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ehand (游魚絲的決定)》之銘言:
: 根據你的定義,名稱與概念之間的差別只在於有沒有被qualified而已
: 那現在定義真理,是「關於人類可以經驗的客體x的所有知識」
你是想講: 有個客體x 可以被經驗 關於他的所有知識 = 真理 ?
還是想講: 有個客體x 關於他所有可被經驗的知識 = 真理 ?
如果是前者,顯然真理並不是全然可以被經驗的。
如果是後者,顯然真理可以被經驗。
所以你的問題其實在定義就結束了....
: 那麼,今天如果要確認:
: {一個被「外於地球」的概念所反思的客體x,因無法被經驗而無法有對其相關的知識}
: 都需要「概念」的定義與規則,
: 就等於是說,客體x是否能夠「被經驗」與否,也需要在某個概念之下才能被確認,
: 因此,「真理」這個概念(關於可以經驗的客體的所有知識)之下的客體x,
: 也就需要透過反思其他的概念才能被掌握。
: 現在,宣稱具有關於由客體x的知識(宣稱掌握到了真理),
: 也就等於是說透過某個特定概念來掌握客體x,而掌握到對其相關的知識,
幸運的是你給的真理概念已經說明能否被經驗,在這例子中,無須其它概念。
: 但這個特定的概念,無法證明自己窮盡了所有關於客體x的知識,
: 因為如果要做這個宣稱,就等於是宣稱掌握到了真理,而又需要其他概念來反思
: 因此,真理這個概念永遠無法被認識
這段背後的意境不錯,我幫你修成白話文:
"若真理這概念是無法窮盡的,則人永遠無法完全得到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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