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sistking (美聲歌手)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問題] 我反對刪推文
時間Mon May 23 11:26:45 2011
首先遺憾的是 我指出了你論證上的錯誤 但你顯然都放過了
你決定另起爐灶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標準是你提的
: 如果沒有其他的條件
: 對於所有符合這個標準的內容
: 你都應該要接受
: 你才能維持一致性
: 但如同我說的
: 這個標準十分空洞且欠缺實踐上的指引能力
: 因此你無法用它來證明他錯、也無法用它來證明你對
: 它是個無用的標準
這怎麼是個無用的標準呢?
這是銀律 銀律怎麼可能僅僅是我個人的偏好呢?
再說了 我的武器也不僅僅是銀律啊
你論證上的混淆 沒有釐清兩種"一致性" 我指出了
你陷入了自我擊敗的論證 我指出了
我證明了你的錯了
你說銀律是個無用的標準 那真是倫理學的崩壞與危機
: 1.
: 在你的論證裡
: 把「刪推文」這件事,很單純的認定它是「剝奪他人發聲權利的行為」
: (姑且先不論你的自由怎麼這麼容易被剝奪)
雖然你說姑且不論 但我還是要提醒
"姑且不論我的自由怎麼這麼容易被剝奪"
跟
"這個行為是否剝奪了他人發聲權利"
這是兩回事
: 所以才有「不願被剝奪發聲權利」所以「不剝奪人的發聲權利」的結論
: 但「刪推文」本身,不也是一種言論的表達?
你這裡擴大了言論的定義 刪推文是一種行為 你卻視之為言論
那好吧 就照你的話講
你為了發表自己的言論 所以你去剝奪人的發聲權利 這樣做顯然不妥當
: 當你「不願被剝奪發聲權利」,你是否應該也「不剝奪人刪推文的權利」?
: 更進一步
: 當可刪推文、不可刪推文的雙方面
: 各自都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上站得住腳之時
: 這個標準有沒有提供我們義務衝突的解決之道?
: 沒有。因為它並不綁定任何特定內容。
搞錯了 搞錯了 你誤用了銀律了
我不想被刪推文 所以 我也不會刪人推文 這是銀律
好 現在來換金律
"我喜歡被刪推文 所以我刪別人推文" 唉 這樣講不通啦
: 反過來說
: 當對方認為「不希望刪推文的自由被限制」
: 他一樣可以透過「容許他人刪自己的推文」來保持自我一致性
: 進而將自己與他人的自由同時擴大
: 你非得把刪推文說成「剝奪自由」,而不是「更加自由」
: 不但是一種先入為主的成見
: 而且是只從自己的立場出發考量的結果
誤用銀律之後 果然出現了奇怪的論證
而且我之前有說過了 這種自我一致性是負面的 不過你不接受
你還認為這將自己與他人的自由同時擴大 怎麼可能呢?
"自己的文字與他人的文字同時失去了保障"
這怎麼可能是自由的擴大呢?
: 2.
: 除非單純只想做做頭腦體操
: 否則任何指引我們行動的方針
: 都要具體可用才有意義
: 如果我只是稍微增加考量的複雜度
: 這個「己所...」的標準就出現問題了
: 那這就不是個好標準
: 因為正常來說,可不可刪推文都不是我們要考量的唯一一件事
: 這個標準看來只能做做頭腦體操,處理很單純、很標準、很理想的「大問題」
看起來對你來說 你不考慮金律的存在
我想我上面已經演示過金律的使用了
: 3.
: 與其說是諷刺
: 不如說是生氣
: 連殺人這種問題都可以反覆討論其正當性
: 要說一種倫理上的絕對善這麼輕易就被你找到
: 那很多人讀那麼多年的書、寫了那麼多篇的研究,還真的是混假的
我當然知道倫理上的絕對善不容易被找到
但是人類已經努力了這麼多年 總有一些是我們可以把握的
尊重每個人的發聲權利 讓每個人的文字有保障 我們盡量去逼近這個標準
顯然朝向善的方向
: 4.
: 高權者主要是指政府
: 媒體相較於一般人來說也算
: 它的特徵是權力,而且是集體的權力
: 張三就算能刪你的推文
: 他也並不算高權者
: 但當大家眾口一詞撻伐刪推文行為時
: 你就有可能實際上利用這個集體的權力
: 遂行你私人的偏好
那倒還好 因為我單獨跟你對話 我也不管你跟別人怎麼筆戰
你要是能證明你在倫理上比我的主張更善 那也很好啊
然後 你的意見就會說服很多人 我也會知錯能改
而且不會說你可能利用這個集體的權力去遂行你私人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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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慮多情損梵行 入山又恐別傾城
世間安得雙全法 不負如來不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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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26.194.142
→ fw190a:不過,"在公眾場所不要大聲喧嘩"算哪種 05/23 11:34
→ assistking:至少是銀律 05/23 11:34
→ fw190a:可是,不聽到噪音與不能喧嘩,兩種自由似乎必有一失 05/23 11:35
→ assistking:聽到噪音要幹嘛? 05/23 11:36
→ fw190a:如果是這種狀況,你能肯定銀律的成立嗎 05/23 11:36
→ assistking:聽到噪音 我怎麼聽清楚我同伴在說啥 05/23 11:36
→ fw190a:講錯,"不聽到噪音與喧嘩" 05/23 11:37
→ assistking:聽到噪音可以保證這個公共空間的每個人 05/23 11:37
→ assistking:都可以好好地溝通嗎? 05/23 11:38
→ assistking:別人喧嘩 會造成我聽不到我同伴在說啥 05/23 11:39
→ fw190a:你看反我的意思了,我說的本來就是"不聽到噪音的自由" 05/23 11:40
→ assistking:可能要請你重講一遍 看不太懂 05/23 11:41
→ assistking:我不喜歡聽到噪音 我也不給別人製造噪音 05/23 11:41
→ assistking:這樣銀律仍然成立 05/23 11:42
→ fw190a:就是,"想不聽到噪音,就失去喧嘩的自由",或反之 05/23 11:42
→ assistking:喧嘩會造成別人聽不到同伴說什麼 05/23 11:44
→ assistking:所以 我們應該輕聲細語 避免喧嘩 05/23 11:44
→ assistking:不過你確定要把Liberty用到這麼寬嗎? 05/23 11:45
→ fw190a:所以你能肯定喧嘩全無價值嗎,或者是比較後肯定它較不重要 05/23 11:45
→ fw190a:只是臨時想到的比喻 05/23 11:46
至少公共場所
喧嘩會造成每個公共空間使用者在溝通上的障礙
我們應該輕聲細語 以此來看即可
※ 編輯: assistking 來自: 120.126.194.142 (05/23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