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ayskin (上山下海香蕉皮)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閒聊] 一個有趣的論證~關於自由
時間Sun Dec 12 07:50:39 2010
讓我試試用反證法:
假定「自由」的概念為假
則萬物皆不自由
但有些萬物知道自由
若有些萬物在有些時候覺得自由
則這些萬物能區別自由與不自由
如果自由的感知,其起源是先天的
則不自由的感知,是先天或後天的
但自由的概念為假
所以不自由的感知是真的
所以有些萬物在感到不自由時
假定出自由的概念。
引入心理學上的「挫折感」所引起的焦慮反應,
再利用熱力學來衡量萬物受挫折時,腦部的不安定度(熵值),
如果腦是熱機的一種,
則「判斷」的趨向,是試圖降低腦內的熵值,以達到安定態。
其中一個方法是創造「自由」的概念。
所以挫折經驗先於不自由的感受,不自由的感受先於自由的概念。
在一個相對大尺度的系統裡,個體之間的自由,訴求相互歧異,
歧異的訴求成為行動,則這些行動除了少部分的巧合(例如弱勢結盟),
則多數是相岐異的。
其岐異的訴求導致的歧異行動,在最大化的過程,相互抵觸,
而成為個體(或同盟)的自由的疆界。
此疆界,是不同個體/同盟之間抵觸之所在
在抵達此疆界時,疆界兩方的個體/同盟的焦慮再度上升
因而為自由的定義競爭
若如前提,自由為假
則宇集之中任意二相鄰子集,其界線週圍的邊際,
是自由之定義的歧義競爭範圍。
宇集的特性是,宇集不因子集中的因素(主觀因素)的變更而擴大。
若宇集不允許主觀因素而擴大,
則上述界線的邊際之面積無法擴大,二相鄰子集之間的競爭,
不是因客觀因素改變(如新科技或新的政治架構出現)而被取消,
就是在既定的範圍(面積)內繼續競爭下去。
是否只有競爭一個選項?
任意二萬物,在面對競爭時,至少一方可能選擇妥協。
舉凡客觀因素不變的情況,至少一方選擇妥協時,
能使宇集不變,但上述疆界縮小,也就是競爭與焦慮縮小。
因此至少一方失去競爭的動力,而能共存。
這就是妥協。
若如前提,自由的概念為假,
又若妥協的經驗為真,
則舉凡自由的辯證,皆發生於上述競爭的邊際。
因此自由的概念只在於競爭情境被主張,
而自由的辨證只因兩種情況解決:
1.客觀因素改變
2.至少一方妥協
妥協有二種結果:
1.妥協的一方滅亡(若被另方追打至死)
2.促成合作
就2.的情況而言,
我們所知「受限制的自由」,此限制,為經驗的/非本質化的/不可預知的
舉例來說,四百年前高加索人在美洲遭遇南島人(北美印第安人)
經衝突三百多年後始設立自治區。
對美國人來說,如果從來沒有印第安人多好。懂我的意思嗎。
可知自由是在競爭與壓力下,才派生的概念。
而自由的進程,是經驗的,而不是迴歸的。
自由可貴,經驗價更高。
當汝言自由,其後無真理,無應允。
省之行之慎之,再省之行之慎之,
為自由之本。
※ 引述《inebriety (酩酊)》之銘言:
: ※ 引述《letmegoogle (goo之哉 goo之哉)》之銘言:
: : 大家好呀~
: : 小弟有個論證想要跟大家分享
: : 一般認為
: : 當一個人能夠追求更大的自由時
: : 比起當他不能夠追求更大的自由時要來得更自由
: : (特別強調一下 這裡所說的"能夠"
: : 是指當事人"本身具備此種能力"而且
: : "外在環境也允許他這麼做")
: : 根據這點其實就可以證明出
: : "最大程度的自由"其實是不存在的
: : 理由如下~
: : 當一個人處在"最大程度的自由"之中的時候
: : 他能不能夠追求更大的自由呢?
: : (以下為了行文方便 令"最大程度的自由"為狀態P吧)
: : 如果可以 那麼既然在狀態P可以追求更大的自由~
: : 可知狀態P並非最大程度的自由,矛盾!
: : 於是我們似乎應該認為"在狀態P不能夠追求更大的自由"才對~
: : 但是當我們認為"在狀態P不能夠追求更大的自由"的時候
: : 對照本文第三行以及第四行
: : 當"不能夠追求更大的自由"的時候 狀態P跟另外的某一種狀態相比較
: : 相對來說又是"比較沒那麼自由的"
: : 可是我們先前已經說"狀態P是最大程度的自由"
: : 既說狀態P是最大程度的自由 又說它是比較沒那麼自由的,還是矛盾!
