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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能回的點實在很多,但我實在沒興趣一一回,因此只挑幾點回。 ※ 引述《A1Yoshi (寂寞上圍35E(♀))》之銘言: : 你好奇怪,雙重標準。我用語謹慎,表示保留以及對自己所言真確程度有限的覺知 : ,你卻批評我、贊同酒童?請問你到底在講什麼? : 回到原本的問題。我和酒童在『用語是否需具備明確的可檢驗性(較容易判斷真假 : )』一事上意見相左。我認為應該,酒童認為不應該。酒童的主要理由是: : 把話說太清楚的同時,被人誤信進而誤導的可能性也會增加。他不願意承擔這種責 : 任,所以寧可不把話說太清楚。 又一個稻草人論述,基本上你從一開始就在誤解對方說法來進行污名化對方的行動。 就算用你的脈絡來講,酒童的意見也是"並不總是應該用明確可檢驗性的說法", 然後你先提你的反對意見"總是應該",然後再把對手意見講成"總是不應該"。 你的論述品質就是這樣的話,批評你有錯嗎。 : 即使是這種,也沒半個女生跑來告訴我:妖西,我聽從你建議結果染性病了!或, : 妖西,我聽你建議結果我深愛的男人拋棄我了! : NEVER. 所以我覺得酒童很假。而這讓我忍不住去想他為啥講一個那麼假的理由? : 接著我才得到:喔,所以那應該只是一個藉口啦~ 講個故事。 某A天天闖紅燈,都沒撞到人, 然後有人警告他,這樣不好, 某A承認的確有這風險, 然後用,"沒有人跟他說被撞到了",來證明警告的人的理由很"假", 並且想像,叫人別闖紅燈只是因為不敢冒開車風險。 並且說,你看我開車技術好,所以不會撞到人, 最後推論出,大家都應該闖紅燈,這機制能淘汰掉技術不好的人。 good job!! ps.對,這最多也只是個類比論證,請不要跟我雞蛋裡挑骨頭。 : 至於數學公式,難度高表示他導出的結果錯誤的可能性高。如果這公式沒人拿來蓋 : 房子,他自己在房間裡推得爽,的確沒差,可是這離原本的焦點就遠了。原本講的 : 是『公開的話語』『是否應該具備方便檢驗真假對錯的特性』。 : 你喔,打著打著就忘記原本的重點了,對不對?這樣子書難怪唸不好。要抓住原本 : 的大綱、重點啦!得了戰術忘了戰略,小鬼頭最常犯這種毛病了。 蛤,你和酒童討論的"焦點",就一定是我的焦點? 然後我的所有論述就一定要圍繞你的焦點不然就不及格?XD 你真的很愛在文字上吃人豆腐,講些像是人身攻擊的話。 只能說這讓人越來越懶得跟你講話。 : 這樣有沒有清楚一點了?先提醒你,回應類比論證不要在雞蛋裡挑骨頭,那樣很蠢。 : 也很幼稚。你不要妄想能夠打趴我,我是神級的人物。
fw190a:原來你覺得"用讓人遭殃的風險建構自己的信譽"是OK的...XD12/17 07:04
A1Yoshi:你傻了嗎?哪一種信譽不是這樣?12/17 16:19
傻眼,你反問我"哪一種信譽不是這樣?" 不就是應該拿出論證,證明每種信譽都這樣? 結果你用"類比論證"講一堆,只是想強調你心中的"焦點", 那話都給你說就好啦。 *[m*[1;31m→ *[33mfw190a*[;33;40m:建議用歸謬證法試驗看看。另外,我原本就是反駁他的"必然" *[1;31m→ *[33mfw190a*[;33;40m:之推斷。 *[m*[1;31m→ *[33mA1Yoshi*[;33;40m:我又想了想,的確很難找到反例。必然性很強是確定的。 先不說找反例是歸納法的東西,找不找得到反例和有沒有必然性無關, 要是你真的以為用類比論證,可以證出"必然性",這問題可就大了。 http://philosophy.lander.edu/scireas/a_criteria.shtml The conclusion of an analogical argument does not follow with necessity. If the conclusion were to follow with certainty, the so-called analogy would not be analogous but would be a description equivalent to the original circumstances. 簡短翻: 類比論證的結論並不帶有必然性。 如果要保證結論的確定性,除非該類比完全等同原目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4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