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sistking (美聲歌手)》之銘言:
全文我只對這個部分有疑問。
: 我一直強調 刑罰不是對受害者的『報償』
: 而是做錯事的人 本來就應該得到懲罰
或許是、或許不是,但對這種看法我可以不反對。
: 哪些犯行你覺得判死刑過重 我可以跟你討論
: 但做某些行為的某些人 已經有被永久清除的必要
: 例如前陣子推自己親生母親從樓上推下來摔死 詐領保險金的那名女子
: 你去跟她兄弟姊妹來點你所謂的心理和人道的關懷吧
這部分是我最有疑義的部分,什麼樣的罪行「有被永久清除的必要」?
這個「必要性」的判斷由誰來做才公允?「永久清除」做為某類罪行的
「應該得到的懲罰」的判準是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1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