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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gibt (idiot)》之銘言: : 謝教授這篇文章, : 大抵是在批評他所謂的死刑存廢議題上的庶民素樸道德觀。 : 若他的批評內容我沒有理解錯誤的話, : 則他好像沒有提出足以反駁的理由。 : 在他的論述中,庶民素樸道德觀是這樣一種主張,這就是, : 不論如何,罪應該得到報償。 : 若有人犯了令人感到天理不容的罪行,則理應以死來付出代價。 : 因此,死刑不應該廢除。 : 而謝教授是這樣反駁庶民素樸道德觀的, : 1)不論如何,生命具有不可侵犯的神聖性,人應該被當作人來對待。 : 2)司法程序是會錯的,因此,判決確定的死罪也是會錯的, : 但這樣的錯誤不應被容許。 : 3)一個人犯了滔天大罪的事實,不蘊含你我因此有權利殺害他。 : 顯然,不論是反駁2)或3),都是建立在反駁1)的基礎上, : 換言之,謝教授用以反駁庶民素樸道德觀的核心觀點在於, : 「生命神聖而不可侵犯,人不應侵犯他人生命。」(以下稱生命神聖觀點) : 讓我們回頭看看庶民素樸道德觀,這種道德觀主張, : 「罪應得報償。若有人犯了人們認為必須以死來付代價的罪行,則理應處死。」 : 很清楚地,生命神聖觀點與庶民素樸道德觀是相競爭的兩個主張。 : 若生命神聖觀點被證明是「正確的」,則庶民素樸道德觀是「錯誤的」,反之亦然。 : (事實上我應該在前兩句都加上「似乎」, : 因為在生命神聖觀與庶民素樸道德觀的各種可能的精緻版本中, : 我相信一定有些不互斥的版本存在。) : 但從謝教授的批評內容看來, : 他只是重複根據生命神聖觀點做衍申或具體的解釋, : 卻沒有提出生命神聖觀點在與庶民素樸道德觀相競爭下得以勝出的理由。 : 因此,謝教授的論述似乎仍停留在各自表述的階段。 : 本文的目的在於,我想藉本文請教, : 以上兩種觀點,有人能夠提出任一方對另一方更為實質的批評嗎。 或許是因為你對謝教授的文章有些誤解。 謝教授至少在這篇文章裡並未以「生命的神聖性」來做為其廢除死刑的 理由,也沒有以任何由「生命的神聖性」所做出的衍伸解釋來支持其推 論。因此,謝教授當然也沒有以「生命的神聖性」做為「素樸道德觀」 的競爭者來處理死刑/廢死之間的立場衝突。 謝教授只點出一個素樸正義觀在推論上的鴻溝:「這名惡徒該死,與其 他人有權利殺死這名惡徒,兩者之間沒有推論上的關係。」更精確一點 地說,我們在遭惡徒攻擊時,因自衛之必要而殺害惡徒是可允許的,但 無論這名惡徒再死有餘辜,當他已遭逮捕而無還手之力時,這名惡徒的 惡也推論不出任何人殺害他的「權利」。 這個推論並不預設什麼「生命的神聖不可侵犯性」。 而是質問素樸的道德觀:「若有人犯了『人們認為必須』以X來付代價 的罪行,則理應受X之待遇。」為什麼如此? 這描述當中的「人們」指誰?為什麼這些「人們」認為如此便「必須」 如此? 而我們如果不能證明自己有權利傷害別人,我們當然就不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13.145 ※ 編輯: nominalism 來自: 111.254.113.145 (04/08 21:40)
Augusta:問題是,在素樸的正義觀下,也不會去談有沒有權利殺惡徒.. 04/08 22:25
Augusta:而權利(right)概念本身,反而在文化脈絡上與生命神聖性比 04/08 22:29
Augusta:較有親源性......自己講得很不精確,但覺得原作者後面以「 04/08 22:29
Augusta:權利」來論述素樸正義觀的不一致與危險性,感覺是天外飛來 04/08 22:30
Augusta:一筆...... 04/08 22:30
Augusta:就像殺一桀如殺一匹夫,是替天行道,本來就不需要權利支持 04/08 22:33
nominalism:這就是謝教授悲觀的原因不是嗎?因為素樸,所以看不見 04/08 23:00
nominalism:這個漏洞,而看不見這個漏洞,就不會放棄死刑。 04/08 23:00
nominalism:然而稍微轉念一想,法律是用來滿足庶民的素樸道德觀或 04/08 23:01
nominalism:正義觀而用的嗎?或者法律應該要比「素樸」的還要再有 04/08 23:01
nominalism:更多深思? 04/08 23:01
Augusta:也是啦。只是我不會名之為「漏洞」,而會說是文化衝突。 04/09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