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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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廢死與國家戰爭權
時間Sat May 15 17:30:02 2010
: → melanocyte:不論是在誤判,回復性等層面都指向了我們的同一個歧異 05/15 17:16
: → melanocyte:那就是我認為錯的事情要導正在未來類似的情境 05/15 17:17
: → melanocyte:你則認為要保留 在當事人身上導正的空間 05/15 17:18
: → melanocyte:有怎樣的理由可以指出何者才是對的嗎? 從我開始加入 05/15 17:19
: → melanocyte:這個議題後, 在這個歧異似乎未有進展 05/15 17:20
我到現在才明白原來你需要在「這件事」上面有進展。
為什麼要保留「在當事人身上導正的空間」?
所以在傷害罪發生的時候,
「在當事人身上導正傷害的事實」是不必要的?
我們不需要讓傷害者賠償被害者的醫療費用,
好「在當事人身上導正」這個傷害?
「如果能在當事人身上導正,就在當事人身上導正」,
比起「即使能在當事人身上導正,還是不保留在當事人身上導正的可能性」,
前者是「更好的」。
這個立場普遍存在於所有現行的民事賠償的邏輯當中。
你可以質疑這個立場,不過你要質疑的對象可多了。
: → melanocyte:我的意思是目前好像沒有強的理由可讓另一方改變立場 05/15 17:22
也就是說,burden of proof顯然現在在你身上,
因為你要證明的是一個非常uncommon/unintuitive的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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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210.149
推 melanocyte:幹得好XD 05/15 17:35
→ melanocyte:希望這件事不是如你說的這麼簡單,不然接下來論證就難了 05/15 17:36
→ melanocyte:我想問題發生在:在未來類似情境導正是沒有問題的。但 05/15 17:39
→ melanocyte:是否"總是"需要"保留"在當事人身上導正的可能。 05/15 17:40
→ melanocyte:此外,為什麼你不相信在足夠嚴苛的要求下,死刑的誤判是 05/15 17:45
→ melanocyte:可以避免的呢。 05/15 17:45
→ nominalism:針對最後一個問題,我要強調兩個命題之間的差異: 05/15 18:39
→ nominalism:我相信,在足夠嚴苛的條件下,我們可以避免某些死刑誤判. 05/15 18:40
→ nominalism:我不相信,在任何嚴苛的條件下,死刑的誤判總是可被避免. 05/15 18:40
※ 編輯: nominalism 來自: 60.248.188.43 (01/24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