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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下次一行不要打那麼多字,否則回文時會出現亂碼。 ※ 引述《fw190a (las)》之銘言: : : → A1Yoshi:理解對方意見的企圖要能達成,一個前提是對方有讓他人理解 02/23 : : → A1Yoshi:其意見的企圖。 02/23 : 這說法我認為有問題,雖然可能是因為我們可能是對意見/企圖這兩個概念理 : 解有所不同,但總之我認為能否理解和對方的企圖沒有關係,就好像一個人可 : 以只是寫日記或留言,但其內容仍可能被他人"理解"。 : 極端一點的說法,一個瘋人院裡被判定為神經病的人,精神醫師能否從其中言 : 行診斷出他要的資訊呢,如果能,這樣算不算理解?  : 如果你是想表達,[理解的可能性取決於該言語被理解的"潛力"],單純這句話 : 的確無法用邏輯反駁,但是用這樣一句話指稱板上的討論是否恰當卻是存疑的 : 。問題是誰來評判某句話被理解的"潛力",同樣的邏輯也可以用來說,理解的 : 可能性取決於理解者理解的"能力",然後將不能理解的問題歸因於理解者上。 : 往這兩個方向進展的推理都只會進入死胡同,並且用來支持"對方根本無法被 : 理解"這種信念。 我話沒講清楚,我的錯。 我在談的是人與人面對面的「溝通對話」(網路上的對話在此也視為是一種面對 面),所以你這裡講的日記不在此列。 我再多說一點吧。我相信任何曾經認真、誠懇與他人對話的人都會發現「完全理 解」他人透過語言所欲表達之所思所感,事實上時常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但也 因此,我認為,突顯說話者應該從與不同背景的人對話的經驗中學到如何讓自己 的話語充分為對話對象所理解,並應該有努力讓他人理解其意見的企圖(以及誠 意) — 這件事在眼前格外重要。 幾次與酒童對話,我得到的結論就是他缺乏討論的誠意,也缺乏讓他人理解其充 滿破洞的言語的企圖。 我同意不管是一昧怪聽話者或說話者,都是死胡同。可是,這不表示存在一種情 況,在這情況中我們能夠判斷到底誰的問題比較嚴重,或誰的責任比較大;這也 不表示無論那一種情況,我們去判斷說話者的對話誠意、企圖的有無是不可能的 ,更不能因此說這樣的判斷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 也就是為了避免陷入獨我論以及無法與他人溝通的困境,人們在溝通時都預設對方所表 : 達的東西,至少有一部份是和自己所理解的一樣的,當討論陷入困難時,就會開始用更 : 多概念來確認之前用過的概念是否雙方想法一致。雖然這不能保證又用,也有可能 : 雙方表面上一致卻在各說各話,但這至少是,我認為的,一種較有效的溝通辦法。 是這樣沒錯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42.167 ※ 編輯: A1Yoshi 來自: 115.43.42.167 (03/0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