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標題:論利奧塔的後現代科學哲學
On Francois Lyotard's Post-Modern Philosophy of Science
HONG Xiao-nan(School of Humanity and Social Science,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Dalian 116024,China)
論文作者 洪曉楠
論文關鍵詞 利奧塔/後現代科學哲學/元敘事/知識合法化危機
Francois Lyotard/post-modem philosophy of science/meta narratives/
the knowledge legalization crisis,
論文來源 洛陽師範學院學報
在後現代主義科學哲學的視域中,利奧塔通過對科學知識與敘事知識流變的歷史考察,揭
示了知識合法化的危機,構建了後現代的實用知識觀,從而展現了現代科學哲學發展的困
境和後現代科學哲學的前景。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thought of post-modernism on philosophy of science of
Francois Lyotard.It examines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about science knowledge
and narratives,reveals the knowledge legalization crisis,raises a post-modem
pragmatic knowledge outlook.Finally,it depicts the difficult position about
modem philosophy of science and the future about post-modem on philosophy of
science.
利奧塔以《後現代狀況——關於知識的報告》一書出名,他由此被公認為是當代重要的後
現代哲學家之一,被認為是維特根斯坦語言哲學的繼承人,也是一位在科學哲學領域中享
有盛名的後現代主義科學哲學家。
《後現代狀況》成書於1979年,本書系統地探討了關於知識(科學知識和?事知識)在
後現代社會或後工業社會統一場中面臨的畸變、悖謬和可能性。由於電腦的當代霸權話語
的形成,知識的性質、研究、範疇、學者的使命、教育的本質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事危機”的根源同時亦是科學技術自身的“合法化危機”,因而科學真理的本質與人文話
語都不過是一種敘事方式,不再具有“絕對真理”的元敘事價值。利奧塔的立場建立在“
異質標準”上,主張以維特根斯坦的“語言遊戲規則”來建立多元理論話語的“語用學”
,也借此反對哈貝馬斯的“交往理性”和共識的整體建構理想,並以追求悖謬推理
、開發歧見、維護競賽的“公正”寬容法則,爭得人文的?事話語生存空間。因此,分析利
奧塔的後現代科學哲學對於我們把握整個後現代科學哲學思潮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一、科學知識與敘事知識
利奧塔試圖區分兩種知識:其一是實證性的知識,即能夠直接適用於涉及人與物質的
科技,能夠不假外求自行動作的科技,從而成為社會中不可缺少的生產力。另一種則是批
判性的、反射性或詮釋性的知識——一種能夠直接或間接反映價值或目標的方式。利奧塔
認為,“知識”並不等於“科學”,尤其是在當代知識模式之中;而科學再也不能夠不面
對自身是否合法的問題。“知識”,大體說來,是不能被簡化為“科學”的,更不能簡化
成“學問”。學問是一套陳述排斥另一套陳述,學問定義並描寫各種對象以此來判定真偽
