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Yoshi (寂寞上圍35E(♀))》之銘言:
: 建議你下次一行不要打那麼多字,否則回文時會出現亂碼。
謝謝提醒。
: 我話沒講清楚,我的錯。
: 我在談的是人與人面對面的「溝通對話」(網路上的對話在此也視為是一種面對
: 面),所以你這裡講的日記不在此列。
我這邊使用的比喻是廣泛的指訊息本身不需要是有意識的排列才能被接受方理解,
因為接受方本來就不可能"真正的知道"對方的意圖,對對方意圖的想像其實只是
接受方心中建立的一套概念,因此對方的意圖不是理解的必要前提。
(不過這和前面討論的重點無關,只是就邏輯上從知識論觀點回應)
: 我再多說一點吧。我相信任何曾經認真、誠懇與他人對話的人都會發現「完全理
: 解」他人透過語言所欲表達之所思所感,事實上時常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但也
: 因此,我認為,突顯說話者應該從與不同背景的人對話的經驗中學到如何讓自己
: 的話語充分為對話對象所理解,並應該有努力讓他人理解其意見的企圖(以及誠
: 意) — 這件事在眼前格外重要。
我瞭解你的意思。在能力可及範圍內選用對方最能理解之方式來表達的確可以
說是一種"誠意"的展現,也能促進溝通。 但是這種"能力"若僅取決於說話者的
"經驗"時,將不足以解決溝通之主要困難。
我認為,說話者在不同背景中累積的"經驗"會影響三個因素,一是他本身在使用某
種表達方式的效率,二是他認為討論某素材時哪種表達方式恰當,三是他認定對象
最容易接受者。所以使用某種對方較不容易接受的表達方式有時是出於另外兩個原
因之考量。
: 幾次與酒童對話,我得到的結論就是他缺乏討論的誠意,也缺乏讓他人理解其充
: 滿破洞的言語的企圖。
: 我同意不管是一昧怪聽話者或說話者,都是死胡同。可是,這不表示存在一種情
: 況,在這情況中我們能夠判斷到底誰的問題比較嚴重,或誰的責任比較大;這也
: 不表示無論那一種情況,我們去判斷說話者的對話誠意、企圖的有無是不可能的
: ,更不能因此說這樣的判斷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的確,判斷溝通問題的責任歸屬,或者雙方的"誠意",不會是"沒有意義"的。但我只
想指出,首先,這牽涉到更多主觀的判斷,而且若只訴諸常識或是多數決,就脫離了
嚴謹或學術的討論應有的內容。另外,往這方向鑽研對原先討論是沒有幫助的。
(除非是想要對方提昇"以後"的溝通效率,這意圖和討論本身的確時常是不可切割的,
但是"如何提昇對方的效率"也缺乏普遍有效的方法,導致陷入前幾行所提及的困難)
也就是因為上述困難,我認為與其檢討對方要求對方,不如溝通雙方選用自己認為
較有效之方法,並且盡可能理解對方之溝通方法,是討論應該進行的模式。
當然若要發展一套評價系統,並非不能去努力的方向,但應該分別為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4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