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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太長,重開一篇. 針對n的發言提出幾點見解: 首先我看不出來, 反對廢除死刑, 與不能逃避社會責任有什麼關係 我們可以一面維持死刑的存在, 一面好好檢討社會制度 我們可以從一件死刑案發覺社會對這個人的壓迫與影響 從而去發掘社會福利或改革的方向. 所以就算承認了社會應為此犯罪負責, 這也不會為廢死提供另一個理由 再來關於生命的神聖性(好, 我知道不是所有廢死方都支持這個前提) 一個人生命的神聖性會不會因為殺了另一個人而有所減損? 殺人償命並不全然是一種交換的思維 而是因為一般認為生命的價值無可賠償, 否則的話, 老子有錢, 或者我不在乎自由的價值的話, 殺人豈不是件"值得"的買賣 (加害人願意用錢或自由去換取別人的生命) 因此為了這個性質, 只好使用殺人者的生命去作為代價, 以體現生命的價值 你在監獄可以作出幾萬瓶醬油都於事無補. 然後是誤判的問題 你在推文中也說了以更嚴謹的證據及對司法系統權力的限縮去處理 但依然無法排除誤判的可能(我就先接受這個可能好了) 假定,這個社會的法律與司法系統的演進 在未來的某個時刻, 會使得此時的死刑罪在那時變得罪不致死 (可能是因為社會風氣或者國際壓力等等因素) 那麼顯然此時的所有判決都是誤判了 試問我們有沒有必要為了這樣的時刻, 去反對所有不可回復的刑罰? 如果真有那麼一天的來臨, 但所有在這個年代原本判死的人由於廢死團體的努力 變成了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可是很可惜地他們都等不到"發覺誤判"的那天 就通通老死在監獄裡了.可回復性在這裡變得沒有意義而可笑. 就算是可回復的罰錢, 國家難道要加上通膨率來賠還給我嗎 如果不是, 那訴諸可回復性有什麼意義呢 我想說的是, 誤判就算不可避免, 但它的改進應是與時俱進的東西 而不是以因為不能避免, 所以我們要拒絕不可回復的刑罰 刑罰說的是當下這個社會情狀你所犯下的罪行,所應付出的代價 以後發覺誤判了, 那是未來的事,可以在未來避免,但為何要拿到現在來預防呢(上例) 然後關於你說的,一個誤判的生命值不值得去換一百個一千個沒有誤判(盧vs陳) 我們知道無限大的東西是不能比較大小的, 假如有人想說生命的至上價值 那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就能說明 醫療上的用藥或者疫苗可以救活許多人, 但實際上就是會有一些人無可避免因過敏而死 如果要訴諸生命的至上價值, 顯然這些人都要反對不能確定所有人都不會過敏的藥物使用 那麼如果你不相信生命的至上價值 (那麼則可以比較) 則我不明白能夠隨著時間進展而減少的誤判犧牲, (這絕對不同於隨便找個無辜的人來殺) 為何不能作為確信罪不可逭的眾人的代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70.67
LiuSky:關於疫苗的類比 病人可以決定要不要施打 被誤判的人可不能 05/13 20:28
LiuSky:而終身監禁和死刑的類比 終身監禁至少保留了未來回覆的可能 05/13 20:31
LiuSky:而死刑是連這點可能性都沒有的 05/13 20:31
nominalism:不過我真的很好奇,如果生命並不神聖,你要怎麼證成殺人 05/13 21:49
nominalism:者必須處死的訴求?? 05/13 21:49
shields5566:訴求可以很多;社會正義,防範犯罪;安慰受害者家屬 05/13 23:19
shields5566:當然,上面每個都有其爭議的地方,要辯辯一百年不完 05/13 23:21
nominalism:單就樓上提的這三點來談好了。 05/13 23:58
nominalism:所謂「生命神聖」,其實就是「賦與生命特殊的價值」。 05/13 23:58
nominalism:而如果根本不採納生命神聖的觀點,也就是不賦與生命任何 05/13 23:58
nominalism:特殊的價值。那麼,為什麼某人的生命被剝奪就必須透過剝 05/13 23:59
nominalism:奪那個剝奪者的生命來實踐社會正義? 畢竟生命並不神聖 05/13 23:59
nominalism:(沒有什麼特殊價值),那麼叫加害人賠賠錢了事,或者坐個 05/14 00:00
nominalism:牢關上十年八年的為什麼就不能實踐社會正義? 我們畢竟 05/14 00:00
nominalism:也不會認為要實踐社會正義,就必須把剝奪他人手腳的罪犯 05/14 00:00
nominalism:也剝奪一下其手腳,而是讓罪犯賠錢和坐牢。生命如果沒有 05/14 00:01
nominalism:神聖性的話,為什麼關於生命的社會正義之實踐就有特別待 05/14 00:01
nominalism:遇? 05/14 00:01
nominalism:防範犯罪,如果生命其實不神聖(沒什麼特殊價值),那麼其 05/14 00:01
nominalism:實生命也不見得是所有被剝奪物當中最被可欲的,所以當犯 05/14 00:02
nominalism:罪者在考慮犯罪後果時,生命既然沒有什麼特殊的價值,或 05/14 00:02
nominalism:許對某些人而言,罰錢或坐牢的代價顯得更不可欲,其藉由 05/14 00:02
nominalism:嚇阻來達成防範犯罪的效果就會比死刑更彰。 05/14 00:03
nominalism:安慰受害者家屬? 如果犯罪者的生命並不怎麼可貴(甚至其 05/14 00:03
nominalism:實受害者的生命也不怎麼可貴)的時候,剝奪一個沒什麼特 05/14 00:03
nominalism:殊價值(毫無神聖可言)的犯罪者的生命,要怎麼安慰受害者 05/14 00:04
nominalism:的家屬? 如果生命並不具有神聖性(或特殊的價值),那麼受 05/14 00:04
nominalism:害者搞不好會更期待讓犯罪者以贍養的方式提供更有實際 05/14 00:04
nominalism:意義的「安慰」,反而更顯得安慰。 05/14 00:05
nominalism:如果「沒有」生命神聖性(或特殊價值)的預設,以上這些東 05/14 00:05
nominalism:西要怎麼證成? 05/14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