。科學是“學問”的一種,也是由一套定義性的陳述所組成的,但是這套陳述必須
有兩個補充附屬的條件才能被接受:(1)所指涉的事物必須是經得起反復驗證的;(2)它必
須能夠確定,在書寫該陳述時,必須使用相關專家所能接受並能通用的內行術語。在利奧
塔看來,“知識”不僅是一套定義指稱性的陳述,而且還包括了“如何操作的技術”、“
如何生存”、“如何理解”等觀念。因此,知識是一種能力問題。這種能力的發揮,遠遠
超過簡單“真理標準”的認識和實踐,再進一步,擴延到效率(技術是否合格),公正和
快樂(倫理智慧),聲音和色彩之美(聽覺與視覺的感知性)等標準的認定和應用。“知
識能力”使得從各類事物中產生的說法都能“健全完美”地和諧發揮:
這種能力可以認識事物,可以下結論判斷,可以評價也可以轉化。由此衍生出一種知識的
主要特徵:知識的形成與一系列“能力建立的標準法則”是相互呼應的,由“各個領域裏
的能力”所組成的主題或主體中,惟一能以具體形式出現的就是知識能力。
利奧塔將知識問題放在高度發達的工業社會構架中,從而在科學知識與敘事知識之間作
出區別。他認為,“長久以來,‘科學’一直與‘敘事學’相互扡格。以科學的尺度來衡
量敘事學中的描述,多少都要流於寓言傳說。然而科學本身並非限於提供諸多實用法則去
探求真理,它還必須在其策略競賽中讓自身所運用的規則合法化。因而科學就針對自身的
方位和狀況,製造出一種合法化的說法,這種說法,我們通常稱之為‘哲學’。”
[1](P28)利奧塔指出,傳統狀態的知識和科學時代的知識具有很大的距離。在表達傳統知
識時,敘事形式是非常重要而突出的。換句話來說,敘事是傳統知識話語的典型。那麼,
究竟什麼是敘事知識呢?其文化內涵和特徵又是什麼呢?利奧塔通過一個例子回答了這個
問題。他指出,人類學家發現在卡辛納窪人的敘事素材中,每一則敘事都是從一個固定的
格式開始的:“某某故事是這樣開始的,——就像我過去常聽到的一樣。現在讓我來告訴
你們,且聽!”他又以另一套一成不變的模式來結尾:“故事就這樣結束了。跟你們講這
個故事的是——(卡辛納窪人的名字)”,或者說,“跟白人講這個故事的是——(白人
包括西班牙或葡萄牙人)”。故事每次被講述的時候,這種敘事的儀式都把三個實例(敘
事者、聽者、故事中的主人公)的名字附著在故事上面,這樣就通過把故事記入卡辛
納窪人的名字的世界裏而把它合法化了。由此可見,敘事中主述者、聆聽者、指涉物的地
位是經過精心編排的。主述者的角色權利是建立在這樣一個基點上:首先他實際上也是一
個聆聽者,其次他憑藉自己的名字,憑藉別人的敘述,來重複他自己所要講的東西,這樣
,他就被置於許多其他事件轉述的因緣之中。這些敘事說法所傳達的知識,絕非僅限於宣
言聲明之類的功能化過程,同時還決定一個人要說些什麼,才能使人聽得懂;要聽懂什麼
,才知道如何去說些什麼,主述者要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才能使自己成為一個敘事說法的
客體或對象。這表明,敘事知識模式的言辭行為,是由主述者、聆聽者以及言辭中提及的第
三者來共同扮演的。因此,“經由敘事說法所傳達的是一整套構成社會契約的語用學規則
。”[1](P80)而且,“敘事說法的模式,有特定的節奏,在特定的時期內,是節拍時間,
並調整特定時間內,重音聲調長度和寬度的一種結合。”敘事知識在時間中的流動,形式
絕對固定,詞法句法亦不規則,不斷打破常規,最後形成格言、箴言、名人警句的話語形
式,使我們承認其權威的合法性。敘事性話語所論及的,似乎是屬於過去,而事實上,通
過復述行動,這些話語便邁過歷史的鴻溝而與時代同步了。總之,在利奧塔看來,
敘事知識的用法沒有一個永恆不變的模式,而且能通過“語言遊戲”來設立各種話語的合
法性地位。敘事話語的功能,就是在所論及的文化裏,去確定人們應該說什麼、做什麼。
這些敘事話語之所以是合法的,僅僅是因為這些話語自己確立合法地位——只要在聽、說、
指三者中佔據敘事者位置便自獲權威。科學知識作為敘事知識的派生,以驗證真理和修正謬
誤為其根本目的。與敘事知識相比較,在科學話語中,主述者、聆聽者和指涉物三者之間
