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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x73723 (柏)》之銘言: : 版上的討論,我個人覺得是思維方法的不同。 : 酒童所謂的講清楚,我認為是要求對話時能否理解,交集與否的表達, : 而妖西的"要求講清楚"應該是進一步要求透過分析哲學類型的分析, : "嚴格地"來作討論。 : 我不善長這種分析,也未經這種訓練,所以看妖西文章時,比較辛苦 : 總覺得如果是自己面對他,也一定會被電(不過,這些都是我自己的問題)。 : 我認為這種分析方式很細緻、嚴格 : 只是,是否就只能依這種分析哲學方式的"運作"與"評價",才能展開討論, : 我認為仍有待斟酌。畢竟,並不是人人都受此訓練,也不是人人都認同 : 這種方法論(儘管它影響力相當可觀)。 : --- : 另一個角度 : 酒童的討論,不只未若妖西的論法嚴格,其應然面與實然面的討論其實存著混淆 或許大家也能多想想不嚴格區分應然實然的理論好處何在。 另一個更深層的問題是 嚴格區分應然實然真的比較切合真實嗎? 此外,這一點其實我前面說過, 所謂的「嚴格」是什麼意思? 「有三分證據說十分話」、「有三分證據說三分話」 那一種是嚴格? 亂七八糟的東西,到底是說成亂七八糟的東西是精準? 還是動手把它整理(整形)一下、然後說它是整整齊齊的東西是精準? : 。就中國思想來說,由於要求與實踐作聯繫,這種混淆應該是常見的,只是, : 這種現象,可能會被質疑"問題意識不清",甚至,認為酒童某些疑問其實不是問題... : 畢竟,這是兩種不同的問題。如果堅持這種方式討論,可能被視為,是社會學家的探究, : 而不是哲學的探究。 前段我可以同意 但我覺得這和純社會學的範疇還是有差異的 : 不過,無論酒童論題有哪些困境,我其實都看的懂酒童在說什麼,或許不如妖西 : 所說的"嚴格",但基本上,理解方面並不成問題。 這我有點刻意如此、刻意通俗 因為在哲學板認真我的專業並沒有必要 : 妖西其實可以不用常常去評價酒童說得如何,無論其論證嚴不嚴格, : ,我想旁觀者都能有自己理解與選擇。 : 且這方面評價多了,也附帶了一些情緒語言,反而而讓主題更為失焦, : 使討論更加不愉快。 : --- : 說到死刑這個議題。 : 今天看到自由時報用了一整個版面,宣導反對廢死。 : 令我有些訝異。(這刊物不是最講人權與自由...) 多年前寫的一首詩末兩句可作此事的註腳: 人權修到最高層 老衲吃齋不忌葷 當然,言下之意是要諷刺說這個人權是修假的 : 其中,有一段"引用某人的"表述,是說廢死是國際間的潮流, : 不過,倘若讓廢死經過公投來決定,恐怕沒一個國家能通過廢死。 : 如果這人說得是真的,這種結果會讓我很吃驚... : 不知怎看待這種現象。 這一點其實是少見多怪了 拿性騷擾防治法中的性騷擾罪來說 當初本來摸個屁股和斷手斷腳、未經允許設置核子反應器的刑度是一樣的 幾個人跟某提案人現場喊價的結果 才減為現在的兩年以下 所謂的潮流,不過就是這麼回事 : 此外 : 想問妖西是否考慮透過投稿,提供自己的論證與思考呢。 : --- : (原本選擇保持沉默,但最後我還是選擇上來被電一下好了._.) → passaway:酒童那些混淆,在我看來亦是思維境界不足的必然結果,因 02/01 12:28 → passaway:為他們的頭腦基本上也是混亂的(或者說未釐清好一些) 02/01 12:29 其實我說真的 妖西的那種寫法(我戲稱為分屍法的那種) 我有時候也是會用的 什麼時候?就是要敷衍一些我研究範圍外、又必須得寫的報告時。 我可以不用看很多資料、不用處理複雜的詮釋與歷史問題 也不用處理實踐面的問題 光看百科全書和字典、加上一顆清楚的頭腦就可以生產文章 真是太歡樂了。 很多寫給初學者的法律教科書也會這樣寫 什麼是故意?什麼是過失?什麼是不法?什麼是侵害?什麼是他人?什麼是權利? 喔,原來「因故意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是這個意思 不用配合事實、不用review判例、不用讀繼受史詮釋史 、不用看看大法官又受神啟示了什麼東西、不用和甲乙丙爭得臉紅耳赤 真是太歡樂了。 這個方法的確是很好的第一步 不過,我也認為,就僅止於第一步罷了 你提到「境界」 你似乎認為清晰度和境界高低會成正比 真的是這樣嗎? 那我說債跟物只是程度上的相對差異、沒有本質上的絕對區分 這表示我境界大概很低 → passaway:另外,在某種角度上來看,其實真正不希望問題有所交集的 02/01 12:31 → passaway:反而是酒童也說不定。 