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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與學長談到歸納法與演繹法 當然,這不太有爭議。大家都知道歸納是從個案抽取出通則性的知識;演繹則是從通則 性的原則去推論出個案知識。所以這邊不是問題。 我腦中閃過問題是,理性主義與演繹法兩概念的關係究竟是什麼? 理性主義定義:從原則可以推導出其他知識。 演繹法定義:從通則性的原則去推論出個案知識。 (以前我幾乎把兩者視為同一,但這回仔細檢視覺得還是應再深入考察) 就字義上來看,兩者的起點可以說是一樣的,但終點乎卻有點不同 前者隱含著可以推導至超出原則範圍外的結論 後者則是只能推導到原則範圍內的結論 O^%^^#6565...總之這兩者的關係讓我現在很頭大,想請教對此有研究的先進。感謝。 -- 「你們所能遇見的最大敵人仍是你自己, 你埋伏在山洞與森林中,隨時準備偷襲你自己。 你這個孤獨者所走的,是追求自我的道路!而此路要經過你自己和你的七個魔鬼! 你將成為自己的異教徒、巫師、卜者、瘋子、懷疑者、褻瀆者,以及歹徒。 你應當隨時準備自焚於自我的烈焰之中,倘若不先化為灰燼,又如何能獲得新生呢?」 ---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64.43
zoneline:不是所有歸納法都是由個例推出全部 09/23 17:27
passaway:意思是? 09/24 01:28
zoneline:http://goo.gl/k75Gb 09/24 13:25
somedoubt:z先生把所有非演繹推論都當成歸納法不太恰當吧?IBE呢? 09/24 16:51
onlypower:演繹法我沒問題,但我不清楚你的理性主義是指什麼? 09/24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