的關係又如何呢?首先,主述者應把有關指涉物的一切真實情況說出來,這就要求主述者
一方面必須能提供證據,來證實他所說的一切;另一方面,他必須能反駁一切針對這同
一指涉物所提出的不同甚至是反對的論調。第二,聆聽者必須明確地贊成或反對他所聽到
的論說,這意味著聆聽者本身也是一個有潛在發言權力的主述者,他在系統地表述意見時
,同樣受雙重條件(求證或反駁)的制約。第三,指涉物必須以適合這一事實完全一致的
語句“表述”出來。那麼,科學知識又是如何獲得其“合法性”的呢?利奧塔認為;第一
,就辯論的意義而言,第一種方法是屬於辯證法或修辭雄辯法:也就是在辯論時提出一項
不僅能夠證明,同時也可用來作證據的指涉物。也就是說:只要我能提出證明,
人們就可認為事實正像我所說的那樣。第二個法則是形而上學的,即只要是相同的指涉物
,就無法同時提供矛盾多元化的證明,或完全相異的證明,也就是說,真理只有一個。這
兩種法則為19世紀科學界所謂的證實法和20世紀科學界的證偽法奠定了基礎。他們都允許
參加者、主述者和聆聽者,在辯論中相互求得某種限度的一致或共識。利奧塔認為科學知
識只存身于一種定義指稱性的語言遊戲之中,並以能否重複驗證為尺度,去檢驗對象,作
出真理性的陳述,使大家產生共識。“如果有人能針對他所研究的指涉物提出一種確實的
說法,他就是個有學問的人。對同樣的‘指涉物’,如果一個人能以證明法或證偽法來證
實專家的結論正確與否,那麼他就可以稱得上是一個科學家了。”[1](P91)
科學敘事僅僅在專業行當中開展話語遊戲,在專業階層的範式中談論彼此的話語,而不直
接形成社會制約。而且,它在講、聽、指三者網絡中,在研究遊戲規則範圍的限制內,能
力的配合僅和主述者一方有關。這裏,與敘事知識不同的是,聆聽者不必學習如何去做一
個“某種知識”認定他應該是怎樣的人。科學話語只能說出已被證明為真的理論,才能具
有合法性而被人接受,而一旦提出新說則必須在能出示論證和證據去反駁既成說法時,才
會被人們所接受。因此,從時間維度看,科學敘事是一連串的“否定史”,這種歷時性的
推翻舊說,創立新說,使得任何當代科學話語的主述者必須熟悉有關他所研究指涉物的一
切現成話語,所提出的新說必須和以往的話語有所不同,憑此即可獲唯一正確的霸主地位
。
利奧塔認為,通過對科學知識與敘事知識的比較,可以有助於我們瞭解,科學知識和
敘事知識的存在是同樣必要的。我們不可能以科學知識為基礎,來判斷敘事知識的成立與
否及其效能,反之亦然。因為這兩種知識的相關評價標準都不同。雖然我們同意科學知識
是從萌芽時期的敘事科學衍生而來的,但我們仍不能在敘事知識中推論或引發科學知識。
敘事性知識,並沒有優先自我實現其自身合法化的特權,這一點暴露了敘事知識在實用交
流中,沒有以論證和證據為手段。敘事知識對科學說法所採取的態度,主要是將其看作敘
事文化家族裏的一種變體,因此,敘事知識對科學說法的問題,通常採取相當寬容的態度
。而科學卻步步進逼,認為敘事知識缺乏證據,永遠無法用證據來證明其自身的合法性,
是“野蠻的、原始的、尚未開化的、落後的、異化的,因為敘事知識是由成見、習俗、權
威、偏見、天真和意識形態所組成的。敘事性知識,只是一些適合婦女和兒童閱讀的寓言
、神話或傳奇而已。”正是這種人文科學容忍退讓,自然科學步步擴張的進程,成了“文
化帝國主義的全部歷史”。
二、知識合法化的危機
利奧塔對“合法化”一詞的用法是廣義的。在他看來“合法化就是一個立法者被認可
具有權力去頒佈一條法律,並使之成為系列規範。這個過程就叫做合法化。”[1](P46)利
奧塔以一個科學陳述為例:其規則要素為,一個陳述必須要能夠滿足的合法化,也就是一
個程序,負責實施科學說法的“立法者”,被認可有權設定一些書寫清楚的條件,然後由
科學界來考慮,什麼陳述是應該或不應該,被容納在科學說法之中。
1.科學的非合法化過程
利奧塔認為,“合法化”問題在今天本身也已經成為一個合法的問題了。在利奧塔看
來:“科學知識一直在尋求以其它方法來解決合法化的問題。而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長期
