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討論] 廢死與國家戰爭權
時間Mon May 17 00:33:36 2010
※ 引述《kilva (嗡嗡)》之銘言:
: 而又,我重新想了一下,發覺了一個很奇怪的問題,即「親自得到導正」這件
: 事到底應如何評斷?
不用去評斷。
: 有一個人被打得頭破血流,在病床上躺了好幾個月,差點就要去見閻羅王了。
: 施暴的人當然立刻被抓,並且起訴。在數次開庭之後,被打的人也恢復到了可
: 以出席法庭了。沒有想到被告一看到被打的那個人,就笑著說:「你應該慶倖
: ,你還可以親眼看到我被判刑。」
: 讓我們在自由刑和生命刑之外,再加一個無刑的對照組。假設有三個人都是無
: 罪的,第一個人沒有被判刑,無罪開釋;第二個人被判了無期徒刑,在有生之
: 年可能會也可能不會獲得平反;第三個人被判了死刑,很快被處死了。在考慮
: 誤刑的人得到了什麼、失去了什麼時,讓我們每次都去對照一下第一個人,看
: 他是否真的比第一個人多出了什麼、失去了什麼。
: 死刑沒什麼好講的,就是生命,以及若不被處死而可以過的生活。對照了一般
: 人來看,死刑失去了人的所有一切。
: 那無期徒刑呢?在可能得到平反之前,和一般人相比,他失去了自由,和原本
: 可以過的生活;而在得到平反的那一瞬間,也就是「親自得到導正」這件事發
: 生之時,他又得到了什麼,失去了什麼呢?其實,他什麼也沒能得到,只是不
: 再失去而已。和一般人相比,他只是將能和一般人一樣自由地活動而已,而不
: 會得到比一般人還要多的某樣東西。甚至在平反了之後,他的生活和一般人相
: 比,還是有所殘缺的。和一般人相比,他唯一得到的,只有冤獄賠償,其他只
: 是不斷地失去、失去、失去,只是失去地比死刑犯失去地慢且少而已。
: 所以,「親自得到導正」並沒有得到任何東西,平反之後的所有一切生活都是
: 被誤判的人原本就應享有的,除了得到一紙無罪判決以外,再也沒有什麼其他
: 所謂的得到了。自由刑和生命刑相比,只在於國家侵犯人的價值要少一點而已
: ,而且還是在生前能獲得無罪判決的前提之下。
: 在被國家侵犯了做為人的價值之後,自由刑至少還留有不被完全侵犯的可能性
: ,而生命刑則沒有半點可能。問題在於,若不去考慮冤獄賠償,殘留下來的人
: 的價值真的可能做為說明自由刑和生命刑之間那龐大的差異嗎?即使考慮了冤
: 獄賠償,又真的可以拉大多少差異嗎?
「生命的價值在於機會。」這是我對生命價值的註腳。
至於每一個人要用自己的機會做什麼,這是當事人「自己的事」。
因此無論是這些機會該如何評斷,該如何比較,都是沒有意義的問
題(至少就我而言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唯一可以對自己的生命價
值做出判斷的人,就只有生命的擁有者自己。
而國家的義務,是儘一切可能地保障這個「機會」,這也就是我認
為的生命權的價值所在。
國家必須盡一切可能地替每個人保障他的「機會」,但無法也沒有
資格去過問那個人要拿這個機會來做什麼。所謂無法過問,並不是
指即使當事人用這個機會來犯罪,國家也不能介入。
犯罪的介入跟國家不能過問是兩回事,不能過問的意思是,國家沒
有資格替當事人決定用這個機會來做這樣的事是浪費還是善用國家
替當事人保障的生命(機會),而犯罪的介入純粹是為了保障該受
保障之人而為的介入,這個介入不能是一種評價性質的,也就是,
不能是「你這麼做毫不值得」的評論。
也就是說,當事人究竟是一直失去、失去、失去,還是真的有所獲
得,那是當事人自己的判斷,不是你,也不是我可以介入干預或代
勞的。無論當事人覺得自己被誤判自由刑之後「剩下來」的生命或
機會只是雞肋,或者是珍寶,那都該留待給當事人自己決定,而國
家應做,且僅能做的,就是保障住那個機會的存在。←這是國家的
義務。
事實上,確實有人一生都活在「人最大的幸福就是從不出生,既然
人已經出生了,只能退而求其次的選擇死亡」這種觀念當中,即使
如此,國家仍必須就各種方面來保障這個人的生命機會之存在,因
為唯有那個機會存在,也就是生命存在,她才能依「自己的決定」
來評價自己的生命,並做出自己的選擇。
這一切「決定/評價/選擇」,都必須建立在生命存在這個前提之
上。所以那是一個無論如何必須被儘量保障的東西。以保障生命的
擁有者能夠決定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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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210.149
推 kilva:機會?即使老死在牢中,擁有者確實也能夠決定自己的生命。 05/17 00:43
→ kilva:有沒有平反也沒差了,反正不論什麼環境,活著就是機會。 05/17 00:44
→ kilva:被誤判也沒關係了,只要自己判斷一下,就不是失去了。 05/17 00:51
→ kilva:除了生命之外,財產、自由等,只要善於「判斷」,就不怕失去 05/17 00:52
→ nominalism:我真的不知道像這種曲解要持續到什麼時間為止。 05/17 01:06
→ nominalism:生命是一切重要東西的基礎,所以必須先保有生命。←這在 05/17 01:19
→ nominalism:邏輯上不蘊涵"只要存在,就不怕失去"。 05/17 01:19
→ nominalism:也就是說,你想指出我的論述有導出這種結論的"可能"。 05/17 01:20
→ nominalism:但只要那個"可能"不是不可避免的,也就是,它不是必然的 05/17 01:20
推 kilva:受自由刑是種失去,不論什麼機會或判斷都改變不了這個事實。 05/17 01:20
→ nominalism:結論,不是我的論述邏輯蘊涵的結論,那就不會是我的論述 05/17 01:20
→ nominalism:目前的問題。 05/17 01:20
→ nominalism:也就是說,要讓它成為我目前論述必須解決的"問題",你至 05/17 01:21
→ nominalism:少要先展示我的論述,和你導出的結論之間的邏輯關係。 05/17 01:21
→ nominalism:↑這個關係不存在,那就不是我的問題。 05/17 01:21
→ nominalism:那是失去,我從未否認。我甚至明白地說出了,不是嗎? 05/17 01:22
→ nominalism:我的論述中明明白白地包含了"自由刑確實造成失去",所以 05/17 01:23
→ nominalism:那並不是我忽略的東西。 05/17 01:23
→ nominalism:我也從未主張有任何"機會"或其它,可以"改變"自由刑所造 05/17 01:23
→ nominalism:成的失去。←我有嗎? 05/17 01:24
推 passaway:差個額外的話,我不認為生命的價值是機會. 05/17 19:15
→ passaway:一個有錢人擁有機會(做各種事)比一個窮人高上太多,這可 05/17 19:16
→ passaway:以說有錢人的生病比窮人更有價值嗎? 05/17 19:16
→ passaway:錯字,生命非生病 05/17 19:18
→ PlayStation3:你把價值用錢衡量嗎 05/18 01:40
→ passaway:"嗎?" 05/18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