02/01 12:32 這點要看你怎麼解讀你看到你的這個現象 如果我討論的是法律現象、法律實踐 有人只要跟我討論邏輯、討論語病 那的確我是不知道要有什麼交集 → passaway:不過項妖西或糯米諾這種說話方法(若將之歸在分析哲學) 02/01 12:33 → passaway:也很危險,因為當他們發現論述對自己不利時,就可以很輕 02/01 12:35 → passaway:意的獎問題焦點轉移。 02/01 12:35 → passaway:我上述那些話並不是要說我很強,因為我也嘗嘗看不懂妖西 02/01 12:37 → passaway:和糯米諾在講什麼。 02/01 12:38 有趣的點是在於 雖然他們用這種「分析」的方法去處理問題 但其實也並不代表他們就只是「分析」而已 妖西會談二二八、糯米諾會談吳爾芙 常常看不懂他們的論述,卻在他們講一些看似與主題無關的東西時恍然大悟 我相信妖西或糯米諾在他們浸淫經年的議題上 絕對有其一定的程度 但這第一,並不代表他們高舉的方法是正確的 而是長期的經驗、知識、實踐的累積所一併成就的效果 第二,因此這也不代表他們把該方法放諸一個他陌生的議題上 也能同樣work 推 passaway:死刑,也是一種人類內心的掙扎。人類阿,你就承認自己內心 02/01 13:37 → passaway:充滿仇恨吧! 02/01 13:37 → A1Yoshi:回Pass:我覺得多數人內心沒真的很多仇恨。問題不在仇恨, 02/01 22:17 → A1Yoshi:在"扭曲"。人性的扭曲,讓多數人其實都是變態。 02/01 22:17 妖西 我覺得把那個東西叫做「仇恨」還是「扭曲」一點都不重要。 白冰冰也說她沒仇恨啊, 但你信嗎? 其實我真的蠻希望就讓白冰冰去執行死刑 如果讓她殺了十個、二十個陌生人 、讓他面對十個二十個案件,而不只是一直盯著曉燕不放 她還堅持現在的想法 那就隨她吧。 就怕她自己也只是一時昏了頭。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75.5
nominalism:我倒看不懂你這裡說的"嚴格區分應然實然"是什麼意思了. 02/11 01:43
nominalism:就我看來,這個板上對應然實然的"區分",不僅不是將應然 02/11 01:43
nominalism:問題從實然中排除,也不將實然因素從應然中隔離;更是將 02/11 01:44
nominalism:一個應然實然因素混雜的議題,區分清楚各別作用的因素具 02/11 01:45
nominalism:備的是什麼特性(應然/實然),在論證中有何效果。 02/11 01:45
nominalism:混淆,非指一問題只能是應然或實然的問題,而是指,硬要用 02/11 01:46
nominalism:應然的方式去理解一個實然因素,或者硬是用實然的特性來 02/11 01:46
nominalism:取消一個應然問題,這是概念和論證上的混淆,本不可取。 02/11 01:47
我不是這個意思 我的意思是 如果你提一個應然主張,如果我僅就這個應然主張去處理 那就落入了某種片面、分立的陷阱了 反過來說 如果你認定某個事實,而我也僅就你認知的事實本身去爭辯 那我也落入了同樣片面、分立的陷阱 怎麼去全面的討論一個應然主張? 你要連它所由發生的實然環境或其想像一起處理 怎麼去全面的討論一個實然認知? 你要連它認知上的預設和方法上的限制一起處理 二者互相限定 這不是說「論證中的應然實然問題各該有怎樣的操作方式與效果」 而是比較後台的問題:「現實上的應然與實然的認知會互相影響,你我都躲不掉」 我們都要面對這種認知上的侷限 所以說 不是你講的「硬用實然取消應然」或「硬拿應然理解實然」 而是要想辦法把隱藏的應然實然問題都找出來 (無論它開始是個單純的應然問題還是單純的實然問題) 然後,了解自己的成本與侷限,設定自己的重點,去處理那個亂七八糟的東西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18.167.175.5 (02/11 02:50)
nominalism:這當然不是你的意思,我從來也沒有企圖要詮釋或說明過你 02/11 17:11
nominalism:的意思。 02/11 17:11
nominalism:我在描寫的不是你的主張,而是你的表現。 02/11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