以來科學知識一直或顯或隱,在解決此一問題時,所不得不依靠的程式,竟然都是屬於敘
事性知識的。”[1](P98)利奧塔發現,作為“語言遊戲”的科學知識,其實從來就面臨著
一個如何證明自己的合法性的問題。在柏拉圖時代,合法化的問題就已經出現了。柏拉圖
在他的《理想國》一書的第6卷和第7卷中一開始就把社會政治的權威與合法化問題聯繫在
一起,而他在《對話錄》中的答問,至少有部分答問是屬於敘事形式的,由此可見
,他想把自己的說法合法化的努力是明顯的。事實上,柏拉圖時代的敘事討論雖然是科學
的肇始,但其本身卻不是很科學的。換言之,“知識”向來就必須建立在犧牲自身為代價
的“敘事”之上。因為“科學性的知識不能自我證實是真知,也無法使別人知道其為真知
,除非它訴諸另一種知識——那就是敘事性的知識——而從科學的觀點來看,敘事性的知
識根本就算不上知識。但是沒有敘事性知識的幫助,科學將處於一種自我假設自以為是的
狀態,陷入自卑(自己貶斥自己)的境地;自己為自己找來問題,結果又用偏見的方式來
解決問題。”[1](P101)亞裏士多德認識到這個窘境,於是他把作為一種科學陳述所必須遵
循的規則與探求合法性的行為活動加以區別:前者為方法論,後者是形而上學的認識論。
由此可見,科學憑藉敘事來表達自己是經常發生的事;藉以敘事來證明科學合法化的說法比
比皆是,不只限於古代、中古以及古典哲學。對科學家來說,這真是一種永無終結的劫難
。隨著現代科學的興起,合法化問題出現了兩個新的特點:一是放棄或確切地說“擱置”
了對所謂形而上學第一因、最基始的證明、超自然的主宰即超驗權威性的探詢,不再提出
“你怎樣證明這個第一因”的問題,現代科學認識到真理的條件,
也就是科學遊戲規則,原來就存在於遊戲本身;而由此引出的第二點就是,要證明規則的
有效,最好的證據莫過於科學家們的“共識”。
2.否定“元敘事”和“兩大合法化神話”
所謂“元敘事”,利奧塔在1988年出版的《解釋後現代》一書中解釋說:“元敘事或
宏大敘事,確切地是指具有合法化功能的敘事。”利奧塔所說的宏大敘事(又譯堂皇敘事
),主要是指啟蒙運動的解放敘事和德國唯心主義哲學的思辨敘事在利奧塔看來,早在文
藝復興時期和啟蒙運動時期,特別是在德國的狂飆突進運動與唯心主義哲學和法國的歷史
學派中,知識話語為了證明自身的科學性、合法性,越來越表現出求助於敘事的趨勢。這
就是說,科學知識在贏得自身合法化的過程中,“敘事”非但不是可有可無的,而且具有
不可估量的重要的政治作用,它是新興資產階級為了從傳統權威的壓迫下爭取解
放而必須依靠的工具;只有訴諸於“敘事”,對傳統的權威進行改寫,資產階級才能使自己
的話語獲得一種合法性,打上科學的印記而得到確認。利奧塔指出:“敘事知識在西方發
起一場暴動,以便解決新權威的合法化問題。在此敘事複雜化的形勢下,合法性命題自然
而然地徵求一位英雄的名義並以它作為自己的反應:誰有權利來決定社會問題?誰是規定
準則並強制遵守的主體?”在這整個過程中,追究社會政治合法性的方式與新的科學態度
緊密相聯:英雄的名字是人民,而合法性標誌即為人民的贊同,他們制定準則模式則是評
議。有趣的是,所謂“進步”的概念也在這一過程中產生,話語的轉換就意味著知識
的增進。這一運動激發了新的社會政治課題。人民辨認什麼是正義,什麼是邪惡,這與科
學圈內辯論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用的方法是一樣的。他們累積民法知識,就像科學家累
積科學定理一般。他們改進共識的方法,就如同科學家依照他們的研究成果,生產新的“
範式”,修正舊的規則。由此可見,啟蒙運動促使科學求真與自由解放齊頭並進,造成兩
大合法化神話:神話之一是人文獨立解放的思考模式;神話之二是以德國黑格爾哲學傳統
為代表的注重同一性、整體性價值的思維模式。這和“解放的英雄”和“知識的英雄”
以一些堂而皇之的敘事,如精神辯證法、意義闡釋學、理性(或勞動)主體的解放、財富的
創造,為追求真理和正義作了承諾,並導致了科學的迅猛發展和主體性的極端膨脹,從而
