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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music (紅衣女鬼在笑著)》之銘言: : 我不反對刪推文,這頂多也只是關係禮貌之事, : 就像有人寫文章排版很糟,使人閱讀不便,但是 : 該給作者表現自我的權力,我可不會說糟糕的排 : 版剝奪了我的閱讀權。既然系統賦予作者刪推文 : 的權限(力),刪他人推文這個屬於禮貌層次, : 同時又不限制他人發言權的行為,我就反對剝奪 : 作者的刪推文權。 : 其實我也跟PS3一樣理由不太想回應這個,我既是 : 狠不下心刪人推文的人,又怎會多關心和維護這 : 個權力呢,不過看到這種泛道德的宣言就是覺得 : 被栽贓呀。 系統真的有賦予作者刪推文的權力嗎? 以系統操作來看,應該是肯定的,但是這也許只是系統設計時的便利,或不夠周詳而已。 刪推文的定義是,去修改自己文章內,屬於推文那個部分的內容。 而這個部分的內容並非由作者本身所建構。 一篇文章分為兩個Part,一個是文章的本文(由作者撰寫),一個是文章的回文(由他人撰寫) 本文由作者撰寫,作者當然有編輯修改的權利。 回文是由他人或作者本身來撰寫,以作者來說,他只具有本身回文修改的權力。 那麼為何作者能夠修改他人的回文呢? 因為系統不夠嚴謹,抑或是當初設計時為了隱藏部分不適當的回文。 以系統來說,因為本文及回文存在同一個檔案,故本文作者有權力修改回文。(但適當嗎?) 以回文者來說,我也應該有權力修改本身的回文。(但可以嗎?) 總結來說,系統沒有規定不能刪除他人的推文, 但沒規定並不蘊含可以這樣做... 也許最後的最後也只在觀感層次吧 (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67.34
assistking:存在不等於合理 05/23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