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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sistking (美聲歌手)》之銘言: : ※ 引述《lovemusic (紅衣女鬼在笑著)》之銘言: : : 你沒有回答我的疑問:你規劃死刑的條件、範圍是什麼 : 姦殺 強盜殺人 謀殺直系親屬 擄人勒贖加強制性交或殺人 : 這些是按照現有法規 : 叛國我贊成廢死 我建議你就乾脆當個乖順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隨著政治正確過活就好了 不用心血來潮來反思這套 管他什麼死刑不死刑 你就按照現有法規、尊重所有判決、順從國家意志 應該很適合你個性 : : 被誰原諒?原諒是什麼?不原諒造成的差異是什麼? : : 我對你原諒的定義不清楚,揣摩一種方式來回答: : : 對於不是當事者的我,基本上沒有原諒的問題,只有盡量瞭解的可能。 : : 弒親取財當然是惡的行為,但光決定一個行為是惡的還不夠,個案的行為 : : 之所以稱作個案,在於它有獨特的人物背景及牽連因素,如果我們要決定 : : 某個個體的行為責任,就應該要檢視其行為成因,特別是對法律公正的要 : : 求下。因此我不會認為所有的弒親取財必定惡性程度相等,而同意「弒親 : : 取財」作為死刑的充足條件;惡性是一個道德概念,難有具體的特徵可以 : : 被他人完全掌握。舉例來說,父慈母孝的家庭,不肖子找來外人謀財,這 : : 極惡;懦弱的不肖子被外人半推半就遊說教唆,被人利用懦弱的弱點,肇 : : 於他的膽小及非善;父母本身沒教好,凡事以錢為價值,家中財富就靠謀 : : 害他人賺來,父親強姦媳婦,逐兒出門,兒子終於翻臉....隨便舉就有許 : : 多不同狀況,重要的是,許多成因是我們無法發現證實,我們除了證明弒 : : 親取財的事實以外,對其他有時候說一無所知也不意外。 : : 似乎對你來說,只要弒親取財(滿足事實犯罪條件),且惡性重大(道德 : : 確認)就該判死刑。我說,首先,道德確認容易擁有誤差,無法保證它的 : : 有效性,再來,惡性重大,為何就可以對應到死刑責任? : 嗯嗯 我現在想聽聽你對姦殺的看法 : 我想聽看你對姦殺者的背後故事有哪些推斷 你就正在姦殺我阿 軟土深掘、當我提款機要不斷配合你要求,給你高潮 忽視我的需要(問題) 如果你有把人家的話聽進去理解 你需要什麼故事自己去套一套就有了 何必把討論能量耗在這裡 姦殺對面那個得不到的蕩娃,是實踐我的新年願望,故事就這麼簡單 : : 你這樣列出這些「行為」,也許多少劃出一個範圍,但你沒有給出劃分的 : : 理由,為何是這些而不是另一些,你該說清楚的是這個理由,而且,你說 : : 這些是「有可能」,表示你沒有找到清楚的判定標準。 : 我會說『有可能』 那是因為法有明文 而且不是唯一死刑 : 為何是這一些? 那是因為這些行為的確惡性重大 惡性重大到底是什麼?跟我預料一樣你只能利用法律當道德審判 : 所以 你好像沒有去對過條文 : 姦淫被害者之後加以殺害 當然比單純的強姦與殺人還壞 : 海盜我也可以談 但是由於對岸的威脅 這一條我傾向拿來對付對岸的不理性行動 : 叛國我已經講過很多次 : 強盜殺人 擄人勒贖外加殺人或強制性交 都結合了兩種重大犯罪 : 至於謀殺直系血親 好吧 你都說了那麼多故事了 那就只好關到死嘍 : : 一個沒有清楚判定的法律,怎能拿來處理人命這麼重要的事情? : : 這不是很弔詭嗎,你本來說陳金火吃人云云,非常該死,結果你發現原來 : : 「出乎意料的」吃人竟是有疑慮的,所以你要重新考量,那起初你認為該 : : 死的理由就要修改了。有了這種可能,下次「出乎意料的」發現在場證明 : : 有疑慮,那不就變成本來該死的人其實不該死,喂,人已被殺了耶!當初 : : 叫囂他該死的人,不就更顯得該死? : 陳金火吃人肉 那叫毀損遺體 至於陳金火在場證明哪裡出疑慮 請你告訴我 : 我歡迎你去翻案 你若覺得是冤案 就應該現在就去拯救他 : 讓他無罪釋放 而不是在這邊告訴我他的在場證明可能有疑慮 那你先跑來這邊告訴我陳金火該死幹嘛? 跟我講有什麼用? 你來找人對話,卻回答「那你去救他阿,而不是在這邊告訴我...」 奇怪,「你來找人對話」這件事不甘你事就對了 : 你要是對我們的司法系統這麼不信任 : 我建議你從這一點開始抨擊 : 吃人肉 跟他姦殺女保險員 坦白說 姦殺才是我一直注重的點 : 當然 如果為了自己的食慾獵殺人類來吃 那當然也很可惡 : 現在有兩種情形 : 1. 陳金火姦殺女保險員 並且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誤食人肉 : 2. 陳金火姦殺女保險員 並且為了充飢吃下女保險員的肉 : 你現在要我原諒他哪一種情形? : 還有 如果我有姦殺這種行為 麻煩你再來叫囂我該死 : 我根據司法系統 檢調系統的執法 我判斷出了陳金火的確有姦殺女保險員的事實 : 按照法律 他可以被求處死刑 : 現在 你懷疑這是冤案 好 我希望你能拯救他 : : 討論講到最後說「只要判決,就尊重法官」這樣沒有意思,你現在就是對 : : 廢死有意見,廢死法官的判決你也會有意見,因而你才來與廢死交談;作 : : 為支死的你,所以我問你,陳金火有沒有吃人肉,對你的死刑判斷有沒有 : : 影響?從有到無,死刑的理由變化如何?我是認為對你來說只是少了一個 : : 施力點而已,你決定要判一個人死總是可以從案件中找到理由的。 : 你到現在才知道陳金火有沒有吃人肉 對我的死刑判斷沒有影響 實在太遲 : 基本上我以為你對整個案情有基本的認識 我才一直強調吃人肉這部份 : 來為我所強調的『不文明人』下註腳 : 廢死法官的判決我再有意見 我也只能認命 : 因為他是法官 他怎麼判就怎麼判 : 否則法治的精神何在? 乖順的好公民只要認命就好,不需要負擔法治精神的責任 你也不用再耗費心思想著定義文明人,因為法官每一次都會幫你再定義 而司法系統自會運作,不會透過你的思想活動 不用在這邊講了 你到法院聽眾席機械式坐著就好,法官會判個結果給你看的啦! : 不過說了這麼多 我也開始考慮廢死這個選項 : 如果以上這些重罪 能夠做到永遠的監禁 我就支持廢死 : 不能大赦或假釋 要嘛就是冤案 證明他是冤案以後無罪釋放 : 國家賠他錢 否則 就是永遠的監禁 : 我也是納稅人 我這樣說 你們還有疑問嗎? 會不會廢死不用經過你的同意,你乖乖照實納稅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213.149 ※ 編輯: lovemusic 來自: 219.85.213.149 (04/04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