出現了始料未及的後果:科學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一方面逐漸拆解牛頓式宇宙論殿堂,
同時,使科學更進一步地佔領了人文科學地盤,並宣告作為同源敘事的人文科學最高範式
和整體敘事的失敗。這種導致人文科學非合法化進程所產生的信仰危機,通過虛無主義又
反過來對科學加以消解,從而使包括科學在內的整個知識合法性受到威脅。
3.知識合法性的危機
利奧塔認為,在後工業社會和後現代文化中,知識的合法化問題正在以不同的術語加
以系統論述。但無論它應用何種整合模式,也不管它採取的是思辨型?事還是解放型敘事,
宏大敘事總歸已失去了它的可信性質。利奧塔試圖從“堂皇敘事”本身去尋找合法化解體
的種子。在利奧塔看來,敘事本身是無法說清楚自己的敘事活動的,它必須到再高一層的
話語層面上去尋找自己的合法性。任何一門科學,如果它未能使自己合法化,那麼它就不
算是一門真正的科學。而反過來說,一個科學的命題,我們之所以承認它,則正是因為我
們已經先行假定它在一個更大、更普遍性的發生過程中佔有一席之地,我們已
經先行接受了使這一思辨推理過程得以成立的一整套規則。譬如我們認定了“實證科學”
是知識模式的代表,這就意味著我們已經接受了這種語言當中就已經包含了某些形式性與
公理性預設的工作。事情竟是如此的不可思議的悖謬:以追求合法化成為原動力,最終竟
然使我們去從事解構合法化活動。
利奧塔認為,科學知識的“危機”徵兆自19世紀以來不斷增多,科學知識的危機是伴
隨科學迅猛發展而產生的一種必然現象,也是科技進步和資本主義膨脹的結果。這種危機
進一步導致了知識合法化原則的“內部消蝕”。這種消蝕正在思辨遊戲中悄悄進行,而為
了放鬆無所不包的知識巨網以便讓每門科學最終定位,思辨遊戲實際上對它們放任自流了
。如是,各門科學領地間的傳統區分界線因此而成為問題——學科規則消失,各科的交叉
重迭現象出現了,從中又生成新的學科領域。這樣,知識的思辨性等級制度讓位給一種看
上去像是內在的、平面的研究區域網絡,而它們
的邊界總是處於變動之中。原有的系科分裂成各式各樣的研究所與基金會,大學也隨之失
掉了思辨合法化的功能。同樣,對於起源于啟蒙運動的解放構想的合法化程序而言,這種
內在消蝕力量發揮了不亞於它在思辨性話語中的瓦解作用。解放合法化敘事的與眾不同的
特徵是它將科學和真理的合法化建立在那些涉及倫理、社會與政治實踐的的對話者的自治
基礎上。然而,這種合法化形式有著很直接的問題:即含有認知價值的定義性陳述與具有
實用價值的指令性陳述之間的差異至關重要,因而屬於資質的差異。沒有任何理由能證明
,如若某個描述真實情景的陳述是真理,那麼根據它建立起來的命令式陳述
(其後果必須是對真實的修飾)就隨後代表了公正。如果將理性區分為認知的(理論的)
一方和實用的一方,其後果便是攻擊科學話語的合法化。這樣科學遊戲就被置於和其它遊
戲同等的地位。從這一非合法化出發,便可開通一條道路去闡明後現代性的一項重要趨勢
:科學玩它自己的遊戲,它不再能證明其它語言遊戲合法。最關鍵的是,科學不能夠像思
辨過去假設的那樣證明自己合法了。
三、後現代的實用知識觀
利奧塔認為,“知識”的合法化過程,是知識話語接受檢驗並得到證明的過程。一個
科學陳述要能被接受,人們必須先行接受一套規則,承認所進行的論證是科學合法的。這
一點,猶如做遊戲就必須先行承認遊戲規則一樣。任何一項為人所接受的科學論述,都必
須先要符合一整套公認的評估規則,也就是一套檢驗認可觀點的方法論。而這套方法,事
實上又常常依照循環原則來不斷自我更新。這表明:第一,科學知識在方法上的可變性,
亦即科學語言的多元性;第二是科學注重語用的有效性特質。伴隨著一整套新方法新規則
而來的,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遍性或通則性的元語言原則上被一種多元化程式
、真理系統的原則所代替。這一多元化系統,原則上有能力辨正並探討定義性論述的真偽
;這一系統還可由一種具有普遍性而又不是刻板的一成不變的元語言來描述,在過去那些
