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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之銘言: : 全文我只對這個部分有疑問。 : ※ 引述《assistking (美聲歌手)》之銘言: : : 我一直強調  刑罰不是對受害者的『報償』 : : 而是做錯事的人  本來就應該得到懲罰 : 或許是、或許不是,但對這種看法我可以不反對。 但我很想逼你表態 不過我不會強制你一定要回答 我換個問法吧 nominalism,你是否贊成觸犯刑法的人必須得到懲罰? 犯行有大小 懲罰各有形式不同 故我先把『錯事』的範圍 限縮到觸犯刑法的犯行 否則如果把小孩打翻飲料 吵吵鬧鬧這種犯行也納入討論 徒增困擾而已 還會出現把『教育比懲罰來得有效』這種教育小孩的通則拿來討論刑事犯罪的妙論 當然 即使你回答贊成 我也不會把這一個題目當成我支持死刑的依據 因為 你我的癥結只有一個 死刑 是一種應該允許的懲罰形式嗎? : : 哪些犯行你覺得判死刑過重  我可以跟你討論 : : 但做某些行為的某些人  已經有被永久清除的必要 : : 例如前陣子推自己親生母親從樓上推下來摔死 詐領保險金的那名女子 : : 你去跟她兄弟姊妹來點你所謂的心理和人道的關懷吧 : 這部分是我最有疑義的部分,什麼樣的罪行「有被永久清除的必要」? : 這個「必要性」的判斷由誰來做才公允?「永久清除」做為某類罪行的 : 「應該得到的懲罰」的判準是什麼? 這不就是我所說的嗎? : : 哪些犯行你覺得判死刑過重  我可以跟你討論 不過既然你起了一個頭 我們就以前陣子推自己親生母親從樓上推下來摔死 詐領保險金的那名女子為起點 來討論一下 這位女子是否應該被清除 如何? 你願意的話 我們就開始吧 -- 鴛鴦繡取憑君看 願把金針度與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60.164 ※ 編輯: assistking 來自: 114.25.60.164 (03/29 19:39)
somedoubt:閣下看來也是戰意高昂,似乎備妥彈藥了。 03/29 21:27
rex73723:樓上難道想招換妖西XD 03/29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