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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w190a (las)》之銘言: : ※ 引述《shehand (游魚絲的決定)》之銘言: : : 根據你的定義,名稱與概念之間的差別只在於有沒有被qualified而已 : : 那現在定義真理,是「關於人類可以經驗的客體x的所有知識」 : 你是想講: 有個客體x 可以被經驗 關於他的所有知識 = 真理 ? : 還是想講: 有個客體x 關於他所有可被經驗的知識 = 真理 ? : 如果是前者,顯然真理並不是全然可以被經驗的。 我想請問,為什麼定義真理為「所有關於x的知識」 就「顯然並不是可以被經驗的」? 我想,除非透過另一個概念,來定義「關於x所有的知識」是不可知的 (例如,人是有限理性,非無限理性者) 我在直覺上無法從「全部的知識」,推論到「顯然(此知識)無法被獲得」 : 如果是後者,顯然真理可以被經驗。 : 所以你的問題其實在定義就結束了.... : : 那麼,今天如果要確認: : : {一個被「外於地球」的概念所反思的客體x,因無法被經驗而無法有對其相關的知識} : : 都需要「概念」的定義與規則, : : 就等於是說,客體x是否能夠「被經驗」與否,也需要在某個概念之下才能被確認, : : 因此,「真理」這個概念(關於可以經驗的客體的所有知識)之下的客體x, : : 也就需要透過反思其他的概念才能被掌握。 : : 現在,宣稱具有關於由客體x的知識(宣稱掌握到了真理), : : 也就等於是說透過某個特定概念來掌握客體x,而掌握到對其相關的知識, : 幸運的是你給的真理概念已經說明能否被經驗,在這例子中,無須其它概念。 : : 但這個特定的概念,無法證明自己窮盡了所有關於客體x的知識, : : 因為如果要做這個宣稱,就等於是宣稱掌握到了真理,而又需要其他概念來反思 : : 因此,真理這個概念永遠無法被認識 : 這段背後的意境不錯,我幫你修成白話文: : "若真理這概念是無法窮盡的,則人永遠無法完全得到真理" -- 是我的是我的 五六七八 是我的 是我的 是我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8.123.162.2
fw190a:因為我假設了你想講的應該只會是其中一個可能,因此既然 02/11 01:12
fw190a:所有可以被經驗的知識不等於真理,則還有些不能被經驗的 02/11 01:12
fw190a:如果要嚴謹一點,避免誤導。我是應該改成"則有可能不能全然 02/11 01:13
fw190a:被經驗" 02/11 01:14
shehand:我回應的是第一種講法:有個客體x,可以被經驗..... 02/11 01:28
fw190a:我知道呀 02/11 01:42
shehand:從「所有知識」推導到「有些經驗不能被認識」,我想需要一 02/11 01:46
shehand:個其他的概念來說明,才可以推出 02/11 01:47
shehand:換句話說,如果定義真理是作為x的函數y,得到y=f(x)。直覺 02/11 02:10
shehand:上當然知道說y的結果無法被窮盡,但這個直覺的來源,我想 02/11 02:11
shehand:是需要其他概念的,也就是其他透過經驗而被qualified的名 02/11 02:12
shehand:稱。那這樣一來,「真理」依然可以是概念,並且不是個套套 02/11 02:12
shehand:邏輯 02/11 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