曾被視為反論或佯謬,甚至詭辯或非邏輯推理的,在古典和現代的知識範疇中,在這些範
疇的某些特定系統中,可以獲得新的信念和說明力量,並在專家圈子裏得到接受認可。此
外,證據也是一項新的論述之所以能得到接受的辯證過程中的最關鍵的部分。一個人可以
公開?述他如何獲得證據,這樣其他科學家才可以透過同一的過程來檢視。這顯然不能只憑
感觀,因為感觀認識具有欺騙性、局限性和不可靠性。這就需要
科學技術和科技手段。科技遊戲司管的不是“真、善、美”,它的衡量標準就是“效率”
:如果一項技術能產生更好的結果或能夠減少投入,那就是一個“好”的舉措。在科學發
展過程中,隨著科學語用學替代了傳統知識或以“啟示”為鵠的知識之後,求證的需要越
來越顯得強烈。結果,從笛卡爾的《方法論》,經過18、19世紀資產階級的工業革命,直
到20世紀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的發展,我們看到了在財富、效率和真理三者之間,逐漸形
成了一種可以等值互換的關係。這樣一來,提出證據的過程就受到另一種語言競賽規則的
控制,其目標不再是真理,而是追求一種生產的表述,也是最理想的輸入/輸出的等式。
在後現代社會的對科研進行贊助的人眼中,唯一可信的目標就是“實力”,他們花錢把科
學家、技術工程師和手段買下,目的不再是求真,而是追求實力的增長。其特點是:“操
作效果原則上放棄對形而上學的依賴;罷黜了寓言;要求明晰的思辯和冷靜的意志;以互
動性的設想嬗替了簡單化的定義;這促使參賽者承諾責任,不僅要為自己提出的說法負責
,並且要為這些觀點背後所依傍的規則負責。要是沒有這些規則的支持,人們就不可能接
受這些觀點。”[1](P180)基於此,魯曼提出了一個假設:在後工業社會中,
法則的規範性將被程序的動作可行性所取代,而所謂“語境的控制”,即不論採取什麼辦
法,只要使運作得到改進,就能充當某種合法性,這是一種事實上的合法性。利奧塔認為
,這就是合法化如何憑藉實力而完成的過程。實力不僅是良好生產的表現,並且也是有效
的證明和正確的裁決。以科技和法律的效率為依據,實力可以將科技和法律合法化;也就
是說,實力以科技和法律為依據,將這種效率合法化;力量是自我合法化,一個以發揮最
大生產表現為中心的體系,似乎也能夠比較自如地自我合法化。隨著整個社會電腦普及化
之後,面對的正是這種“語境的控制”。因此實力的強大和自我合法化,正走上一條資料
的儲存、開放和運用的道路。
利奧塔指出,在後現代社會中,“資料庫變成了明日的百科全書。資料庫的儲存量越
過了所有聆聽者的容量和能力。資料庫成了後現代人的‘本源’了。”[1](P153)因此,在
後現代社會中,靈活運用有關資料的能力是最重要的,而且還要能夠以此能力及時地解決
問題,並有效地運用資料,制定有關部門策略。後現代知識最為推崇的就是“想像力”,
具有這種不斷創新的想像力,就具有了將分離的知識有系統地組合並迅速清晰表達的可能
,“想像力能夠包容全部後現代知識領域”。[1](P154)鑒於此,利奧塔認為,“解構合法
化過程和評價操作效果標準的時尚為‘教授壽命’敲響了喪鐘。”這是因為在傳播固有的
知識能力方面,教授的能力已比不上電腦記憶庫的操作系統,而在創發新的“越位”和新
的競賽策略方面,單個教授的能力,也遜色於科際整合的研究機構。
在利奧塔看來,當前知識與科學追求的已不再是共識,而是“不確定性”。利奧塔通
過引述大量的非線性科學的理論來闡述後現代知識的特點,由於後現代知識追求“不確定
性”而拒斥穩定系統和決定論,從而導致了“後現代科學本身發展為如下的理論化表述:
不連續性、突變性、非修正性以及佯謬,後現代科學對以下事物關切倍至:模棱兩可的,
測不准的,因資訊匱乏所導致的衝突對抗,支離破碎的,突變,語用學的悖論等。後現代
科學將知識的本質改變了,同時也解釋了這種改變的原因。後現代科學所生產的是未知而
非已知。後現代科學提供了一種合法化的模式,
這一模式和理想的操作效果風馬牛不相及。”[1](P172)後現代知識的另一個不同於以往的
特點就是謬誤推理,即所謂“非邏輯的”各行其是(或稱之為二難推理)。而所謂的“不
