所有的『人』」嗎?沒有這但書,對吧?
把「國家不得殺人」這標準套用到死刑以及戰爭兩者時,讓我們可以將其視為
是同一個內涵與外延的標準的一個可能的前提是把這裡的「人」做全稱解。可
是,這不是「國家不得殺人」這句子唯一一種翻譯(翻譯成述詞邏輯語句)。
再來。糯米諾成功透過反例的提出切斷了「戰爭和死刑都『是』國家殺人」,
這裡兩者之間「是」的關係了,不過你應該看不見就是。
: : 生或讓死刑消失本身是最終目的,那麼,「修法」(不管是刑法或憲法)只是
: : 眾多達成此目的的其中一種手段而已。酒童你也許應該在這方面增加一些經驗
: : ,以免進行設想時所需的想像力材料,太過貧乏。
: 這倒不是我的想像太過貧乏
你貧乏的是你至多只能單就法律言講強度、講相仿、講比較溫和、講一不一致
。你講的不好還先不談,但你只能單就法律講,卻不知道自己貧乏地只能單就
法律講。
法匠都有這樣的特徵就是了啦。貧乏的你,不孤獨也不寂寞的。乖乖~
: 而是你拿一個「碰巧是」的東西來質疑我
: 什麼「碰巧是」?
: 就是例子中死刑和戰爭「碰巧是」分屬刑法與憲法領域的規定
我的確成功凸顯了,就算單就法律言,你就兩個主張間強度、相仿與否、比較
溫和與否、一不一致與否的判斷是有問題的。因此,你看來不只是對法律以外
的事情貧乏無知,對法律看來也沒好多少。
我再把前面已經講過的話再講一次,且這一次不會讓你可以扯到什麼兩個人之
間還是一個人自己和自己之間的比較:
一個主張「應該廢除或修改(台灣)刑法中死刑之相關規定,且假使(台灣)
憲法有死刑規定,那麼廢除或修改憲法中死刑之相關規定是不需要的」的反死
刑者,同時也是一個主張「應該廢除或修改(台灣)憲法中關於宣戰權的規定
,且假使(台灣)刑法有戰爭相關規定,那麼也應該一併廢除或修改」的反戰
者。
同一個人,這兩個主張哪一個比較強(或相仿、或不溫和)?一樣強(或一致)
?前者強?後者強?
dochi?
你說碰巧?在我看來,你的強弱、溫和不溫和、一致不一致的判斷才真的是碰
巧因為今天死刑和戰爭分屬刑法與憲法領域的規定,所以你才好像可以下吧。
呈上所述,如果這樣的碰巧不存在了,那麼你的判斷馬上就會遇到問題。你會
很難判斷,到底,(同一個人)哪一個主張比較強,或兩者主張一不一致。
你啊,總是這樣啊。你總是想偷渡應然主張,但總是在遇到想像瓶頸時就會龜
縮到實然裡,說你只是描述事實。
你用「碰巧」來回應我,實在有趣。你所依憑的事實,從「(邏輯上或概念上的)
可能性」來看,才真的是那個碰巧的。
: 此外
: 你也過分誇大了刑法與憲法修正難度對於一個人是否「主張」要廢除X的影響力
: 我們現在要問的
: 不是某A要怎麼「實現」這個主張
: 而只是單純去問某A為什麼並不這樣主張
: 主不主張這一點,不過是一個念頭
奇怪了,你不是只談實然嗎?一個看重實然的人在提主張時,怎會不受「實現
的『現實可能性』」的影響咧?
主不主張,不過是一個念頭?你什麼時候也開始玩起「概念遊戲」了啊?(雖
然概念遊戲不表示因此不顧實現的現實困難;只是概念遊戲會很清楚地將現實
困難,或現實可能性這樣一種可能性給予明確地位置)
唉。真的是話都是你在講:
: 我跟你不一樣
: 我不玩概念遊戲的
上頭這話兒是你說的。
我之前就說你是個只知道拉屎不知道文責的人嘛。只是,你不要投射自己的邋
遢不負責任到其它人身上歐。你不講求一致,玩概念遊戲對你有利時你玩,對
你不利時你就躲到實然,說你不玩概念遊戲,那是你的事。你提主張不受實現
的現實難度的影響,說那只是一個念頭(話說,「主張」和「念頭」什麼時候
變成同義詞了?),那是你的事。你因為自己一直是nobody,所以你就算提主
張也沒人把你當回事兒,那是你可憐。很多人不是這樣的,很多人在提主張的
同時也表示一定程度地承擔某種責任,包括實踐落實的責任。
: : ?
: 如果一個(反對國家殺人的)反死刑者
: 他(心裡)並不主張廢除死刑,
: 而只主張透過你說的這種方式在個案對法務部長施壓
: 那同樣的一個人
: 如果他也並不主張廢除宣戰權
: 而只主張透過對有權宣戰之人的施壓來反戰
: 那這樣我就認為他有一致
你認為。一個根本說不清楚也無法給他人(邏輯)一致地拿來用的一致判準,
我想,也只剩下「你認為」能夠作為說明而已了。
唉。
: 在我的論述裡
: 一個在支持戰爭的隊伍裡臥底的人
: 這要算是「主張反戰的人」才對
: 我要問的也只是他「主不主張廢除宣戰權」
: 而不是問他怎麼透過或許是迂迴的方式來達到這個目的
我想說的是,你腦袋裡那隻額頭上印著「法律」兩個字的,名為「我認為」的
甲蟲,是一隻壞掉的甲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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