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寂寞上圍35E(♀))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閒扯] 人民意志?
時間Fri Mar 5 04:02:55 2010
※ 引述《fw190a (las)》之銘言:
: ※ 引述《A1Yoshi (寂寞上圍35E(♀))》之銘言:
: : 我話沒講清楚,我的錯。
: : 我在談的是人與人面對面的「溝通對話」(網路上的對話在此也視為是一種面對
: : 面),所以你這裡講的日記不在此列。
: 我這邊使用的比喻是廣泛的指訊息本身不需要是有意識的排列才能被接受方理解,
: 因為接受方本來就不可能"真正的知道"對方的意圖,對對方意圖的想像其實只是
: 接受方心中建立的一套概念,因此對方的意圖不是理解的必要前提。
: (不過這和前面討論的重點無關,只是就邏輯上從知識論觀點回應)
懷疑論啊。
我先點一個問題。我們又如何知道「接受方本來就不可能『真正的知道』對方
的意圖」?
至少我自己是意識到那個有證明上的困難,所以不用「不可能」,而以「(經
驗上)困難」來描述接受方對說話者欲透過語言表達之所思或所感的瞭解。
簡言之,我同意實務上溝通的確有時是困難的,但我拒絕接受溝通有某種本質
上或原則性的不可跨越的障礙 -- 這樣的說法。你說了,我就會問:我們又如
何知道這一點?似乎,我們得先能夠站在一個認識論上「超越」的位置,有能
力在一頭判斷怎樣是真正的知道,另一頭判斷怎樣不是真正的知道,然後我們
才能夠說真正的知道是不可能的。要不,就是主張接受方可以真正的知道會導
出矛盾,否則我們要如何確定真正的知道是不可能的?
: : 況,在這情況中我們能夠判斷到底誰的問題比較嚴重,或誰的責任比較大;這也
: : 不表示無論那一種情況,我們去判斷說話者的對話誠意、企圖的有無是不可能的
: : ,更不能因此說這樣的判斷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 的確,判斷溝通問題的責任歸屬,或者雙方的"誠意",不會是"沒有意義"的。但我只
: 想指出,首先,這牽涉到更多主觀的判斷,而且若只訴諸常識或是多數決,就脫離了
: 嚴謹或學術的討論應有的內容。另外,往這方向鑽研對原先討論是沒有幫助的。
: (除非是想要對方提昇"以後"的溝通效率,這意圖和討論本身的確時常是不可切割的,
: 但是"如何提昇對方的效率"也缺乏普遍有效的方法,導致陷入前幾行所提及的困難)
: 也就是因為上述困難,我認為與其檢討對方要求對方,不如溝通雙方選用自己認為
: 較有效之方法,並且盡可能理解對方之溝通方法,是討論應該進行的模式。
: 當然若要發展一套評價系統,並非不能去努力的方向,但應該分別為之。
你可能沒注意到,你這樣的「主觀論」只要牽涉到外於主體的「他者」,就很難
不陷入後退到他人不可確知的絕對主觀領域的問題。到最後就只會後退到「我認
為」上而已。
我示範給你看:
你說:選用自己認為有效之方法 -- 這OK。(事實上我相信這一點大家都滿足)
但你又說:盡可能理解對方之溝通方法 -- 試問,和誠意的判斷相比,這有牽涉
到
比較少的主觀判斷嗎?當酒童說「他認為」他有盡可能理解其它對話者的溝通
方法時,我們要如何判斷到底他是否的確盡可能理解了?
這時候你要如何避免或解決接下來可能的「『我認為』他沒有盡可能理解」、「
『你認為』他有盡可能理解」....等意見不一的問題?
至此,和誠意的判斷真的有差多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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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65.29
→ ahyang:我建議用打架的方式解決! 03/05 06:12
→ Entropy1988:戰爭是處理紛爭的大絕 03/05 13:18
→ Entropy1988:也是一種很差的方式 03/05 13:18
→ fw190a:我這邊講的"盡可能"是指自己盡力去做,你也可以說是誠意 03/05 15:01
→ fw190a:但和你講的誠意的差別,在一個是只牽涉到自己,一個是需要 03/05 15:03
→ fw190a:判斷他人的內心想法 03/05 15:03
→ A1Yoshi:好。那我問你:某S到底盡力與否,如何判斷?誰可以下這判 03/05 15:04
→ A1Yoshi:斷? 03/05 15:04
→ A1Yoshi:只有某S他自己嗎? 03/05 15:05
→ A1Yoshi:還是別人也可以? 03/05 15:05
→ fw190a:不能由他人判斷,僅是個行動方針 03/05 15:08
→ A1Yoshi:一個無法讓人判斷是否符合或滿足該行動方針的行動方針? 03/08 01:26
→ A1Yoshi:這行動方針看來真是有一個奇妙的性質啊! 03/08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