確定性”,正是二難推理的實際應用及實行的結果。在這種推理中,重心不在於達成一致
的意見,而是要從內部破壞“規範科學”已建立起來的理論構架。為此,利奧塔對哈貝馬
斯的合法性和共識理論進行了清算。他將共識理論劃分為兩種:一種是哈貝馬斯心目中的
共識,它指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默契,可定義為心有靈犀的理性契合,自由意志的契合,這
種契合由對話來實現。另一種是魯曼所說的共識,它是一種社會系統構成要素
,它操縱社會並維持和增加其操作效果,這種共識的惟一作用,就是成為一種用於實現真
實目標的手段。利奧塔不同意哈貝馬斯的共識理論,他認為人類話語交往的目的,並不在
於共識,而在於追求悖謬推理。這是因為,哈貝馬斯的共識理論仍建立在解放獨立的“元
話語”的有效性基點上,是不恰當的。正因為“統一的共識是一條可望不可及的地平線”
,因此,必須找到一種“完全來自悖謬推理的合法化模式”。由上可見,那種一切都可構
成系統的理論及其提出的合法化原則是根本沒有科學基礎的;因為科學本身並不按這種系
統理論範式運作,而且當代科學實際上也摒棄了用這樣一種範式來描述社會的可能性。
利奧塔認為共識只產生于討論問題時的某種個別姿態,而並非討論問題的終極目的。相反
,討論的目的也並非追求共識,而是探求悖謬邏輯。在利奧塔看來,規則的異質標準和對
歧見的探求,摧毀了深藏在哈貝馬斯理論中的基本信念。
四、簡要的評論
利奧塔的後現代科學哲學勾勒出了一幅當今科學知識出現的後現代性的圖畫。他在研
究後現代知識的過程中,運用的主要工具是維特根斯坦的語言遊戲理論和英國日常語言哲
學主要代表人物奧斯丁的言語行為理論。縱觀利奧塔的後現代科學哲學的思路,我們可以
得到以下幾點結論。
首先,利奧塔對科學知識與敘事知識的劃分仍沒有擺脫自新康德主義西南(巴登)學派
的領袖文德爾班及其學生李凱爾特以來所作的劃分,即“自然科學”與“歷史科學”、“
自然科學”與“文化科學”。他的獨特之處就在於揭示了“文化帝國主義”和“唯科學主
義”形成的原因,正是在這一點上,可以說,利奧塔的觀點與現象學家胡塞爾等人對現代
科學的批判是殊途同歸。胡塞爾指出,從伽利略開始,現代科學就用數學——邏輯構造的
形式世界偷換了“生活世界”,而忘掉了後者乃是科學的意義基礎。
其次,利奧塔對知識合法化危機的分析,展現了現代科學發展的危機及其原因,揭示
了現代科學哲學發展的困境和危局,廢黜了古典的概念,如封閉性、連續性、線性因果律
、可測性和可控性等等陳舊觀念,從而使多義性、測不准原理、或然性、不可預見性等進
入後現代主義的話語系統。
最後,利奧塔對後現代的實用知識觀的分析,具有明顯的兩重性:一方面,它表明,
利奧塔的後現代科學哲學打上了實用主義的烙印。利奧塔通過對以計算機為代表的當代知
識狀況的考察,揭示了各種知識形式所遵循的不同的語言規則,進而為各種知識領域立法
,消除了對知識整體性的幻想,從而敏銳地捕著到了知識發展的實用化傾向,指出後現代
知識最為推重的就是“想像力”,就此而言,他合理地繼承了費耶阿本德的“增生原則”
,強調真正的多樣性和豐富性;另一方面,與“知識經濟”所說的“知識”相比,利奧塔
的後現代知識觀又有明顯的缺陷。這是因為,“知識經濟”的“知識”分為四種類型:(1)
知道是什麼的知識,是指關於事實方面的知識;(2)知道為什麼的知識,是指自然原理和規
律方面的科學理論,這類知識的產生和再生產是由專門機構如實驗室和大學來完成的;(3)
知道怎樣的知識,是指做某些事情的技巧、訣竅和能力;(4)知道是誰的知識,是指誰知道
和誰知道如何做某些事的信息。總之,利奧塔的意義在於,他將後現代主義文化的狀況清
晰地展示出來,逼得人們從知識領域的巨變看到後現代的巨變。
全文轉載自 論文網 http://www.lw23.com/paper_874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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