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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quisSADE (~薩德先生~)》之銘言: : ※ 引述《playskin (上山下海香蕉皮)》之銘言: : : 語言分析? : : 分析必須有對象,對象必須是存有的。 : : 語言如果是存有, : : 語言所提及的概念就是存有囉? : : 那麼,概念的存在,和物件的存在,等級有差別嗎? : : 也就是說,「冰淇淋」這個名辭,和我從超商冰櫃「取出來舔」的東西, : ~~~~~~~~~~~~~~~~~~ ~~~~~~~~~~~~~~~~~~~~ : : 存在等級是相等的嗎? : ~~~~~~~~~~~~~~~~~~~~~~~~~ : 你在說什麼啊? 等你學會問一個清楚且有意義的問題了在來。 其實這問題不難懂啊, 他的意思大概是, 語言(以及概念)是抽象的, 而能拿能舔的東西是具體的, 抽象事物的存在方式和具體事物存在的方式(way/manner of being)是否一樣? 回到 playskin 原本提出來的那個質疑: 「分析必須有對象,對象必須是存有的。 語言如果是存有, 語言所提及的概念就是存有囉?」 我想對分析哲學家而言, 其實不是太難回應。 現在大部分的分析哲學家, 以及最早期的分析哲學家(如: Frege, Russell), 都可以接受有抽象事物(如: sets, numbers, language, concepts, universals)的存在, 他們有的人也主張過抽象事物以不同方式存在(如某一時期的Russell)--subsistence。 但無論語言是 exist 還是 subsist, 都不會影響到它可以作為被分析的對象。 至於 1950 左右盛行一時的惟名論(nominalism), 對這問題也不難回應。 例如 Quine and Goodman 就會認為, 語言或文字(作為「分析」的對象), 不過只是印在紙上的墨水或在空氣中震動的聲波, 和桌子椅子一樣是具體的東西, 而語言文字的性質, 也不過只是這些東西把它們放在一起(mereological sum/aggregate) 也仍然是具體的東西, 並不會與惟名論的精神有任何衝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6.27.186.91
LiuSky:推清流 11/06 20:10
PlayStation3:數學龜,讚。 11/06 23:57
assistking:like 11/07 00:43
MarquisSADE:喔喔,原來是我搞錯他在問甚麼了。我以為他再說這兩者 11/07 00:45
MarquisSADE:哪一個較為高級。 11/07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