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layStation3:我真後悔回你... 05/23 11:38
※ 引述《PlayStation3 (個資...流出來了...)》之銘言:
: : 有沒有可能這種「迴響」
: : 反而對言論的自由競爭造成負面影響的例子?
: : 有的
: : 這讓我想到訴訟上的「起訴狀一本主義」
: : 它的原理其實很簡單
: : 就是要避免在開始公開辯論前,身為裁判者已經形成一定的成見
: : 制度上來看,使理解者、下判斷者在一定程度上「無知化」是十分重要的事
: : 由此觀之
: : 刪去反對的意見、保持文章的原始樣貌供讀者閱讀
: : 一定程度上也是有其合理性
: : -----主張可刪「推文」、和主張可刪掉「反對的意見」完全不是同一回事
: : 如果你是研究歷史的
: : 你就可以體會到一份乾乾淨淨、第一手、第一版的資料是多麼的珍貴
: : 事實上我看笨板的文章
: : 也會挑推文數高的去看
: : 但在西哲板則不會這樣做
: 其實你自己也知道什麼該挑起來閱讀。
: 假設哪天西哲版變成數字版那種大眾且文章水量很高的討論區,那麼你還會覺得
: 西哲版具有這個性質讓你持續嗎?
: 有個地方你可以去看看,那個地方叫做8a,不過我猜應該有人叫你去看過了。
: 我覺得你會也會養成習慣去挑推文數高看的。
: 其實我不是很懂你想說史料跟起訴書的用意是什麼。
: 史料不會因為後人評價而失去他的真實,除非塗抹,而起訴書也不會因為誰誰看
: 了就會變成另一種排列,除非修改,成事在人,我承認法官在看起訴書之前必須
: 對案件本身保持客觀狀態,這樣看來保持無知化即使不算必要但是無害(?)。
: 但是這都不能證成BBS上修文這件事情是無傷大雅的。
: 你不可能一直保持著不讓閱讀者無知的狀況下去閱讀本文的,那是看人習慣的。
: 在第一個推文者出現之後那都不會在你假設完美閱讀狀況下成立。
: 成事在人。
提起訴書就是要說明
先給你看我找到的對嫌疑人不利的論據、再讓你聽嫌疑人的自辯
這樣的作法在實際上的影響有多麼的致命
史料亦然
詮釋學的循環多少可以說明這個現象背後運作的原理
人的蒙太奇腦補很恐怖
: 有人就是喜歡看推文再看原文,他能不能精準的獲取原作者的用意是他的事情。
: 他無法正確判斷而做出批評那也是他的事情。
: 保持原初的閱讀是觀眾的問題,雖然可能很多人都做不到。
: 但那個絕對不是去刪推文就能辦到的事情,去刪推文的問題更大,
: 人家會問你是不是做賊心虛不然幹麼抹殺其他人的言論?
我前面提過了
由於不禁止一行文
因此,就本板而言
刪推文不等於抹煞他人言論
你不喜歡推文被刪
大可回個一行文
只是舉手之勞
也方便別人回應你
: 對一件事不預設任何立場的去看待那是正確的,其途徑可能必須先不接觸其他人
: 的想法那也是對的,但BBS的排列也不會先跟你說其他人的意見是如何,也是以下
: 內容必須按END才能觀賞。
: 如果一個人喜歡按END直接看評價再回到本文閱讀,那是他的自由,不是嗎?
: 如果他能保持原初的閱讀心態,那你管他那麼多幹麼?他沒辦法保持,那麼砍了
: 推文他就不會對你本文造成別的立場嗎?
: 我只能說你這樣的想法是非常奇怪的,你的論述可以支持證明法律人必須具有的
: 專業性限制,但是在這個架構下你並沒有辦法去約束每一個人。
: 而且不看推文就不會對本文造成影響嗎?其實有些人就算進了西哲版好像也辦不到耶,
: 那個人就是我,像我就會對某幾個ID的文章很感冒阿,照你的說法應該一起連ID都
: 屏蔽,這我才不會看到某些人發文就倒彈。
提起訴書、史料
不要證明推文的不合理性
而是要證明刪推文也有其合理性
沒那麼十惡不赦
任其自由是個不錯的主意
沒必要統一行徑
: : 你這個說法是在主張應然與實然二分法
: : 當然我知道這是主流意見
: : 可是這個說法的問題就在於它在理想上是自我一致的
: : 但就理想與現實來說,它總是矛盾的
: : 而它理論上也不處理這個矛盾、不務於這個矛盾的解消
: : 搞得一堆聰明人在現實中跌跌撞撞、遍體鱗傷,還搞不清楚哪裡出了問題
: : 任何試圖透過一個簡單而細緻的單一程序來告訴我們「應該做什麼」的方式
: : 是「邏輯」的、卻非「理性」的
: : 而假若我們可以洞察到這個現實本身總是理性的
: : 我們就能瞭解到道德法則並非人的行為唯一理性的驅動力
: : 進而真正與其和解、
: : 以一份子的立場參與它的自我變遷
: : 以法律這個領域來看
: : 一個人若寫不出立場迥異的起訴文、辯護文
: : 這標誌著專業能力上的不足
: : 某種程度上來說
: : 我們思考問題時也是一樣
: : 找不出主張可刪推文的理由
: : 應該哭哭,而不是笑笑
: 你要拿現實是以非理性在運作來質疑刪推文不合理這件事情那才奇怪呀。
: 現實複雜不可言,但人會試圖將之脈絡化,簡單化,並不是什麼事情都混為一談,
: 網路世界還是相較之下非常簡單的,BBS框架下,只有黑底與白字,
: 實踐理性相對來說是非常簡單且明確的。
: 或許網路魅力就是如此,你可以實踐純粹的資訊交流而不需要考慮其他
: 太多的現實因素。(噢好吧,可能網路LAG必須要考慮。)
: 你要說現實的複雜是實然,所以我們對於該不該刪推文這件事情其實相當的複雜
: 必須要慢慢想,理性因為現實而不可能實現?
: 不用吧?就像這樣你一言我一語總會有個方向做結阿,問題沒那麼可怕的。
你似乎沒有理解我的意思
我整理一下好了:
1.我認為「實然不能合理化應然」這個說法有問題
2.找不到理由說明刪推文有其合理性,這是論證能力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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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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