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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1Yoshi (寂寞上圍35E(♀))》之銘言: :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如果你要反駁我 : : 你應該去證明,這個反死刑又反戰的反國家殺人者 : : 如果他反死刑容不下一丁點的例外:主張死刑從法律中整個拿掉 : : 而你要說他對於反戰的強度也是(相較於自己的反死刑)相仿的、並沒有比較溫和 : : 那除了他自我不一致之外 : : 還有什麼好理由可以說明他並沒有一併主張將戰爭權拿掉這件事 : 如果你一開始是寫:單就針對法律而言,一個是針對法律主張廢除(反死刑) : ,一個是針對法律根本沒有主張(反戰),且我們不論憲法與刑法法律位階的 : 差異、也不考量修改憲法和刑法在實際難度上的差異,那麼,我可以理解你講 : 的相仿、比較溫和、不一致是在講什麼。 : 不過,作為一個人(無論是反戰者或反死刑者),可以作為主張間相仿與否、 : 比較溫和與否、一致與否的判準的絕對不只法律一項而已。 為什麼看他在法律上的主張? 不就是因為給定的條件中,我們可以確切的知道這個人對於法律的想法嗎? 如此,去比較這個人在另一個議題上的法律意見才有意義 這才是從已知的條件出發、務實的給出最佳答案 你要主張判準不只法律一項 對啊,我同意 但我也認為你去訴諸其他的可能性,毫無意義 因為題目中的主人翁根本不是個實際上存在的人 如果他是個實際上存在的人 我就會告訴你,如非弄清楚他,這個問題是無解的 而既然這個人並不存在 我們已知的條件就只有他對死刑的修法態度 其他的條件都是未知的、都是可能性 你從千萬個可能性來質疑我、卻對於唯一確知的條件如此的不信任 這不是理盲是什麼? : 唉。主張「國家不得殺人」時,某A有說這裡的「人」是無論情境、對象都指 : 「在當下時間點,全世界所有的『人』」嗎?沒有這但書,對吧? : 把「國家不得殺人」這標準套用到死刑以及戰爭兩者時,讓我們可以將其視為 : 是同一個內涵與外延的標準的一個可能的前提是把這裡的「人」做全稱解。可 : 是,這不是「國家不得殺人」這句子唯一一種翻譯(翻譯成述詞邏輯語句)。 : 再來。糯米諾成功透過反例的提出切斷了「戰爭和死刑都『是』國家殺人」, : 這裡兩者之間「是」的關係了,不過你應該看不見就是。 成功切斷? 問題是sky提出的 你怎麼不去問問sky,他所說的「國家不准殺人」真的不是全稱嗎? 有疑問不去搞清楚 卻選擇自己紮一堆稻草人來打 知道嗎,這就是你典型的風格 先去看看#4936篇的推文吧 : : 這倒不是我的想像太過貧乏 : 你貧乏的是你至多只能單就法律言講強度、講相仿、講比較溫和、講一不一致 : 。你講的不好還先不談,但你只能單就法律講,卻不知道自己貧乏地只能單就 : 法律講。 : 法匠都有這樣的特徵就是了啦。貧乏的你,不孤獨也不寂寞的。乖乖~ 呵呵,看看你這德行 : : 而是你拿一個「碰巧是」的東西來質疑我 : : 什麼「碰巧是」? : : 就是例子中死刑和戰爭「碰巧是」分屬刑法與憲法領域的規定 : 我的確成功凸顯了,就算單就法律言,你就兩個主張間強度、相仿與否、比較 : 溫和與否、一不一致與否的判斷是有問題的。因此,你看來不只是對法律以外 : 的事情貧乏無知,對法律看來也沒好多少。 呵呵,看看你這德行 : 我再把前面已經講過的話再講一次,且這一次不會讓你可以扯到什麼兩個人之 : 間還是一個人自己和自己之間的比較: : 一個主張「應該廢除或修改(台灣)刑法中死刑之相關規定,且假使(台灣) : 憲法有死刑規定,那麼廢除或修改憲法中死刑之相關規定是不需要的」的反死 : 刑者,同時也是一個主張「應該廢除或修改(台灣)憲法中關於宣戰權的規定 : ,且假使(台灣)刑法有戰爭相關規定,那麼也應該一併廢除或修改」的反戰 : 者。 : 同一個人,這兩個主張哪一個比較強(或相仿、或不溫和)?一樣強(或一致) : ?前者強?後者強? : dochi? 唉,看來你還是沒有搞清楚爭點 像你這種人 解釋半天也是沒用的 重點根本不是在這兩個誰強誰弱 重點是同一個「國家不得殺人」這個更抽象的標準, 在這兩個具體主張裡面貫徹強度是不同的 一個是容有例外的(在規範中保留) 另一個則是絕對無例外(從規範中完全去除) 你的例子,根本無法表現這個爭點 這一點我打第三遍了 再不懂,我也沒辦法 還有 在你上面這個爛例子裡 我前文就跟你說過了 只有笨蛋才會把憲法與法律當作不同的東西 無論規定在法律或憲法 他都是有效的法規範,也只有笨蛋才會針對一個、排除另一個 也只有昧於現實的人,才會以為憲法與法律「都有死刑的規定」 你一直在憲法、法律的區分上做文章 除了暴露你對於法律的無知之外 更加凸顯了你昧於現實、活在抽象世界的窘境 : 你說碰巧?在我看來,你的強弱、溫和不溫和、一致不一致的判斷才真的是碰 : 巧因為今天死刑和戰爭分屬刑法與憲法領域的規定,所以你才好像可以下吧。 : 呈上所述,如果這樣的碰巧不存在了,那麼你的判斷馬上就會遇到問題。你會 : 很難判斷,到底,(同一個人)哪一個主張比較強,或兩者主張一不一致。 : 你啊,總是這樣啊。你總是想偷渡應然主張,但總是在遇到想像瓶頸時就會龜 : 縮到實然裡,說你只是描述事實。 : 你用「碰巧」來回應我,實在有趣。你所依憑的事實,從「(邏輯上或概念上的) : 可能性」來看,才真的是那個碰巧的。 真是好笑 憲法、法律的區分,根本一點都不重要 你要高興的話 把兩個都改成法律、或兩個都改成憲法、或改成一般性的「規範」 結果還是一樣的 怎麼,看到不懂的名詞慌了手腳吼? : : 此外 : : 你也過分誇大了刑法與憲法修正難度對於一個人是否「主張」要廢除X的影響力 : : 我們現在要問的 : : 不是某A要怎麼「實現」這個主張 : : 而只是單純去問某A為什麼並不這樣主張 : : 主不主張這一點,不過是一個念頭 : 奇怪了,你不是只談實然嗎?一個看重實然的人在提主張時,怎會不受「實現 : 的『現實可能性』」的影響咧? 呵呵 看你談實然真的是令人發笑 現實? 你什麼時候談了現實了? 你談千百個可能性 就是沒談過一個現實 我常常退而求其次問你,那這可能性有多高? 呵呵,可你也答不上來 現實?呵呵。 你還是繼續談你的可能性吧。 : 主不主張,不過是一個念頭?你什麼時候也開始玩起「概念遊戲」了啊?(雖 : 然概念遊戲不表示因此不顧實現的現實困難;只是概念遊戲會很清楚地將現實 : 困難,或現實可能性這樣一種可能性給予明確地位置) : 唉。真的是話都是你在講: : : 我跟你不一樣 : : 我不玩概念遊戲的 : 上頭這話兒是你說的。 : 我之前就說你是個只知道拉屎不知道文責的人嘛。只是,你不要投射自己的邋 : 遢不負責任到其它人身上歐。你不講求一致,玩概念遊戲對你有利時你玩,對 : 你不利時你就躲到實然,說你不玩概念遊戲,那是你的事。你提主張不受實現 : 的現實難度的影響,說那只是一個念頭(話說,「主張」和「念頭」什麼時候 : 變成同義詞了?),那是你的事。你因為自己一直是nobody,所以你就算提主 : 張也沒人把你當回事兒,那是你可憐。很多人不是這樣的,很多人在提主張的 : 同時也表示一定程度地承擔某種責任,包括實踐落實的責任。 我有說主張與念頭是同義詞嗎? (為什麼某人有無一個念頭不是實然問題?) 還有 我有說主張不受現實影響嗎? 你真的亂了套了 看看你這德行 : : 如果一個(反對國家殺人的)反死刑者 : : 他(心裡)並不主張廢除死刑, : : 而只主張透過你說的這種方式在個案對法務部長施壓 : : 那同樣的一個人 : : 如果他也並不主張廢除宣戰權 : : 而只主張透過對有權宣戰之人的施壓來反戰 : : 那這樣我就認為他有一致 : 你認為。一個根本說不清楚也無法給他人(邏輯)一致地拿來用的一致判準, : 我想,也只剩下「你認為」能夠作為說明而已了。 : 唉。 呵呵 目前為止,你會的把戲我差不多都知道了 就像這裡,你很會抓一兩個詞就開始漫天的羅織你的幻想論述 那也恭喜你 活在幻想中很幸福啊 : : 在我的論述裡 : : 一個在支持戰爭的隊伍裡臥底的人 : : 這要算是「主張反戰的人」才對 : : 我要問的也只是他「主不主張廢除宣戰權」 : : 而不是問他怎麼透過或許是迂迴的方式來達到這個目的 : 我想說的是,你腦袋裡那隻額頭上印著「法律」兩個字的,名為「我認為」的 : 甲蟲,是一隻壞掉的甲蟲。 呵呵,看看你這德行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73.159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18.167.173.159 (01/09 09:03)
A1Yoshi:看看在我的德行前趴到只剩下我的德行可以講的你啊。 01/09 22:24
A1Yoshi:來往那麼多文字,你還是看不出來你的說法已經難以成立。 01/09 22:36
A1Yoshi:可能你就真的是一個無法面對並承認錯誤的人吧。 01/09 22:37
你在新的文章中的用詞有收斂一點點 如果這是認錯,應該給你多鼓勵 加油,嘴巴放乾淨,你可以的
passaway:老實說,我蠻同意樓上的第三句話。承認自己錯誤或極限不是 01/10 00:05
passaway:一件羞恥的事,反而是一種"勇敢""認識自己""生命力旺盛"的 01/10 00:06
passaway:象徵。看到極限才能有所超越。 01/10 00:07
passaway:自由的保證是什麼?當不再為自己感到羞恥 01/10 00:09
passaway:當然,要再Al這樣的汙辱與傲慢下低頭的確有些困難... 01/10 00:10
傲慢的確是會讓人鬼遮眼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18.167.174.69 (01/14 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