: :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要說狀態P是最大程度的自由 那麼無論如何總是矛盾
: : 於是我們只能得到這樣一個結論~
: : 即,"最大程度的自由"這種狀態其實根本就不存在~
: : 以上的這段論證 大家同意嗎?
: : 還是有其他的看法呢?
: : 歡迎大家一起來討論~
: 會矛盾是很正常的,因為是人類自己限制自己的自由。
: 先不談法律,因為人類本身想幹的很多事情都被『法律』限制住。
: 正常的人類永遠無法自由,假使你遵循的只是法律上的法條。
: 人類大多數是動物,所以多數人的表決根本就是『以防害他人自由所訂出來的自由』
: 這也是為何自由根本不是自由,所以法條才要一修再修…
: 自由分兩種
: 1.動物的自由
: 簡單說就是弱肉強食,其實人類現在的狀況就是表面的和平…
: 無論怎麼說,這世界永遠弱肉強食,所以根本沒啥公平可言。(但是很多人常喊不公平)
: 弱肉強食造規則就是『誰的肉體能力強誰就是強者…』
: 但是人類後期用科技破壞這一切平衡…(但其實還是按照動物法則,只不過改成腦強為強)
: 我們人類是動物,卻又自作聰明訂了人類的法則的『自以為的平衡』。
: 所以會矛盾很正常,因為我們要當人不當人,要當動物不當動物的……
: 所以要在這人間玩動物的自由,門兒都沒有。
: 2.人的自由
: 嗯,基本上目前在世界上的人類都不是人。
: 所以這是理想世界才看的到的,理想世界就是拋棄利益只有愛。
: 但是大家真的完全照這規則走的話人類不知會消失多少人。
: 人類怎可能會想要自我毀滅(我當然也不會想去自殺),所以這基本上不是人類可以做的。
: 不過這世界有個永恆的規則,就是主僕間掌權的交換問題。
: 所以,人類會滅亡是必然…只不過是靠大自然的力量來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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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27.235
→ zoneline:一個概念為假是甚麼意思?? 12/13 01:08
→ playskin:龜毛兔角 12/13 11:07
推 howfeeling:讀過康德的三大批判應該會比較好了解.. 12/13 12:45
→ playskin:唉~純粹理性批判好大一本我讀不完 12/13 14:21
→ playskin:這篇用的推論也多有枇漏 讀起來有興趣的版友取其大概就好 12/13 14:27
※ 編輯: playskin 來自: 218.166.126.139 (12/13 14:45)
推 Fuzishan:外系看哲學人發文真的超酷的...... 12/14 23:12
→ passaway:等你都看懂了在認為酷吧。有時候你會覺得酷只是因為你看 12/14 23:34
→ passaway:不懂 12/14 23:34
→ playskin:我是外系人啊,我不酷,誰也不用覺得我酷。 12/14 23:42
→ playskin:passaway最酷!只要有機會,請大家一起推他! 12/14 23:43
推 passaway:1. 我並沒有要對你(playskin)的言論進行批評 12/15 00:54
→ passaway:2. 我只是對於這種"對看不懂的東西感到酷"有點感冒。這就 12/15 00:56
→ passaway:像當我沒學過統計時看到t檢定覺得很厲害一樣,實際上t檢 12/15 00:57
→ passaway:定是基本到不行的東西。(我沒有要表達我很強的意思,對 12/15 00:58
→ passaway:於統計我也是廢咖,只是做個比喻) 12/15 00:58
→ passaway:會引起你的諷刺人之常情,我的用與的確容易使你誤會,但 12/15 01:00
→ passaway:必須表明的是我沒有在批評你 12/15 01:00
→ playskin:謝謝你特地很有風度的澄清,但我也不是針對我本身的感受 12/15 01:09
→ playskin:只是玩玩文字與反諷。怎麼說呢?"時候你會覺得酷只是因為 12/15 01:12
→ playskin:你看不懂"這句話對照F大的推文,要嘛是在酸寫的人,要嘛 12/15 01:14
→ playskin:就是在酸看了而不懂的人。我以為學哲學是要讓我們文字精 12/15 01:14
→ playskin:確,你這回不算是玩雙關,而是因為沒把話說清(說盡),所 12/15 01:16
→ playskin:以我與F都有可能被酸到。因此我反向操作,讓你搞不清我是 12/15 01:17
→ playskin:在捧你還是在捧"內系人"。玩笑玩笑,別放在心上。好在有 12/15 01:18
→ playskin:你的解釋,論域升了一層,原來你是在針砭看不懂就以為酷 12/15 01:19
→ fw190a:我看passaway那段直覺是種感嘆...不過的確,不一定每個人 12/15 01:19
→ fw190a:會有一樣的解讀 12/15 01:19
→ playskin:的現象。其實呢?唉唷,我寫一篇文章來回應好了 :) 12/15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