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ehand (游魚絲的決定)》之銘言:
: ※ 引述《fw190a (las)》之銘言:
: : 你是想講: 有個客體x 可以被經驗 關於他的所有知識 = 真理 ?
: : 還是想講: 有個客體x 關於他所有可被經驗的知識 = 真理 ?
: : 如果是前者,顯然真理並不是全然可以被經驗的。
: 我想請問,為什麼定義真理為「所有關於x的知識」
: 就「顯然並不是可以被經驗的」?
: 我想,除非透過另一個概念,來定義「關於x所有的知識」是不可知的
: (例如,人是有限理性,非無限理性者)
: 我在直覺上無法從「全部的知識」,推論到「顯然(此知識)無法被獲得」
我想fw190a版友想說的是「沒有一個人可以經驗所有的關於x的知識」,
否則,便是「在人類的歷史之中,至少有一人經驗了所有關於x的知識」?
至於是不是需要另一個概念來定義「關於x所有的知識」是不可知的,
是不是會導致您需要用另一個概念來定義這個用來定義真理不可知的概念?(堆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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