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layskin:推論漂亮,只可惜法律實務不是這樣看,人的情感也不是這 02/17 04:58
→ playskin:樣運作。你正好點出了哲學、法律和人情三者的差異,或者 02/17 04:58
/ midas: 如果真的要從法學實務來看,那務必要自釋字509號解釋來看這次分身id疑雲事件
他看你說"不是這樣",才舉出是的案例,你又嫌他資訊不完全,
還要被你質疑是"鼓勵大家以後可以盡情做人身攻擊"。
(按照同樣標準他好像也可以告你了)
不過我個人是很好奇,你所謂勝訴案例的條件,是否與現在這個一樣。
※ 引述《playskin (上山下海香蕉皮)》之銘言:
: 但畢竟是在哲學板,所以我就再囉唆一下:
: 法律的解讀角度變化無窮,常常人們贏了法律,卻輸了道德。
: (每天的報紙都有例子)
: 因此我不樂見板上萬一養成以解釋法條來排解糾紛的習慣,
: 萬一真的發展成這樣,可說西哲板確定是道德淪喪。
: 由於此風不可長,希望以後儘量不要帶到法條解釋的方向去,
: 請容我不客氣一點的說,兩造在板上糾紛仍持續的期間,
: 法律的討論的其實會有火上加油的弊病,引出旁人等著看好戲的心態,
: (送入洞房 之於 送入法庭)
推 playskin:我看到他以"專長是讀歐陸和符號學"來佐證他"看得出來"02/16 09:26
→ playskin:我用分身ID,我就噗嗤笑了,想說要不要上民事庭和他玩玩02/16 09:27
→ playskin:既然我倆都是"某p大",可以各告他一狀,讓他忙一點。02/16 09:29
/ 我當然對分身ID這種事很敏感,因為它關係到playskin這個我經營15年的ID的誠信。
/ (15年在站上的活動量,換算成民事賠償可是一大筆錢)
/ iamice 這次嚴重傷害到我的名譽,因此我必需大動作處理。
你可以說要上法庭,別人"法律的討論"卻叫火上加油?
如果你真的認為用法律解決糾紛,會敗壞這板的風氣,
那你為什麼要當這始作俑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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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242.1
※ 編輯: fw190a 來自: 118.168.242.1 (02/18 21:41)
→ ivanos:「你不懂做人, 真是敗壞本板風氣」 02/18 21:53
推 assistking:唉 共犯困境 我一生致力避免陷入之 02/19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