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otung (想飛)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問題] 我反對刪推文
時間Mon May 23 23:55:09 2011
※ 引述《assistking (美聲歌手)》之銘言:
: 首先遺憾的是 我指出了你論證上的錯誤 但你顯然都放過了
: 你決定另起爐灶
我前面一開始已說過
使用邏輯去操作「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錯誤的作法
(或更精確的說來,是錯誤的詮釋)
我跳下去指出這句話被邏輯操作後無法得到穩定答案的事實
就是要告訴你用邏輯操作它的荒謬性
當你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完全可以得到每一種你要的結論
又完全欠缺解決義務衝突的機制
這個標準,作為一個規則,就是空洞的
: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標準是你提的
: : 如果沒有其他的條件
: : 對於所有符合這個標準的內容
: : 你都應該要接受
: : 你才能維持一致性
: : 但如同我說的
: : 這個標準十分空洞且欠缺實踐上的指引能力
: : 因此你無法用它來證明他錯、也無法用它來證明你對
: : 它是個無用的標準
: 這怎麼是個無用的標準呢?
: 這是銀律 銀律怎麼可能僅僅是我個人的偏好呢?
: 再說了 我的武器也不僅僅是銀律啊
: 你論證上的混淆 沒有釐清兩種"一致性" 我指出了
: 你陷入了自我擊敗的論證 我指出了
: 我證明了你的錯了
: 你說銀律是個無用的標準 那真是倫理學的崩壞與危機
銀律的無用
是因為你用的方法是錯誤的(把它當邏輯命題來用)
當你與張三發生衝突
你展現高度的自制、修養與愛
告訴自己:「如果我是張三,我也不希望被別人幹翻」
從而避開了全面性的衝突、維持了和諧
這才是銀律
而你卻是用銀律去告訴張三:「為什麼我把你幹翻是對的」
???
你用邏輯證明我錯的這個舉動
恰好證明你是錯的
說這個標準在邏輯操作下空洞無用的
我可不是第一個
同樣的,肯定這個標準在現實上有其移風易俗的深刻意義的
我也不是第一個
: : 1.
: : 在你的論證裡
: : 把「刪推文」這件事,很單純的認定它是「剝奪他人發聲權利的行為」
: : (姑且先不論你的自由怎麼這麼容易被剝奪)
: 雖然你說姑且不論 但我還是要提醒
: "姑且不論我的自由怎麼這麼容易被剝奪"
: 跟
: "這個行為是否剝奪了他人發聲權利"
: 這是兩回事
嚴格一點說的話
剝奪、限制、受損
這些概念都要加以考慮
權利(的抽象內容)有無被(不合理的)剝奪?
權利(的抽象內容)是否受有(合理的)限制?
權利(的具體行使)是否實際上受損?
權利被剝奪,是指權利被自始拔除或架空
權利被限制,是指權利被拿去交換別的好東西
權利受損,是指權利事實上受有需要由他人回復的傷害
推文被刪,讓你感到權利被剝奪
你指的
應該是上面的第三種
也因此
你或許應該完整的檢視一下:
1.
當你說刪推文的行為「剝奪」了你的權利
這和一項既成制度「剝奪」了你的權利有什麼不同?需不需要區分?
兩種情況中,你應該找誰算帳?又誰才能說了算?
2.
假設刪推文是被允許的
你也取得了刪推文的自由
你的推文受到一定的限制
推文的自由拿去交換了刪推文的自由
這是不是一項理性的交易?
3.
假設刪推文是不被允許的
你同時也取得了任意推文的自由
你的文章編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編輯的自由拿去交換了推文的自由
這是不是一項理性的交易?
4.
如果你是張三,你也會做出同樣的結論嗎?
: : 所以才有「不願被剝奪發聲權利」所以「不剝奪人的發聲權利」的結論
: : 但「刪推文」本身,不也是一種言論的表達?
: 你這裡擴大了言論的定義 刪推文是一種行為 你卻視之為言論
請附理由。
編輯文章為什麼不算言論?
: 那好吧 就照你的話講
: 你為了發表自己的言論 所以你去剝奪人的發聲權利 這樣做顯然不妥當
再說一次
刪推文
不等於剝奪人的發聲權利
當每個持反對意見的人都使用發文的方式來回應原作者
與用推文的方式相比
就發聲的權利本身而言,無論在內容、自己所耗費的成本上都是相同的
也因此沒有什麼權利受到損害
但彼此的自由卻可以因此擴大
因為我可以確保在自己的文章中
不會出現意料之外的脈絡
來干擾文章在我預期之下的可理解性
: : 當你「不願被剝奪發聲權利」,你是否應該也「不剝奪人刪推文的權利」?
: : 更進一步
: : 當可刪推文、不可刪推文的雙方面
: : 各自都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上站得住腳之時
: : 這個標準有沒有提供我們義務衝突的解決之道?
