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ciferii (路西瓜)》之銘言:
: ※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 看不太懂為何令Y=X時, □Ey(~My) 會等價於 □Vy(~My)。
: : 前者是說必然地至少有一個誤判Y案例, 後者是說必然地所有Y案例都是誤判,
: 呃,
: 前者是說必然地至少一個y不是誤判
: 把這類的y集合起來
: 令X=Y,即讓只有 y才判死
: 因此後者
: 必然地所有Y案例都不是誤判
奇怪的地方就是這裡的"令X=Y"。
誤判論者的 □Ex(Mx) 當中的 'x'是取值在所有的案件,
但你的Y是刻意construct的proper subset,
兩者不可能會相等。
而且□Ey(~My) 不太可能等價於 □Vy(~My),
這兩著要保證等值必須Y只有一個案件, 在這情況下,
Y只有一個案件而X是所有的案件, 兩者就不可能相等了 (只要超過兩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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