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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你的解釋看起來滿有趣的, 不過有一些地方看不太懂, 想請你多解釋一下。 感謝你的回文啊,也敢謝之前在推文之中指出我問題的板友! : ※ 引述《shehand (游魚絲的決定)》之銘言: : : 標題: Re: [請益] 個人主義的形上學基礎? : : 時間: Sat Dec 24 01:21:08 2011 : : → ivanos:「不在這裡」「是此判斷中的客體」.. 「不出現在判斷中」 12/25 07:38 : : 嗯,沒錯,我的確寫的很混淆,大概也是因為自己不是專門搞現象學的,雖然這只是藉口 : : 我再嘗試解釋(對自己?)一次,基本上也修正了原本的一些想法: : : 如果根據命題邏輯來看,「皮耶耳不在這裡」這個判斷裡面的客體, : : 是在一個函項皮耶耳中被理解的x,也就是S(x),S當然是皮耶耳, : 我想了很久還是不知道你這個 S(x) 是什麼, : 不知道能否再解釋一下? : 你的 x 是指什麼? 客體嗎? 但客體這裡不就是皮耶耳? : 那為什麼 S 還是皮耶耳? 所以 S(x) 究竟是什麼? 我想這就是所謂古典形式邏輯,以及現代命題邏輯的差別吧? 前者的四種量化句(AEIO),句子中的每個概念全部都直接指涉到客體, 例如人會死,人就是被判斷的客體;如果此命題為真,那人不會死就與之矛盾 皮耶耳不在,就是皮耶耳此人不在,沒啥好說的 後者的量化句,則不直接指涉到客體;那麼「人會死」這個命題雖可為真, 但可能根本沒有東西(x)是人(衝車大將軍:都是畜生), 因此「人不會死」這個命題,就不必然與「人會死」矛盾。 皮耶耳不在,也就可以是皮耶耳這個「概念」不在 或者是「被概念『皮耶耳』掌握的客體x不在」 也就是在S函數(S = )之下被掌握的x不在(S = a + xb) : 為什麼 S 又是函項又是皮耶耳又是一個集合? 皮耶耳是個集合嗎? 根據我的理解,是的(不過也有可能是錯誤的理解,請板友不吝指正,提供出處) : : 所以不在場的客體,有兩個可能, : : 第一是在S集合之中的x,也就是「此判斷的客體」,S(x)就是空集合 : : 第二是指S集合(皮耶耳)不在場。 : 這兩個有什麼不一樣? : 如果你是想用空集合來表示不在場, 那兩個不是一樣嗎? 我想是這樣的 第一個是指,集合本身在場(「皮耶耳」作為函數),但是被反思的客體不在 第二個是指,集合本身不在場(「皮耶耳」作為函數), 但是當然,既然做出判斷,就代表了函數一定就出現了, 所以第二個不在場可能,應該是指「對古典形式邏輯」而言, 「皮耶耳」(直接作為客體x;但對於命題邏輯只是函數而已)不在 : : 如果不在場的是前者(x),那麼胡賽爾會問,如果x不在場,憑什麼我可以對他進行判斷? : : 而偏偏就是因為,判斷者都可以做出這種判斷,因此他認為, : : 在進行判斷之前,我們已經掌握到這個不在場的x,並且把它放在S集合下反思 : : 然後發現說,x根本不在,這是空集合! : : 換句話說,這個absent的x必須已經先present : : (所以當海德格說:「存有者always already in the world」,我就視他在講空集合) : : 而把握住這種「不在場的在場」,也就是空集合中的不在場的客體,就是把握「本質」。 : 我不太懂僅僅是「不在場」為什麼會有這個問題? : 「在場」跟「不在場」會差在哪裡? 難道一定要「在場」的客體我才可以判斷? : (那一堆政論節目在判斷人時, 他們判斷的對象也沒有在場) 政論節目是素樸的直接把人當做實體在拼湊猜測與折磨, 不需要理論工具,只需要舌頭與反應,但學哲學我覺得跟學電腦一樣 都需要一些理論工具箱,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就是如何掌握客體的存在。 的確,神究竟存不存在,對二十世紀之後的哲學家,只是一個命題問題 但憑什麼這可以是一個命題問題呢? 因為假設神被證明不存在,也不影響可能有一個在「神的概念(領域)」中被思考的x存在 可能對你,這樣已經很足夠,因為反正一切都真真假假,真話不等於實話,實話可能說謊 但現象學家卻不滿意 我想,這就是現象學與分析哲學最大的不同吧?? 後者如bas van fraassen,就認為科學的任務只是不斷不斷的研究客體,而永無法掌握 為什麼可體永遠無法掌握?因為我們永遠只能透過函數去理解, 嘗試以客體為基準來比較不同的概念,例如物體可分割作為分析命題 就是坐落在「物體這個概念」的x,可以得到與「可分割」這個概念完全一致 但也僅此而已,不代表x就已經被完全掌握到了 科學的研究就是不斷將此客體可以從屬的函數研究出出來,而無法真的掌握客體 但是前者野心就大多了,他們認為即使「神的存在」只是一個唯真命題,而不涉及x=神 但他們卻認為,哲學的顏就是要研究x,作為一個總是不在場的在場, 他們就是要研究這種客體 : 所以我猜你要講的是「不存在」的客體。 : 而這裡的問題似乎就是 Sophist 篇裡面的那個老問題: : How can we say anything of not-being, if : to say of not-being is just not to say of anything? : 而「本質」的解法似乎是一種方式, : 而事實上 Aristotle 在 Posterior Analytics 也提出類似的問題: : How can we know what a thing is if we do not even know that it exists? : 而在當中他的解法是去區分 what a thing is 與 what a name means, : 用 Locke 的區分就是區分 real essence 與 nominal essence。 : 所以對於「不存在」的東西, 我們可以先把握到它的 nominal essence, 嗯嗯,受教了 : 然後進行判斷。 :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你這裡胡賽爾的把握到不在場事物的本質, : 指的是不是類似於傳統上講的 nominal essence? 應該是說,胡賽爾所說的事物本質,是建立在康德對於Locke的批判而來的修正 康德認為,Locke做出的這種區分,是建立在將特定的心理學預設之上 也就是說,外在現象的變化與連續,與內在之覺得變化與連續,彼此相符應 人們可以因為這種符應,透過掌握住呈現在意是中的本質(nominal essence) 能夠了解real essence 但康德認為,符應論是建立在人認知能力中,將外在現象進行重組或轉化的結果 所以所謂的本質,是在將外在所與轉化之時,人提供給客體的一種概念(範疇) 置於站在現代邏輯之上的胡賽爾, 從根本上就認為,Locke和康德整個就是錯到不行@@ 因為所謂的本質,都是建立在函數之下來討論的,哪有什麼素樸的符應或轉化論的餘地? 不過因為胡賽爾認為,想要把握住「被函數所掌握到卻不出現在函數中的客體」 是透過一個觀看(Blick,英文翻譯是Regard),所以的確可以被視為nominal essence 但卻需要很清楚的區分,這裡的nominal跟Locke所理解的天差地遠 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覺得數學典範的變遷很重要,不同名詞有不同的意義 : : 我覺得現象學與分析哲學最大的不同,似乎是在對於空集合的問題上, : : 後者討論如何說明與描述「這個集合是空集合」, : : 前者則仍然非常康德式的認為這個缺席的x,必先被把握,才能使我們做出這個判斷 : 我不覺得分析哲學只是在 "討論如何說明與描述「這個集合是空集合」", : 分析哲學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十分豐富, 這點真的請在多說明,我自己只是專門看命題邏輯的演變而已, 以此來把握分析與現象學的差別 : 至少現象學式的解法也在分析傳統中一直未曾缺席。 : 我無法一一細談 (這可以寫好幾本書了), : 大概簡單提幾個很主流的看法。 : 首先最早的是 Meinong 與 Russell 的爭辯, : Meinong 師承 Brentano, 採取的進路是比較接近你所謂的現象學的進路, : 而主張就算是不存在的客體, 我們也必須先把握它作為 object of thought, : 才能進一步判斷它存不存在。 : 而Russell 則在 On denoting 一文中, 認為這個立場會導致 : 「the round square is both round and square」, 而拒絕了它。 : Meinong 的看法在分析哲學裡並不孤獨, 在 60 年代以後, : 有一些 free logician 其實是十分同情 Meinong, : 而特別是在 Chisholm 等人將Brentano與Meinong重新引入分析哲學的影響下, : 不少哲學家與邏輯學家在反對 Quinean orthodox 的脈絡下採取類以 Meinong : 的主張。 : 有趣的是, Russell 的立場在整個分析哲學的光譜中其實算是十分中間的, : 一方面他不認為我們須要把握住類似本質的東西才能做判斷 (因此反對Meinong), : 但另一方面, 他還是認為我須要把握住一些東西。 : 他的確定描述理論便是在說, 我們只須要掌握住能夠uniquely apply 的描述, : 我們就可以針對客體來做出判斷。 : 只是當客體不存在時, 這樣的描述並不真的 apply 到這客體上, : 因此我們的判斷嚴格來說不能為真, 但仍可以是有意義的。 : 70 年代時有一個重要的發展: Kripke, Putnam 等人主張, : 要對一客體下判斷, 你甚至不需要掌握住任何一定要適用在客體上的描述, : 為什麼呢? 因為你對語詞的使用, 可以是從別人那裡「借」來的。 : 例如, 大家都在談愛因斯坦時, 你也可以談愛因斯坦, : 你不需要知道任何愛因斯坦一定要有的性質或描述, : 你可以只是從別人那裡聽到這個人, 然後談論他。 : 講這些是要說, 其實關於這個議題的討論, 在分析哲學有非常多不同的立場, : 從極端的 Meinong 認為不存在甚至矛盾的客體都可以被掌握某種本質而下判斷, : 到另一邊的極端像 Kripke Putnam 認為你可以從別人那裡借來用而完全不需要 : 掌握任何特定的描述, 都不乏有人支持。 : 而類似那種「這個缺席的x,必先被把握,才能使我們做出這個判斷」的看法, : 在不同的脈絡下也是不少人支持的, 像是 Meinong主義者, : 或是在模態邏輯脈絡下的 Plantinga, 以及最近的 E. J. Lowe 等, 都是這個立場。 太棒了,多謝你的統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46.20.99 ※ 編輯: shehand 來自: 68.46.20.99 (12/28 02:24) ※ 編輯: shehand 來自: 68.46.20.99 (12/28 02:51)