: : 沒有。因為它並不綁定任何特定內容。
: 搞錯了 搞錯了 你誤用了銀律了
: 我不想被刪推文 所以 我也不會刪人推文 這是銀律
: 好 現在來換金律
: "我喜歡被刪推文 所以我刪別人推文" 唉 這樣講不通啦
^^^^^^^^^^^^^^^^^^^^^^^^^^^^^^^^
這句話不是我寫的,是你寫的
我說的是:
「我不想被刪推文,我也不會刪人推文」
「我不願發聲的自由被剝奪,我也不剝奪他人發聲的自由」
你不能把我的論證從中間切掉
: : 反過來說
: : 當對方認為「不希望刪推文的自由被限制」
: : 他一樣可以透過「容許他人刪自己的推文」來保持自我一致性
: : 進而將自己與他人的自由同時擴大
: : 你非得把刪推文說成「剝奪自由」,而不是「更加自由」
: : 不但是一種先入為主的成見
: : 而且是只從自己的立場出發考量的結果
: 誤用銀律之後 果然出現了奇怪的論證
: 而且我之前有說過了 這種自我一致性是負面的 不過你不接受
: 你還認為這將自己與他人的自由同時擴大 怎麼可能呢?
: "自己的文字與他人的文字同時失去了保障"
: 這怎麼可能是自由的擴大呢?
你應該說「自己的推文和他人的推文同時失去保障」
推文並不等於所有的文字
推文受到限制
但本文卻得到了更大的空間
這不是自由的擴大?
更何況推文受限制
為什麼不利用效果一樣的回文?
: : 2.
: : 除非單純只想做做頭腦體操
: : 否則任何指引我們行動的方針
: : 都要具體可用才有意義
: : 如果我只是稍微增加考量的複雜度
: : 這個「己所...」的標準就出現問題了
: : 那這就不是個好標準
: : 因為正常來說,可不可刪推文都不是我們要考量的唯一一件事
: : 這個標準看來只能做做頭腦體操,處理很單純、很標準、很理想的「大問題」
: 看起來對你來說 你不考慮金律的存在
: 我想我上面已經演示過金律的使用了
從哪一點你認為我不考慮金律的存在?
: : 3.
: : 與其說是諷刺
: : 不如說是生氣
: : 連殺人這種問題都可以反覆討論其正當性
: : 要說一種倫理上的絕對善這麼輕易就被你找到
: : 那很多人讀那麼多年的書、寫了那麼多篇的研究,還真的是混假的
: 我當然知道倫理上的絕對善不容易被找到
: 但是人類已經努力了這麼多年 總有一些是我們可以把握的
: 尊重每個人的發聲權利 讓每個人的文字有保障 我們盡量去逼近這個標準
: 顯然朝向善的方向
「我當然知道倫理上的絕對善不容易被找到
但是人類已經努力了這麼多年 總有一些是我們可以把握的
尊重每個人的發聲權利 讓每個人的文字有保障 我們盡量去逼近這個標準
顯然朝向善的方向」
同樣的理由
也可以原封不動的拿來支持刪推文
原因我剛剛講過了
其實你試圖把「刪推文」往某種「本質惡」的方向去論證
這是我十分不能接受的作法
你似乎未能指出刪推文有哪些可取之處
而當別人告訴你刪推文的可取之處
你又沒辦法展現金銀律的道德高度
把他人的處境與感受當一回事
我想,這並非金銀律這個道德律的本意
: : 4.
: : 高權者主要是指政府
: : 媒體相較於一般人來說也算
: : 它的特徵是權力,而且是集體的權力
: : 張三就算能刪你的推文
: : 他也並不算高權者
: : 但當大家眾口一詞撻伐刪推文行為時
: : 你就有可能實際上利用這個集體的權力
: : 遂行你私人的偏好
: 那倒還好 因為我單獨跟你對話 我也不管你跟別人怎麼筆戰
: 你要是能證明你在倫理上比我的主張更善 那也很好啊
: 然後 你的意見就會說服很多人 我也會知錯能改
: 而且不會說你可能利用這個集體的權力去遂行你私人的偏好
首先,很多事實上的作法
並不是基於「說服力」,而只是基於「慣性」
也因此多數意見,嚴格來說不能保證其正確性
或許上面「...私人的偏好...」的說法冒犯到你
但我的本意並不是要指出你將「有意」這麼利用群眾的權力
而只是要指出
很多時候
群眾並不像我們所想的、真的花時間去思辨其行為的合理性
而僅僅只是出於偏好來行動
多數人集體行動的趨勢,對個人是有巨大壓力的
比較起來
即使溜鳥、天體,真的很爽、很解放、很具有靈性高度
在團體的多數壓力下
很多人連理性考慮一下的機會都不會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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